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竭心盡力,謀施新政(2 / 2)

作為實總其責的大員,榮祿認識到變法是挽救危局的唯一選擇,但在實際推行過程中,榮祿對變法的困難和情況的複雜有較深的體會。他明白自己的變法主張和措施未必周備,而當開辦伊始,西法之精者有不能不學,然恐難驟然學步,應實行穩妥、漸進、有步驟的變法。他在給各地地方大員的信中也一再表明這個觀點。如榮祿在致甘肅寧夏道胡景桂的信中,就甘肅、新疆準備籌巨款興屯開礦、修鐵路、抽鹽厘,並於黃河行駛輪船一事發表看法,他認為上述做法當然是開拓利源之策,但他認為變法要考慮到當地人民的實際承受能力,不能夠過形督責。榮祿對於改革穩妥性的強調也不能說沒有道理。

榮祿對於變革的支持是一以貫之的,戊戌政變後榮祿繼續主張變法改革,他認為“亂黨既已伏誅,而中國一切變法自強之事,亦當擇其緊要者次第舉行”。而剛毅等人主張新法萬不可用,維新黨人應摒斥一空,榮祿以中外情勢與之反複辯論。可見,榮祿變法的初衷並未因政變的發生而改變。在政變後不久清政府就以上諭的形式宣布繼續變法,這其實是榮祿一手促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