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濁世異數——李娃(1 / 2)

曆史上有兩個有名的女人叫李娃,一個是嶽飛的妻子,是個漁家女。另一個就是本節要講的這位。

李娃原名李亞仙,是唐代天寶年間京都長安的一位煙花女子。史書稱讚她拋棄繁榮,助其所愛,更能謹守婦道,嚴整治家,因而被朝廷封為妍國夫人。

一個出身卑賤的妓女竟能獲此殊榮,在當時引起了轟動。要解其中原由,還需先從鄭元和講起。

鄭元和是唐玄宗天寶年間,常州刺史鄭仁仰的獨生子,天資穎慧,相貌堂堂,他的文章詩賦自幼就在當地堪稱一絕。鄭仁仰每當同僚聚宴酒酣時,常會指著兒子得意地說:“這是我家的千裏駒!”還常拈須自樂:“我兒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也!”

父親對鄭元和寄予厚望,等待著他早日金榜題名,名傳天下。鄭元和也爭氣,不到20歲,就以第一名的成績通過了常州地方的科舉初試,取得了入京參加禮部會試的資格。

天寶七年中秋過後,鄭仁仰為兒子準備了豐足的盤纏,送他進京赴試。鄭元和一副少年不知愁的模樣,意氣風發地告別了家人,踏上進京的路程。

鄭元和九月底便到達了繁榮熱鬧的長安城,此時距禮部的考試日期還有近兩個月時間,鄭元和便在長安布政裏客棧住了下來。金秋十月,是長安市區和近郊最美的季節,鄭元和日日打馬出遊,飽覽京師周圍的風光。這樣過了一段時間,一日他閑坐客棧中無事,盤算著去什麼地方玩。這時他聽到客棧院中有兩個商人模樣的旅客在聊天,說起他們前日在長安花街柳巷中的風流韻事,神情十分陶醉。鄭元和在家中因受家規約束,從未涉足過這些風月場所,如今聽他們說起京都中的風花雪月似乎津津有味,因而也決定去試上一試。

黃昏時分,鄭元和漫步來到長安的紅燈區平康裏,忽然在一所裝飾華麗的房屋前停下腳步。原來,他被臨窗坐著的一位姑娘吸引住了。這個女子就是李娃,約摸十五六歲,極為脫俗,把個鄭元和看得當場呆立。屋內善於察言觀色的鴇母見屋外立著一位穿戴華麗、儀表堂堂的公子哥兒,立刻意識到發財的機會來了,於是連拉帶拽地將鄭元和拉進屋裏。

這天是李娃頭一遭接客,鄭元和見她身段小巧玲瓏,年齡顯得不大,而那一舉手、一投足之間,卻分明顯示出一種優雅的韻致,與別的煙花女子決然不同,不覺心馳神迷。兩人娓娓敘談,原來李娃本為高門閨秀,本名李亞仙,因父親仕途蹭蹬,家道中落,一年前才被迫淪落風塵。那收買她的鴇母見她資質絕佳,便視為上品,一心想把她培養成一顆搖錢樹,因此買下她後,為她改名李娃,經過一年的悉心調教,今天才讓她開始接客。

李娃出身名門,教養甚佳,精通詩書,與鄭元和相談得十分投機。鄭元和由憐生愛,由愛生戀,他索性拋出重金,長住妓院了。他把李娃視作是嫻雅貞潔的世家小姐,立誓此生決不相負;李亞仙更是感激涕零,保證此身隻屬鄭郎,海枯石爛,貞情如一。

此時,鄭元和早已把禮部會試的事忘到了九霄雲外,日日醉倒在溫柔鄉裏。時光飛逝,春去秋來,轉眼到了第二年秋天,鄭元和所帶的豐厚盤纏,經過這一年的揮灑,已經分文不剩,隻認銀錢不認人的鴇母開始對他冷眼相待。礙於一年相交的情麵,鴇母沒有直接趕走鄭元和,而是趁他外出之際,強行派人把李亞仙轉到別的妓院去了。待鄭元和回來,已是人去樓空,鴇母對他冷言相譏,絕口不露李亞仙的去向。此時鄭元和身無分文,而李仙亞畢竟不是自己名正言順的妻子,也就無法與鴇母論理。

此時,鄭元和想到自己前來京城的初衷。現如今不但功名無成,而且敗落到這般地步,他根本無法回家向父母交代。於是他隻好厚著臉皮去找長安城中的親戚朋友,先找一個落腳和吃飯的地方。大家雖然客客氣氣地對他,但誰都知道他那段荒唐事,心中對他十分鄙夷,因而也沒有誰願意收留他長住。他隻好流浪長安街頭。

最後,鄭元和憑著他的一點才識和儀表,謀到一份“凶肆歌者”的差事,勉強解決了溫飽之需。所謂“凶肆歌者”,就是殯儀館裏的司儀人員,負責撰寫祭文、表禮司儀、悲唱挽歌、執紼送葬等一整套喪事。因古人忌諱死人,所以這種職業被視為下賤之職,一般正經的讀書人沒人願意做這件事。鄭元和堂堂一個官家弟子,現在來做這種事,實在也是迫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