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貞、石亨等人的下場“意欲”之冤昭雪公元1465年,朱明王朝再一次新桃換舊符時,朱祁鎮的兒子朱見深登基,這位才19歲的成化皇帝具有彌足珍貴的大度——雖然當初叔叔朱祁鈺讓他過了七八年憋屈難挨的日子,但是他一登基就給朱祁鈺恢複了被他父親廢除的皇號,並給予謙一案昭雪。
這裏有必要追述於謙遇害後徐有貞、石亨、曹吉祥、張等人的境遇,以快慰讀者之心。
英宗登基後,自然要報答那些使他重新登上皇位的人,對南宮複辟事件的總策劃者徐有貞更是“傾心委任”,“事權盡歸有貞,中外鹹側目。而有貞愈益發舒,進見無時”《明史》卷一七一《徐有貞傳》。得意忘形的徐有貞便開始利用英宗對他的眷隆,經常裁抑石亨、曹吉祥,感到威脅的石、曹二人設計陷害徐有貞,於是徐有貞才得意了五個月,就落得個下獄貶謫的下場。
石亨在“奪門之變”後,肆無忌憚地構陷大臣,數興大獄,在設計將昔日的同夥徐有貞趕出朝廷之後,更是大權獨攬,“無日不進見,數預政事”。然而石亨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他忘記了一個簡單的道理:無論他的功勞有多大,他始終是人臣,人臣如果讓皇帝產生壓抑和威脅感,那麼他的末日就要來臨了!石亨的作為顯然表明他已經得意得連常識都忘卻了,“所請或不從,艴然見於辭色。即不召,必假事以入,出則張大其勢,市權利”②⑥《明史》卷一七三《石亨傳》。天順初年,英宗命有司為石亨營造宅第以為報答,竣工後,壯麗豪華程度超越了人臣之製。石亨的侄兒石彪驕橫跋扈一如石亨。叔侄兩家“蓄材官猛士數萬,中外將帥半出其門。都人側目”②。英宗終於不堪忍受,常常表露出對石亨的不滿。於謙遇害後阿附石亨的陳汝言被薦舉為兵部尚書,可是至同年十一月,陳汝言就貪贓事發,籍沒其家時得財物無數,英宗下令將所籍財物陳於大內廡下,召石亨等大臣入視,惱怒地說:“景泰間任於謙久,籍沒無餘資。汝言末期,得賂多若是耶?”④⑦《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六《曹石之變》。石亨聽出英宗的惱恨顯然是針對他的,為之色變,俯首不敢對。自此,英宗“漸悟謙冤,而惡石亨等”④。次年,西北邊報頻仍,英宗憂形於色,恭順侯吳瑾進言:“使於謙在,當不令寇至此。”英宗默然良久,更加遷怒於石亨。《明史》卷一七《於謙傳》。天順四年(1460),石亨終於以“怨望遠甚,與其從孫俊日造妖言。且蓄養無賴,專伺朝廷動靜,不軌跡已著”⑥,坐謀叛律斬,竟瘐死獄中,石彪伏誅。⑦太監曹吉祥在奪門成功後遷司禮太監,總督三大營。嗣子曹欽以及侄兒等全都官都督,“門下廝養冒官者多至千百人,朝士亦有依附希進者,權勢與石亨埒,時並稱曹、石”。曹欽忘乎所以,竟然窺伺皇位,他問門客馮益:“自古有宦官子弟為天子者乎?”馮益回答:“君家魏武,其人也。”《明史》卷三四《宦官一》。天順五年(1461)曹吉祥與曹欽謀反,事敗後,曹欽投井死,曹吉祥被磔於市,曹家無論大小全部被誅殺。
張也很快就遭到惡報,天順二年(1458)春,張早朝還家,途中做拱揖狀,身邊的人詫異地問他何故,張回答:“範廣過也。”“遂得疾不能睡,痛楚月餘而死。”《明史》卷一七三《範廣傳》。張大概沒有達到作惡者的最高境界,做了壞事後良心始終得不到安寧,日積月累,終致精神崩潰而死。
明憲宗朱見深登基不久,監察禦史趙上奏,要求為南宮複辟中的屈死者平反,奏稱:“往年,尚書於謙等為石亨等設誣陷害,榜示天下,怨抑無伸。其後,亨等不一二年亦皆敗露,實天道好還之明驗。今陳循、俞士說等前後遇蒙恩宥,天理已明,無俟臣言。獨正統十四年虜犯京城,賴於謙一人保固,其功不小而已冤死矣,餘亦可憫。伏乞收回前榜,凡死者贈官遣祭,存者複職致仕,或擇可用者取用。”朱見深答複說:“禦史言是。自昔奸凶之徒不誣人以惡,則不能甚人之罪,不甚人之罪,則不能大己之功。朕在青宮稔聞謙冤,蓋謙實有安社稷之功而濫受無辜之慘,比之同時駢首就戮者,其冤尤甚。所司其悉如禦史言亟行之。”《明憲宗實錄》卷一四,台灣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1983年版。於是,於謙、王文等人的“意欲”謀立外藩的罪名得以徹底洗清。
天日昭昭,公道始白!
真假難辨的子嗣後裔中國自古就是一個強調“出身”的社會,雖說當下早已經是平民化的時代,但對於更為世俗化的人而言,“名門望族”又成了一個新的鏡像。有這樣一些人,骨子裏希望自己是名門望族之後或者至少能夠與其搭上一點關係,即使是“名門望族”的遠親之遠親也無妨,以此證明自己血統之高貴,如果湊巧曆史上某位賢人俊傑與自己同姓,那他們就會蜂蝶逐花般粘附其上,於是就出現“假作真時真亦假”、撲朔迷離、真假難辨的狀況。
於謙的身後也出現了子嗣後裔真假難辨的狀況。
清朝康熙年間,有一個名叫於繼先的人就自稱是於謙的十世孫,並以於謙後裔身份編撰了大約三千言的《先忠肅公年譜》,借該年譜他告訴世人他是於謙少子於廣的九世孫。於謙是否真的有少子於廣?
1998年,於謙誕辰600周年紀念活動舉行之前,河北井陘、邯鄲,以及浙江杭州和富陽等地都有於姓者聲稱是於謙的嫡係後裔,且都手握於氏家譜以為佐證。信也?非也?
筆者傷感於一代偉人雖然功績彪炳日月但子嗣後裔真假難辨的情況,曾經花一年多之力企圖廓清彌漫在於謙子嗣後裔問題上的重重疑雲,為此查閱了很多資料,尋訪了相關人員,遺憾的是未能完全如願。雖然如此,還是對材料進行了梳理分析,希望本書拋出的幾塊碎磚能夠在學術界引起些許回響,最終使這一問題得以解決。
於謙有一子即於冕、一女即英(婿朱驥)。
關於於謙的子嗣,史書其實已經交代得很清楚了,《明史》、《明史稿》載,於謙之子“冕,字景瞻,蔭授副千戶,坐戍龍門。謙冤既雪,並複冕官,自陳不願武職,改兵部員外郎。居官有幹局,累遷至應天府尹。致仕卒”《明史》卷一七《於謙傳》;又,《明史稿》卷一五四《於謙傳》,雍正元年敬慎堂刻本。於冕《先忠肅公行狀》稱於謙“男一,即冕;女一,適錦衣衛千戶朱驥”(明)於冕:《先忠肅公行狀》。於謙在巡撫晉豫期間因想念女兒作《憶英》詩。英後嫁錦衣衛千戶朱驥,《明史》載兵部右侍郎吳寧“為謙擇婿,得千戶朱驥”《明史》卷一七《吳寧傳》。於謙有子冕,女英,女婿朱驥,這是沒有任何疑問的事實。
於謙論罪下獄時,兒子於冕和養子於康、女婿朱驥就被貶謫龍門。龍門衛西距京師近250公裏,於冕等貶謫時正值天寒地凍的時節,年屆六十、拖著病體的父親尚係於獄中,朱祁鎮以及石亨、徐有貞等會怎樣掠羞辱父親?父親幾日後問斬,誰為他收拾屍骨?和父親作死別的機會都沒有,於冕這西去貶謫路上以及其後長達8年謫居窮邊的痛楚和艱辛,又怎是一句“間關萬裏,屢瀕死亡”了得(明)過庭訓:《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四二《於冕》,天啟二年刊本。
成化元年(1465),隨著父親冤案的昭雪,於冕得以複官,自陳不願武職,改兵部員外郎。後任禮部郎中,升南京太仆寺少卿,遷應天府尹。晚年歸休錢塘故裏,弘治十三年(1500)十二月十一日病卒。史書記載,於冕“聰達,好學知禮,小心勤恪,善處興廢,既構家難,放徙窮邊,而能閉門卻掃,以讀書纂言為事,故雖罹憂患疾,而聲問不聵。後起謫籍,官兩京,所在以修謹稱,蓋無愧名家子雲”萬曆《杭州府誌》,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末。於冕延續和傳承的不僅是於氏家族的血脈,更重要的是一種家族的精神和人格。
於冕做了兩件對於謙作品的傳世和事跡的傳播功莫大焉的事情,就是輯錄刻印《先少保存稿》(詳見本書第七章)和《旌功錄》以傳世。《旌功錄》輯錄有關於謙的“褒典及狀碑奠誄之作”程敏政《旌功錄序》,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七,共有5卷,卷尾有於冕的兩首詩:大化無情歲月徂,手編遺錄繼朝晡。夢回長夜音容杳,目斷蒼血淚枯。先世忠勳扶社稷,後人身世渺江湖。天高地厚君恩重,永感堪憐不肖孤。(其一)賊檜當年誣武穆,古今一轍事堪悲。生前大節遭奸妒,死後無辜賴主知。憤激人心都不辨,疏於天聽敢容私?《籲天錄》苦遺千載,沒齒吾當感孝思。(其二)④(明)於冕:《武林耆舊集》,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末。
於冕另有《武林耆舊集》,其中有很多追思父親之作,摘錄兩首如下:山深祠宇夜蕭然,秉燭齋居悄不眠。昭代旌功恩顯赫,祠官供祀禮精虔。功垂百世安宗社,血食千秋永墓阡。庭燎光中雲霧斂,神明陟隆鬥回天。
往事悲酸不忍論,秋來祠下幾消魂。先臣曾建中興績,恤典重頒再造恩。報國精忠昭日月,終天苦痛切晨昏。未霜隴樹先枯瘁,半是孤兒血淚痕。④於繼先所說的於謙少子於廣並不存在。
康熙五十五年(1716),科試官員劉公按試歸德,命各屬舉前代名臣後裔,於繼先等以於謙嫡派後裔被舉薦,準補博士弟子員,並給衣、頂奉祀。《於忠肅公集·王跋》,康熙六十年刻本,福建省圖書館特藏部善本室藏。又命訪求遺書,於繼先進以於謙十世孫的身份輯錄《於公文集》,該文集的“跋”稱:“繼先,原籍河南考城人也,自十三世祖諱九思仕元,為杭州路總管,遂家於錢塘太平裏,至十世祖諱謙諡忠肅仕明,曆官少保兵部尚書,被徐(有貞)、石(亨)之誣。第三子諱廣年十六歲,隨中官裴公潛逃原籍考城,初冒裴姓,後歸本姓,子孫又複為考城人。”(清)於繼先:《於公文集跋》,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七。按於繼先的說法,於謙遇害時,16歲的於廣隨太監裴氏逃往考城(今屬河南蘭考縣),定居於此,繁衍後代,於繼先即為於廣九世孫。於繼先又撰《先忠肅公年譜》,並於康熙五十七年(1718)請談九敘作序,談氏在《序》中說:“公遇害時,中官裴姓匿公第三子而逃於此者,綿蕃至今已十二世矣,奉祀生繼先錄公之年譜。”(清)談九敘:《於公年譜序》,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七。黃洵《於公文集跋》也有類似之說,(清)黃洵:《於公文集跋》,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七。於繼先《先公文集跋》作於康熙五十六年(1717)春,王貫三《於公文集跋》作用是年季冬,談九敘《於公年譜序》作於康熙五十七年(1718),且王氏、談氏等皆在文中稱因於繼先之請而作。因此,完全可以推測王貫三、談九敘、黃洵等人的說法均源於於繼先。
於繼先《先忠肅公年譜》中有如下條目:宣德十年(1435)於謙“次子生,未幾殤”;正統六年(1441)“三子生,名曰廣”;天順元年(1457)於謙被害時,“有太監裴姓者,憐公忠義,竊其少子廣而逃之考城,時人不知”(清)於繼先:《先忠肅公年譜》。
於謙是否尚有一少子於廣?於謙本人現存的詩文中沒有提及於廣或少子的文字。他在巡撫河南、山西時,曾作《寄內詩》,詩雲:“大兒在故鄉,地遠音信杳。二女正嬌癡,但索梨與棗。”(明)於謙:《忠肅集》卷一一。詩中的“大兒”乃相對於年齡尚小的“二女”而言,應該不是相對於“小兒”;“二女”並非指兩個女兒,而是指排行第二,意即比“大兒”小,就是英。於冕《先肅湣公行狀》、倪嶽《神道碑文》、《明史》、《明史稿》及其他相關史料皆可為佐證。正統十年(1445),於謙妻董氏病卒於京城,於謙正巡撫河南、山西,不能回京,悲慟之餘,作《祭亡妻淑人董氏文》,但隻提到“男冕來京,當扶柩歸還故鄉”(明)於謙:《忠肅集》卷一二。
於冕稱自己是於謙唯一的兒子。於冕在《先肅湣公行狀》中稱於謙“男一,即冕”。而且於冕因沒有嫡庶子嗣,隻得將同族直隸新安衛千戶於明之子於允忠(原名恕,以字行)過繼於自己門下。弘治十年(1497),於冕曾為此事上奏朝廷:緣臣父止生臣一子,先年蒙念臣父微勞,授府軍前衛世襲副千戶職事,後臣乞恩改武就文,曆升今職致仕。今年七十四歲,既無同胞兄弟,又乏嫡庶子息,恂恂老獨,四顧無依。臣節該伏睹大明(疑缺一“律”字,筆者注),今凡無子許令同宗昭穆相當之侄承繼,先僅同父周親,次及大功小功緦麻。如俱無,許可立遠房及同姓為嗣,欽此欽遵。臣思有宗弟於明,任直隸新安衛千戶致仕,生有五子,已嚐遵例告官行文該衛,擇取其次子允忠為嗣,祠堂墳墓日後皆付托於允忠。《左軍都督府為於允忠乞恩斷絕疏》,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三。可見,於冕是因沒有同胞兄弟,才擇族弟之子為繼嗣。假如於冕確有胞弟於廣,在於謙昭雪前,於冕可能會為保護其弟而隱瞞他有一胞弟的事實。但於冕的《先肅湣公行狀》以及《左軍都督府為於允忠乞恩斷絕疏》等都作在於謙昭雪之後,這樣就很難解釋於冕隱瞞有一胞弟的動機。
於謙、於冕的親友或同僚也從未提及於謙有少子於廣。假設於謙確有少子於廣而於冕又因某些原因隱瞞這一事實,這種隱瞞也很難做到,因為於謙地位顯要,遇害時,其家屬受牽累皆遠戍邊衛,徐有貞、石亨等不會渾然不知於謙有兩個兒子,從而讓於繼先所謂的年已16的於廣輕易逃脫。於謙父親於仁病故,於謙請同僚王直作墓表,墓表說於仁“孫男一,即冕;孫女一”(明)王直:《抑庵文後集》卷二六《侍郎於公墓表》。是墓表作於正統十二年(1447),假如於謙真有少子於廣,且如於繼先所稱生於正統六年(1441),那麼,於仁病卒時於廣業已7歲,王直就該提及。景泰五年(1454)屢有言官奏劾於謙權柄過重,太監興安為於謙辯護說:“日夜與國家分憂,不要錢,不愛官爵,不問家計,一子一女不顧。朝廷正要用人,似此等尋一個來換於某。”《明英宗實錄》卷二四一;又,(明)夏時正:《憐忠祠記》;(明)王世貞:《州續稿》卷八五《於太傅公傳》。再則,倪嶽的《神道碑文》也稱於謙“生子一,即冕”(明)倪嶽:《青溪漫稿》卷二一,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台灣商務印書館,倪嶽之父倪謙因主持順天府鄉試忤逆權貴被謫戍龍門,與於冕“卜鄰幾四載”(明)倪謙:《倪文僖集》卷四《夏景詩意畫為於景瞻題並序》,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台灣商務印書館,加之倪嶽之弟倪阜又是於冕之婿,故倪嶽該十分了解於氏家庭,但他沒有談到於謙尚有一少子。此外,倪謙的《贈與永亨南還序》記載了於謙養子於康(字永亨)的一段話,其中有“餘自幼賴先人教育,以底成立,撫愛不啻所生,況先人無他嗣,唯餘與景瞻(於冕字)耳矣”雲雲。(明)倪謙:《倪文僖集》卷二一《贈與永亨南還序》,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台灣商務印書館。
以上理由足以讓我們否定於謙少子於廣的存在,這樣於繼先自稱於廣的九世孫亦即於謙十世孫的說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於冕生有六個女兒。因沒有子嗣,以族弟於明之子於允忠為繼嗣。
於冕有六個女兒,其中兩個女兒為於冕與發妻邵氏所生,長女嫁與吏科給事中張晟為妻,不久因病早逝,次女又嫁與張晟。成化二十一年(1485),張晟奉命出使,道卒江西,時於冕次女26歲,已懷張晟遺腹,意欲為張晟死節,後經於冕與邵氏相勸,不再言死,但從此不服華麗,不食膏腴,謹撫遺孤成人。明世宗嘉靖三年(1524)朝廷曾予以旌表。(明)於冕:《先肅湣公行狀》;又,康熙《仁和誌》,(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末。
於冕的另外四個女兒均為庶生,分別嫁給工部主事倪阜、德清縣學生徐九萬、益都知縣孫武卿、杭州府學生沈繼榮。(明)楊守陳:《誥封宜人邵氏墓誌銘》,(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末。
如前所述,於冕因沒有兒子,弘治十年(1497)將族弟於明之子於允忠過繼在自己門下。於允忠有子於一芳。於一芳有子於嶽、於嵩。據王世貞《議處於肅湣公諡號後裔修葺祠墓稿》記載:“於允忠生於一芳,襲授前職,加納指揮僉事,長男於嶽陣亡,於一芳升授指揮同知。曆升廣東都指揮僉事,次男於嵩襲授指揮同知。”(明)王世貞:《州山人四部稿》卷一九《議處於肅湣公諡號後裔修葺祠墓稿》,台灣偉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陳思禪《寄筆談》說:“允忠有子於一芳,芳之子嶽雅有誌操,時為應襲武生。嘉靖乙卯(三十四年,1555)倭夷徐嘯聚陶宅,嶽持大刀手刃數人,後援不繼,死於陣。監軍使者上其事,贈指揮僉事,世襲指揮同知。嶽無子,弟嵩承襲,今為總兵。”(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末。於嶽不愧為一代英烈之後。
於氏家譜已佚,於嵩之後再難考證,令人浩歎。
萬曆十七年(1589),浙江巡撫傅孟春以於謙原諡號“肅湣”不能表其人品勳業,因上疏改諡,疏中言及“謙曾孫於昆具呈乞修頹祠”(明)傅孟春:《請改諡疏》,(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三。這與王世貞《議處於肅湣公諡號後裔修葺祠墓稿》似有矛盾,王世貞文未署時間,但據文中兩句話即“蓋己巳之變一百二十年”、“嘉靖三十九年修葺祠墓至今九年以上”(明)王世貞:《州山人四部稿》卷一九《議處於肅湣公諡號後裔修葺祠墓稿》,可知此文當作於明穆宗隆慶三年(1569)左右,先於傅孟春上改諡疏約20年。由此推測,於昆可能是於嶽或於嵩之子,但因於氏家譜散佚,無法考證。
於氏家譜散佚於何時也很難確定。為查詢於氏家譜,筆者曾經尋訪浙江杭州的於學勤老先生。1980年底,於老先生以於謙後裔的身份向浙江省博物館捐獻了於家世代珍藏的於謙和夫人董氏的雙人畫像,1981年1月22日的《杭州日報》刊登了《於學勤捐獻於謙夫婦畫像摹本》之文對此事作了報道。此外,王斯琴《於謙夫婦畫像新發現》一文也提到“於謙及夫人董氏的雙人畫像,係於氏世代祖傳,平時從不輕易示人。最近,其二十二代裔孫於學勤,為了保護國家曆史文物,將原件送浙江省博物館保存”王斯琴:《於謙夫婦畫像新發現》,《文化娛樂》1981年第三期。1998年,筆者拜訪於老先生時,他已年逾90,患病多年,且已經喪失與人交談的能力,他的家人向筆者提供了他編輯的《明於忠肅公史跡》手稿,厚厚的上下兩冊,用工整的蠅頭小楷謄抄而成。在手稿的附錄中,於老先生介紹了於氏家譜散佚的經過:“於氏家譜兩冊,民國三四年間,由先父幼章公交居於西湖三台山本宗乃玉公。‘文化大革命’期間,西湖公社雙峰大隊的紅衛兵,強迫乃玉公夫人馬芝芳交出而掠去。1976年至1984年,文物普查工作者吳月清以及公安部門多方查找,已無著落。”於學勤:《明於忠肅公史跡》手稿,現存浙江省杭州名人紀念館。如若於老先生所說的於氏家譜果真為於謙及其後裔的家譜,那麼在500多年滄海桑田的曆史變遷中,於謙家譜仍得保存,卻在十年動亂中遭遇劫難,不幸散佚,令人浩歎不止。
於學勤所說的於氏家譜散佚於“文化大革命”之中。如果於學勤所言的於氏家譜不是於謙及其後裔的家譜,那麼真正的於謙家譜又散佚於何時?由於於氏家譜的散佚,許多疑問難以解釋,於學勤先生自稱為於謙的二十二世孫,這一點很難確認,從於一芳至於學勤之間的發展脈絡也很難理清。於學勤先生在《明於忠肅公史跡》手稿還提供了一條信息:廣西賀縣桂嶺有於謙後裔1000餘戶,約6000餘人。湖南江華縣、廣東南豐縣等地也有於謙後裔。於老先生的家屬還提供一條信息:1981年1月22日《杭州日報》刊登了於老先生捐獻於謙夫婦畫像的消息後,河南開封於姓者曾來電稱開封也有於謙後裔。如前所述,近年來,河北井陘、邯鄲,以及浙江富陽都有於姓者聲稱是於謙的嫡係後裔。凡此種種,皆因於謙及其後裔家譜的不存而難以考證。於謙家譜的散佚不能不說是於謙研究中無法彌補的一大缺憾。
陳逵秘密安葬英雄遺體遺骸歸葬杭州並非所有的曆史風流都要被風吹雨打去。
杭州西湖的西麵有三座雋秀的小山峰,居中者海拔156米,稱為中台山;居北者海拔86米,稱為左台山;居南者海拔87米,稱為右台山。這就是三台山——盡管對於英雄來說“何處青山不埋骨”,但是英雄的追隨者和後代還是設法將其遺骨遷回故裏,埋葬在三台山的於氏祖塋。
對於在於謙遇害後設法收葬其遺體並扶歸故裏的人來說,這是一段怎樣曲折和艱難的經曆?而浙江人民將永遠記住並感激他們。
於謙刑場遇難時,他的兒子於冕、養子於康、女婿朱驥等都已經謫戍龍門,無法為父親收葬遺體了。此時,搜捕於謙“同黨”的行動還在繼續,刑場周圍到處都是石亨、徐有貞、曹吉祥、張的人,但是,當英雄偉岸的身軀在劊子手的鬼頭刀下轟然倒下時,他的追隨者毅然站了出來,這個人就是陳逵。《明史》告訴我們:於謙遇害後,“都督同知陳逵感謙忠義,收遺骸殯之”《明史》卷一七《於謙傳》,項篤壽《於謙傳》說:“都督陳逵密賂守者,收獲屍瘞之。”(明)項篤壽:《於謙傳》,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二。一個“密”字承載了陳逵當年收葬於謙遺體需要麵對的困難和承受的壓力,作為京營軍中的一個軍官,直接受製於石亨、張,陳逵此舉無疑是在拿前程甚至是生命作代價,但是,當英雄含冤橫屍刑場,他已經顧不得自己的前程乃至生命了。史書對陳逵的生平事跡記述極為簡略,“逵,六合人。故舉將才,出李時勉門下者也”《明史》卷一七《於謙傳》。但是,人們將永遠記住這個心懷正義的陳逵。如果不是他,我們將去何處緬懷於謙?衣冠塚還是空塚?
陳逵秘密將於謙遺體安葬於北京城西郊,並囑居民看守。(明)於冕:《先肅湣公行狀》。三年後,養子於康將於謙的遺骸扶歸杭州三台山安葬,縱然當時是“荒墳埋骨山腰路,駐馬令人一歎傷”(明)於謙《於肅湣公集·文集》卷三《過韓信塚》,但畢竟是葉落歸根了。
這裏有必要交代一下各種史書在何人將於謙遺骸扶歸杭州安葬這一問題上的不同說法:一為於謙嫡子於冕,薛應《於肅湣公傳》稱:“都督陳逵收公遺骸。逾年,冕詣逵扶歸,葬於西湖之南。”(明)薛應:《於肅湣公傳》,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二。翟灝《湖山便覽》雲:“旌公祠,在三台山,祀明少保於公謙。公遭誣死,其子冕奉喪,歸葬於此。”(清)翟灝:《湖山便覽》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一為於謙的女婿朱驥,《明史》認為是朱驥將於謙歸葬杭州,兵部右侍郎吳寧“嚐為謙擇婿,得千戶朱驥。嫌疑之,寧曰:‘公他日當得其力。’謙被刑,驥果歸其喪,葬之”《明史》卷一七《吳寧傳》。一為於謙養子於康,萬曆《錢塘縣誌》說:“都督陳逵密賂守者收(於謙)遺骸,付養子康瘞焉。”萬曆《錢塘縣誌》,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二。陳善也稱於謙死時“遺骸莫收,都督逵密賂守者,收付養子康瘞焉”(明)陳善:《於謙傳》,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二。
筆者以為,前兩種說法與曆史事實相左。於冕《先肅湣公行狀》很明確地告訴我們:“公之遺骸,都督陳逵密賂守者收殯城西淺土,且囑居民守之。又逾年,冕遣義兄康謁逵,逵複備棺衾,康扶歸葬祖塋。”③(明)於冕:《先肅湣公行狀》。倪嶽的《太傅忠肅於公神道碑》文亦稱:“公之遺骸賴都督陳逵憫公無辜,賂守者收瘞。逾年,冕遣義兄康詣逵,逵乃具棺衾,俾康扶歸杭,葬於祖塋,即今建祠地也。”(明)倪嶽:《青溪漫稿》卷二一《太傅忠肅於公神道碑》。於冕是當事人,這些細節由於冕告知倪嶽,該有相當的可靠性。因此,於謙遺骸由其養子於康扶歸杭州安葬應當是確鑿無疑的。
還有一個問題是:於謙遺骸何時回到故土?
於冕、倪嶽等未提及於謙遺骸歸葬杭州的時間,其餘史料中亦難以找到明確的記載。於謙被誣下獄時於冕、於康等俱謫戍邊衛,於冕獲赦於成化元年(1465)。③假設於謙遺骸歸葬杭州在1465年後,由於冕來辦理此事當更合情合理,而不太可能是於康一人,筆者由此推斷,於謙遺骸歸葬杭州應在成化元年(1465)之前。
史書明確記載養子於康和於冕一起遠戍邊衛,於康怎麼會有機會扶於謙遺骸歸葬杭州呢?這裏隻有一種可能,即於康之獲赦應早於於冕亦即早於1465年。這一推測在倪謙的《贈與永亨(於康字)南還序》中得到了進一步證實。倪謙,以“主考順天鄉試,斥黜權憲之子”遭謫,與於冕“卜鄰幾四載”(明)倪謙:《倪文僖集》卷四;又,(明)過庭訓:《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三《倪謙》。《贈與永亨南還序》曰:“於君永亨,乃前少保兵部尚書於公之子也,嚐與其弟故府軍戶侯景瞻(於冕字)同謫戍塞垣,永亨遇宥南遷,而景瞻獨留馬營。永亨不勝白晝看雲之思,兩度居庸來視之。天順己卯,收其先人遺骸,歸葬西湖之堙。”並稱於康辦完於謙遺骸安葬事宜後,又北上數千裏探望於冕,倪謙深為感動,遂問其因,於康對曰:“餘自幼賴先人教育,以底成立,撫愛不啻所生,況先人無他嗣,惟餘與景瞻耳矣。餘幸荷恩庥,獲葬先人,少伸罔極之報。至念吾弟獨謫於斯,忍一日而忘於心耶?是以亟來亟往。唯見有可樂而不見可畏,見有可欲而不見可憚也,尚遑恤其他乎?”(明)倪謙:《倪文僖集》卷二一。
因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於謙嫡子於冕雖遠戍邊衛長達8年(1457—1465),沒有機會將父親遺骸扶葬歸杭,而養子於康遠謫不久即獲赦,在天順三年(1459)設法找到陳逵,並由陳逵備足棺衾,將於謙的靈柩扶歸杭州,安葬於西湖之濱三台山。於謙終於長眠於故鄉的土地上。
“青山有幸埋忠骨”——一代英雄魂兮歸來,三台山幸甚,西湖幸甚,浙江幸甚!
寂寞的於謙祠墓和故居於冕從偏遠的龍門獲釋回來後,於成化二年(1466)上書朝廷,請參照宋嶽飛之例,賜給諡號,春秋廟祀,明憲宗朱見深即恢複了於謙生前原有官爵,並派遣行人司行人馬南下杭州,諭祭於謙墓,並特賜誥諭:卿以俊偉之器,經濟之才,曆事先朝,茂著勞績。當國家之多難,保社稷以無虞;惟公道而自持,為權奸之所害。在先帝已知其枉,而朕心實憐其忠,故複卿子宮,遣行人諭祭。嗚呼!哀其死而表其生,一順乎天理;厄於前而伸於後,允愜乎人心。用四百世之名,式慰九泉之意。靈爽如在,尚其鑒之。《明憲宗諭祭文》,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一。
為了表彰於謙的功績,也為了讓京城百姓有紀念於謙的場所,明憲宗將北京城那處“僅蔽風雨”的於謙故宅改為“忠節祠”。到萬曆二十三年(1595),太常寺少卿鍾化民上《乞賜祭典京師祠疏》,稱:“天祥既祠於吉安,又祠於順天,於謙死於燕都,與天祥同,而其功存社稷,又不止任綱常之重者,燕京可無祀乎?”因奏請照文天祥之例,歲仲春秋遣官致祭,並賜祠額之名,庶使“既往之忠貞以慰,而朝廷崇德報功之典鹹正罔缺;將來之節烈可風,而臣子感恩懷德之義沒世不忘矣”(明)鍾化民:《乞賜祭典京師建祠疏》,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末。明神宗朱翊鈞下詔於北京崇文門裱褙胡同景帝所賜予謙舊寓建祠,賜額“忠節”,遣鍾化民諭祭,製詞為:惟卿扶輿間氣,社稷孤忠。當己巳之虜氛,屬家邦之多難,矢精誠而殉國,竭心力以回天。扶危定傾,皇輿再造,排遷主戰,神鼎不搖。惜大功之未酬,憾群奸之肆害。沉冤雖白,特典當稽。魂遊武穆之西湖,血灑文山之燕市。恤恩寵被,旌未泯之忠勳;敕祀專崇,勵將來之風教。爰頒諭祭,庶慰英靈。《明神宗賜祀典諭祭文》,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一。
於謙雪冤的消息傳到杭州,百姓“莫不感奮興嗟”,他們聚集起來,前往巡按浙江監察禦史高唐劉魁處,要求按成化帝誥諭中的“朕心實憐其忠”之語,將太平坊南新街的於謙故第改為“憐忠祠”,這就是“憐忠祠”的由來。於隻手錄先父一生的輝煌功績,並請同鄉、大理寺卿夏時正撰《憐忠祠記》,勒石刻碑。(明)夏時正:《憐忠祠記》,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四。
河南百姓為紀念於謙,在開封城馬軍衙橋西原於謙官署建“庇民祠”,此後,百姓每年往祭。到明武宗正德十年(1515),“庇民祠”僅存三間門屋,且屋漏梁頹,鴿雀擾擾,鼠走鴟嘯,不忍目睹,監察禦史巡按張君等下令重修,李夢陽有《重修開封府於公祠記》。《重修開封府於公祠記》,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末。李夢陽另有《庇民祠》詩,雲:“朱仙遺廟已沾衣,少保新宮淚複揮。金匱山河丹券在,玉門天地翠華歸。平城豈合留高祖,秦相何緣怨嶽飛?最怪白頭梁父老,哭栽鬆柏漸成圍。”(明)李夢陽:《庇民祠》,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末。明熹宗天啟六年(1626)對“庇民祠”又進行了修葺。(明)瞿士達:《重修開封府於公祠記》,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末。
位於杭州三台山的於謙祠的肇建則在弘治二年(1489)。其時,於冕已經67歲高齡,他上疏說自己“孤身無子,伶仃衰老,誠恐一旦身先朝露,烏鳥私情無由再伸”,先父“生前官居一品,例得諡贈,及死之日,臣等俱從遷謫,遺骸尚在淺土,未能以禮安葬。況今原籍民祠窄隘,不足以光恩典,又在城內,與臣父墳塋兩不相依,日久無人看守,恐至頹廢,是使臣父生雖效勞於時,歿則無聞於後,實可哀憐”,軫念先父“功在社稷,被誣枉死,乞照例賜以贈諡,仍命所司營葬,並將原籍民祠移建墳前,頒賜祠祭文,加賜一祭,有司量撥附近人戶看守”《禮部題準於冕乞恩疏照會》,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三。儒學訓導儲衍奏稱憑於謙之功績應該以相應之禮安葬,禮科給事中孫需也奏請將漢諸葛亮、唐張巡、宋文天祥以及當朝的李時勉、劉球和於謙一並遣祭立廟。賢明而又極富同情心的明孝宗朱樘恩準了於時所請,複贈與謙特進光祿大夫、柱國、太傅,諡“肅湣”。明孝宗的誥諭為:惟功大者褒典宜隆,行偉者揚名必遠。惟顯忠於既往,斯勵節於方來,古今攸同,豈容緩也。故少保兵部尚書於謙氣稟剛明,才優經濟,兼資文武,茂若聲猷。當皇祖北狩之時,正舉步艱危之日,乃能殫竭心膂,保障家邦,選將練兵,摧鋒破敵,中外賴以寧謐,人心為之晏然。回鑾有期,論功應賞,不幸為權奸所構,乃隕其身,輿論鹹冤,恤恩已錫,茲複贈特進光祿大夫、柱國、太傅,諡“肅湣”,命有司立祠致祭,用昭欽崇之義。嗚呼!執羈,守社稷,勞蓋均焉;表忠直,挽回邪,理則明矣。誕敷嘉命,永賁幽扃,靈爽如存,尚其歆服。明孝宗:《贈官諭祭文》,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一。
朝廷又令有人在三台山於氏祖塋立祠,賜額曰“旌功”(明)張寧:《旌功祠碑記》,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四,這就是“旌功祠”的由來,於謙墓地祠墓合一的格局也由此形成。
到弘治七年(1494),於冕為於謙墓立神道碑。由於倪氏和於氏兩家為姻親,倪嶽此時官禮部尚書,於冕致信囑其作神道碑文。倪嶽的碑文如下:惟天純佑,賢俊挺生,實商四周,為國之楨。唯公之生,允濟斯世,雄才卓識,孤忠正氣。始鎮兩藩,迄司五兵,民困畢蘇,邊塵肅清。時方晏安,虜忽竊發,皇曰往哉,執梃以撻。公疏懇留,六師已陳,越關而北,曾未浹旬。虜敢犯順,皇輿遠狩,公獨治兵,痛心疾首。浮議,公斤正之;人心搖搖,公鎮定之。內決廷論,外當由衝,一時安危,萬目視公。舉步載寧,皇輿遂複,名高級來,功大佛錄。公存以功,公亡以冤,於惟聖明,克俾昭宣。萬世之名,一日之厄,失短獲長,公亦何責。穹祠顯號,報祀無窮,西湖之,嶽廟攸同。廟貌儼然,公其如在,嗟嗟後人,守視無懈。(明)倪嶽:《青溪漫稿》卷二一《太傅忠肅於公神道碑》。
遺憾的是於冕所立的這塊神道碑早已不存於世了。
弘治十三年(1500),於冕病卒於杭州。於冕死後的幾十年時間裏,於謙祠宇常常處於乏人看管修葺的狀態,因此,毀壞嚴重,“廟貌頹甚,棟撓垣闕,諸所庀陳,漫漶刊落,而宰木蔽芾,群鴟嘯哀”,滿眼的破敗、蕭條和蒼涼。嘉靖十六年(1537),巡按浙江監察禦史周汝員祭掃於謙祠墓,麵對此景,不禁喟然而歎,於是下令錢塘縣令李念修葺,辟祠左為別室,塑於謙父母於仁和劉氏畫像於內,地方官傅鳳翔、閻鄰、王紳、高葑相繼協修,斷斷續續,前後凡5年,“悉撤圮敝,新而大之”,“役襄無棘,工無縮費,增者崇,關者邃,葺者固,飾者,望之揭揭,即之嚴嚴,不獨祠可世守”(明)張鏊:《重修旌功祠記》,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四。於謙祠墓規模漸趨擴大。
轉眼到了萬曆十八年(1590),當時,巡撫浙江的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傅孟春以諡號“肅湣”不足以概括於謙平生之功績,特上《請改諡疏》,奏請改“肅湣”為“忠湣”,以使“名稱其實,足以慰九泉之忠魂,而彰往勸來,有以定萬世之公典”(明)傅孟春:《請改諡疏》,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三。萬曆皇帝朱翊鈞賜諡“忠肅”,製詞說:惟卿鍾靈間氣,著望先朝。屬多難以馳驅,矢孤忠於板蕩。社稷是守,力摧城下之要盟;樽俎不驚,坐鎮道旁之流議。返皇輿於萬裏,維國祚以再安。赤手扶天,不及介推之祿;丹心炳日,寧甘武穆之冤。明神宗:《賜諡忠肅諭祭文》,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一。
又遣傅孟春代表朝廷祭掃於謙祠墓,告以改諡之意,重光精忠大節,勵勸後世人臣。就這樣,於謙的諡號從此確定為“忠肅”。
萬曆四十二年(1614),禦史楊鶴到杭州看到於謙祠如“陋巷矮屋”,於是捐出俸祿,令人鳩聚工料,加以修建。當時,陳繼儒作《重修於公祠碑記》,記曰:“屬鏤之劍賜而胥濤立,風波之獄構而嶽廟尊,迎立外藩之冤酷而於墓修,公至是一腔熱血始真有灑處矣。”(明)陳繼儒:《重修於公祠碑記》,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四。
經過明清易代的滄桑巨變,到了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於謙祠已經衰敗不堪,滿目瘡痍,墓前是殘垣斷壁,碎石朽木,雜草茅;連同於謙墳塋在內的於氏墓群荒蔓蓁蕪,幾成廢墟。由於所占基址狹窄,杭州知府李鐸考慮設若在原地重葺,很難有根本性的改觀,於是在故祠的右麵營治新祠。建成後的新祠巍峨壯觀,朗然開暢。於謙祠墓修葺工程竣工後,李鐸自撰《重修於公祠墓記》為記,希望“後之人與我同誌,繼而新之,則庶幾祠墓之恒如今日”(清)李鐸:《重修於公祠墓記》,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四。
乾隆皇帝曾經在乾隆十六年(1751)春下江南駐蹕杭州時,來到於謙祠墓,親自祭奠前朝英雄,禦書“丹心抗擊”額,以示褒揚。(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首、卷一。遺憾的是,乾隆題字匾已經不知去向,僅留下對此事的書麵記載,現今於謙祠大廳的“丹心抗擊”匾額乃集字而成。
雍正七年(1729)、乾隆十一年(1746)對於謙墓進行了兩次小規模的修葺。但是到道光元年(1821),於謙祠又顯破敗跡象。當時的杭州府花費銀800餘兩重修祠宇。次年,時任浙江鹽運使的林則徐懷著對於謙的崇敬,捐獻自己的官俸,又倡議募捐集資,整修了於謙祠墓。林則徐所作的“公論久而後定,何處更得此人”成為於謙祠墓的著名楹聯,他還撰寫了《重修於忠肅公祠墓記》,字裏行間浸透英雄相惜之情:“如公浩氣不磨於宇宙,祠墓之有無,初不足為加損,然守土者顧聽其剝而莫之省,尚奚以言治者?餘拜公墓累累然凡七,蓋公於先塋,而子弟孫曾以次焉。惟祠文信國於墓左,其義無考,豈以公生平向慕信國,嚐懸畫像拜之,故為是以成公誌耶?九原而有知也,公方尚友信國,進而尚友嶽忠武,相與徜徉於湖光山色間,感餘誌事,撫膺言懷,亦庶乎其不孤已!”(清)林則徐:《雲左山房文鈔》卷一《重修於忠肅公祠墓記》,藏上海圖書館。
又是30年過去,於謙祠墓“飄搖風雨,歲久闕修”,部分建築“傾圮成墟”,“棟折榱崩”,“大門亦岌岌乎殆”。周澍、沈拱辰等杭州鄉賢自發捐錢對於謙祠墓進行整修,重新修葺饗堂,裝修神像,但因時間緊、經費缺,修葺工程僅為“扶持之計,未及全廟重新,所有後堂的大門工程不得不有望同誌之踵而行之”(清)周澍:《於忠肅公祠重修饗堂記》,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四。
鹹豐十年(1861),太平軍李秀成部攻破杭州城,所到之處,砸毀廟宇、焚燒古跡,包括於謙祠在內的許多杭州曆史文化古跡都未能幸免於難,浩劫之後的於謙祠“祠堂被毀,宰木無存”③光緒《杭州府誌》,見(清)丁丙:《於公祠墓錄》卷一。太平天國農民起義的功過是非自有史學家們給予公允的評價,但是太平軍對杭州文物古跡的破壞及其對杭州文化帶來的無法彌補的損失是毋庸置疑的。
同治八年(1869),吳煦、濮詒孫等請款在幾近廢墟的墓地上重建旌功祠,現存三進建築以及南北廂房即此舊跡。③這一善舉多少彌補了杭州文化的缺憾。
民國初年,雖然兵燹肆虐,生靈塗炭,但是,於謙祠墓並沒有遭遇多少戰爭的浩劫。光緒三十四年(1908)浙江布政使顏鍾驥、民國3年(1914)浙江都督朱瑞分別兩次修建了於謙祠墓。自稱是於謙二十二代裔孫的杭州人氏於學勤對當時的於謙祠墓有這樣一段記述:民國十一年(公元1922年)農曆四月二十七日,隨父幼章公步往拜祭謙公墓。其時,墓道起於杭州清波門外淨慈寺相近,建有“於公墓道”石坊一座,循小道曲折而進,達赤山埠三台山,祠、墓在焉。祠名“旌功”,祠外有旌功石坊一座;祠分前後三進,懸有名人匾額、碑碣;後進,塑公坐像於龕,座前置供桌,陳設燭台、香爐等;祠後左側門外,即公墓座。當時據居當地本宗乃玉公說起:“此處原係於氏祖上墓地,舊有墳墓七座,惟所葬何人?既未立碑示明,譜上亦無載出,因此無由得知。”自謙公葬於此,人們始稱:“於少保墓”,或曰“於墳”。墓前豎碑,鐫文曰“大明少保兼兵部尚書贈太傅諡忠肅於公墓”十八字,碑前設玄色石質祭桌、油麻石香爐、燭台,墓座前,左右兩行,列立翁仲、石馬等等。於學勤:《於忠肅公史跡》手抄本,現存杭州名人紀念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