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的生活的重要內容,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的重要形式。黨員必須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過組織生活,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建黨理論的一個重要原則,是中國共產黨組織原則的一個重要內容,也是無產階級政黨與其他政黨的區別之一。本章著重介紹了基層組織生活的各個方麵,包括“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思想彙報和黨員鑒定的方法和要求,為基層黨務工作者組織開展好這些活動提供一些幫助。
一、民主集中製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
黨的組織生活是指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以促使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一種黨內生活製度。黨章明確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嚴格執行這一規定是促進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一項重要組織保證。
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指出:“在人民內部,不可以沒有自由,也不可以沒有紀律;不可以沒有民主,也不可以沒有集中。這種民主和集中的統一,自由和紀律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製。”
民主集中製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製度。它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在黨的各種製度當中,民主集中製是根本,其他具體製度的製定都要以民主集中製為根據,都是對民主集中製這一根本製度在黨內生活各個領域的展開和體現。如黨的組織製度、領導製度、工作製度、生活製度等,都是民主集中製在黨的組織、領導、工作和生活中的具體運用。民主集中製不僅是黨組織成為有機統一整體的基本依據,是處理黨內各種矛盾關係的基本依據,而且是我們黨製定各項具體製度的基本依據,是我們黨把黨的高度統一性與發揮全體黨員的創造性結合起來的根本性指導原則。
黨章規定黨的民主集中製有六項基本原則:
(1)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2)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
(3)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4)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
(5)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6)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同時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
民主集中製的由來
一般認為,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創建共產主義者同盟時,已經提出民主集中製的思想。1847年,在正義者同盟改組為共產主義者同盟的第一次代表大會上,通過了主要由恩格斯和W.沃爾弗起草的新章程。章程規定,同盟由支部、區部、總區部、中央委員會和代表大會構成;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執行權屬於中央委員會;各級委員會都由選舉產生並隨時可以罷免。這些規定體現了民主集中製的精神。1864年,馬克思為第一國際起草的《協會臨時章程》,也體現了民主集中製的精神。但是,他們都沒有用過“民主集中製”的提法。
第一個明確地提出“民主集中製”的是列寧。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建立之初,由於組織鬆散軟弱和處於秘密狀態的特殊條件,列寧強調黨要實行嚴格的集中製。1905年俄國革命爆發後,黨的鬥爭環境發生變化,列寧適時地提出了民主集中製原則。同年9月,他在《德國社會民主工黨耶拿代表大會》一文中說:“實行徹底的集中製和堅決擴大黨組織內的民主。”1906年3月20日,他又在《提交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統一代表大會的策略綱領》一文中說:“黨內民主集中製的原則是現在一致公認的原則。”同年黨的“四大”通過的黨章第一次載明:“黨的一切組織是按民主集中製原則建立起來的。”
十月革命後,民主集中製推廣成為各國共產黨的組織原則。在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後,民主集中製進一步發展成為社會主義國家機關和人民團體的組織原則。
二、貫徹執行民主集中製,嚴格黨的組織生活
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是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貫徹執行民主集中製,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使黨員增強黨性,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從而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必須做好以下幾方麵工作:
1.加強教育
加強對黨員進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重要性的教育,使黨員懂得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是對黨員的基本要求,從而不斷增強黨員的黨性修養,提高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自覺性。
2.健全製度
建立健全黨的組織生活的各項製度,為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提供製度上的保障。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組織生活的各項製度,尤其要堅持參加雙重民主生活會,黨員應當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會,如確有正當原因不能參加的,必須向黨組織請假。
3.堅持黨的組織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
這是提高和保證組織生活質量,切實解決黨內問題的關鍵。所謂講政治,就是要求每個共產黨員必須從政治上、從黨的全局利益上來對待黨的組織生活,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參加黨的組織生活。黨的組織生活要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和中心工作,圍繞黨的自身建設,圍繞基層黨組織的作用來進行。所謂講原則,就是要求黨組織和黨員在處理黨內外各種關係,解決黨內的各種矛盾,討論與黨的建設和工作有關的重要問題時,堅持黨性原則,堅持真理,堅持實事求是。具體來說,就是要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從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想問題,辦事情;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麵前,不含糊,不苟同,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4.注重效果
做好會前準備,支部委員會對黨的組織生活會內容要認真研究,每次會議有一個中心議題,並在會前通知,使黨員做好準備。組織生活會要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特別是黨員幹部要帶頭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務求實效,保證不走形式、過場。
5.督促檢查
黨支部要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上級黨組織要注意總結、推廣開好組織生活會的經驗,幫助黨支部和黨小組提高黨的組織生活會質量。
三、不斷以創新觀念改進黨的組織生活形式
改進黨的組織生活形式,就是隨著形勢、工作任務和黨員特點的變化,以提高黨的組織生活質量,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為目的,不斷創新組織生活的方式、方法。要使黨的組織生活形式不斷改進,需要黨組織和黨員共同努力。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要開動腦筋,認真研究探索,每個黨員也應當積極關心,多提建議。改進黨的組織生活形式,一般應掌握的原則有:一是形式要服務於內容。二是要從實際出發,不搞形式主義。三是要富有感染力、吸引力,為廣大黨員喜聞樂見。四是要有利於提高組織生活的質量。具體來說,黨的組織生活除了安排學習黨內文件,討論黨的建設和工作的重要問題,通過支部決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外,還可以開展多種形式的競賽活動;圍繞黨員、群眾關心的社會問題、熱點問題,組織大家討論,求得正確的認識;組織黨員看有教育意義的電影、錄像,然後結合工作、思想實際,進行討論;組織黨員參觀革命聖地和有教育意義的展覽;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等。此外,還可以請領導和專家作專題報告。總之,要使黨的組織生活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富有生氣,有效有益,具有教育性和感染力。
“兩新”黨組織創新組織生活形式
日前,上海華陽社區華聯創意園區黨支部的年輕白領黨員們在上海話劇藝術中心過了一次別開生麵的組織生活,一起觀看一部圍繞女性情感故事展開的都市倫理劇——《魔女的回眸》。在體驗背牆投影和360度影射等高科技手法之外,這部話劇因貼近都市年輕人的生活而受到白領們的歡迎。此外,華陽社區流動黨員第九黨支部的白領黨員們還來到長寧區工人文化宮,參加外語沙龍活動。2個小時的活動,白領黨員與社區老人、外國友人一起,用英語暢談生活、暢談理想、暢談時事,讓白領黨員們在鍛煉英語口語的同時,也增長了見識,增進了友誼,使支部的組織生活更加豐富多彩。
四、充分發揮黨支部和黨小組的作用
1.黨的支部委員會
黨的支部委員會是黨的組織中最基層的組織形式,是黨在社會基層中的戰鬥堡壘和聯係群眾的橋梁、紐帶。
(1)支部委員會的組成和主要任務。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黨支部是根據黨章規定按照生產和工作單位設置的。黨章規定,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一般情況下,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單位,可設黨的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由幾個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支部。黨支部委員會的職數和設置,應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來決定。一般情況下,支部委員會由3-7人組成。可設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青年委員、保衛委員等。不足10名黨員的支部,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直接選舉產生1名書記。支部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組織的決策指示,貫徹執行支部大會的決議;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搞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密切聯係群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工作;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監督、教育黨員遵紀守法,抵製不良傾向。支部委員會對支部全體黨員負責,定期向黨員大會作出工作情況報告,並接受黨員的監督和批評。
黨支部宣傳欄
(2)黨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是支部委員會的主要負責人,由支部委員會選舉產生,報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書記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按照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的決議,負責黨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①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②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③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④經常與黨支部委員和同級行政負責人交流情況,保持密切聯係,支持他們的工作,協調單位內黨、政、工、團關係,充分調動各方麵的積極性。⑤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支部民主生活會,充分發揮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作用。支部副書記協助支部書記進行工作,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