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永遠忠實於腳下土地的農民企業家賴達雄(4)(1 / 3)

短評:成功的人要有遠大的夢想,但要有合理的目標,每一個成功的人都有偉大的夢想。對於一個成功的農民企業家而言,希望在某種程度上等同於野心。有野心並不是壞事,隻要不貪心便是。賴達雄的目標是實實在在的,他遵守對土地的信用,從故鄉的土地出發,又回到了故鄉的土地,他深深眷戀著生養自己的土地。土地饋贈給賴達雄的,就是一種生存的意誌和生存的動力,他腳下的步伐怎能不堅實沉穩。

楊興義:改革開放造就的農民企業家

楊興義是一個由於家境貧寒,幼時喪母,童年當長工,從小磨煉形成堅強性格和吃苦耐勞意誌的人;他是一個身在窮鄉僻壤,前半生為生存、生活而苦苦掙紮,飽嚐酸甜苦辣,後半生渴望脫貧致富,創造事業的人;他在改革開放的時代,是一個有強烈改革精神、創意頭腦,有追求,有激情,有自信,有勇氣,在寧夏最早打破鐵飯碗,第一個買汽車搞運輸的人;他是靠黨和國家的改革開放政策,靠自己的勤奮、誠信弄潮商海,屢創奇跡的人;他是一個致富不忘貧窮,不忘鄉親,不忘國家,擁有財富後能回報社會,積極投身扶貧的光彩事業,用事實證明自身價值和追求的人;他是一個時代造就的人,政策開放時代造就的民營企業家,優秀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

改革開放時代,是楊興義充分釋放能量,開創與成就大業的時代,是創造自己光輝人生的時代,也是值得記載的一段曆史時代。

零的突破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了解放思想、事實求是的思想路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政治路線以後,中國的改革先從農村突破。1979年出現了包產到戶,與從事修理、服務、手工業等個體戶。黨中央因勢利導,在1980年9月從《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村生產責任製的幾個問題》的通知中指出:“在那些邊遠山區和貧困落後的地區,農民要求包產到戶的,應該支持群眾的要求,可以包產到戶,也可以包幹到戶。”“要充分發揮各類手工業、小商小販和各行各業能手的專長,組織他們參加社對企業和各種集體副業生產;少數要求個體經營的,經有關部門批準……持證外出的勞動和經營。”在這些政策指引下,全國農村包產到戶,城鄉個體經濟迅速發展。

1980年,時任同心縣田老莊鄉農具廠廠長的楊興義,被抽調到楊家新莊隊宣傳生產責任製,他支持這個邊遠山區貧困落後農村群眾的要求,做主在楊家新莊村實行了包產到戶。這是該鄉第一個實行包產到戶的村。不料,公社書記給楊興義羅織了十大罪狀,險些丟了廠長職務。這個期間,報紙上正在開展長途販運是不是投機倒把的爭論。楊興義一方麵感到改革開放搞活經濟有重重阻力,不論是思想認識、習慣勢力,還是經濟體製、規章製度,阻力都很大;一方麵看到了政策在變,包產到戶能增產,小商小販能賺錢,經濟社會要發生變化。他萌生了自己幹事業,脫貧致富的想法。所以,他不滿足當時的狀況,不眷戀廠長地位和鐵飯碗。暗下決心:解放自己,創造自己,自覺投身改革開放的洪流,踏上弄潮商海的征途。

從何處下商海?如何走第一步?長期生活、工作在農村並有管理生產經曆的楊興義,非常了解農村的生產、物資流通、交通和農民的生活情況。他認真分析了農村、農民的現狀和黨的政策:一是山大溝深,交通不便,流通落後,農民生產的大量農副產品運不出去,不能變現。農民需要的日常生活用品、建築材料拉不進來,也沒錢買。如將農副產品運出去,將農民需要的生活生產用品拉進來,一出一進,就是好生意。二是國家已有搞活經濟的方針,允許個體經營,允許小商小販的政策。憑這兩條,他認準了販運農副產品蘊藏的商機和利潤,下定決心買汽車,跑運輸販運農副產品。他說幹就幹,以超人的勇氣、十足的自信,努力實現自己近期的奮鬥目標,也是第一個目標。首先,向親朋好友借錢,湊足9000元,聘請司機,直奔長春第一汽車製造廠,購買一輛解放牌汽車。其次,辭去了田老莊鄉農具廠廠長職務。他不僅是寧夏第一個私人買汽車搞長途販運的人,也是寧夏最早辭公職,下海經商的人。第三,搶占先機,開拓市場。想農民之所想,急農民之所急,一戶一戶、一村一村、一鄉一鄉找貨源,把農民剩餘的麥子、豆子、油子、皮毛等農副產品收上來,販運到同心、吳忠、銀川,甚至販運到外省賣出去,然後運回鍋碗缸盆等日常生活用品,售給農民。這種為農民服務的生意,順民心,得民意,個人也有利可賺。關於個體經濟是不是資本主義經濟,雖然爭論不休,但楊興義毅然堅信自己選擇的道路和事業是正確的。1981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於廣泛就業門路,搞活經濟,解決城鎮就業問題的若幹規定》中指出:“一定範圍的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經濟的必要補充”,規定:“對個體工商戶,應當允許經營者請兩個以內的幫手,有特殊技藝的可以帶五個以內的學徒。”1984年2月,國務院做出了《關於合作商業組織和個人販運農副產品若幹問題的規定》,提出“除國營商業和供銷合作社積極開展農副產品購銷業務外,國家允許他合作商業和組織個人按照規定販運農副產品。”“販運農副產品,不受行政區劃和路途遠近的限製,可以出縣、出省。”中央和國務院的一係列文件,為個體經濟,長途販運定了性質,明確合法地位,提供了政策環境。摸著石頭過河的改革開發實踐,證明了楊興義的膽識、指揮和決策。經過兩三年販運農副產品,他實現了零的突破,獲得小盈,清了債務,特別是增長了經商的知識和經驗。從而自信心更足了,思想更解放了,步子更大了,采取一係列措施,在交通、流通領域施展拳腳。一是擴大貨源市場和銷售市場,貨源市場占領了七八個鄉,拓展到臨近的市、縣;銷售市場開拓了全區,延伸到外省的蘭州、西安、石家莊等市。二是逐步添置摩托車、吉普車,增購運輸車輛,實際上形成了民營運輸企業。三是擴大經營範圍,增加了幹草、羊絨等土特產品和木材、磚瓦等建築材料和經營,百萬元的生意做起來了,楊興義成了同心縣有名的個體大戶。1988年4月,全國人大再次通過憲法修正案,規定“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存在和發展。”同年6月,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憲法規定和私企條例,重新確認了私營經濟在社會主義所有製結構中的合法地位。楊興義受到鼓舞,開始想創建自己的企業,大展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