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人性的證明(2)(2 / 2)

李鵬飛留意了一下時間,這是趙長安出事前一個月前所立。他問:“這封遺囑是怎樣找到的?”趙倩說:“這是在爸爸出事前寄到我學校的衣服口袋裏發現的。爸爸媽媽離婚後,聽媽媽說是爸爸背叛了她,我也非常記恨他。離婚後,他給我寄了很多次錢和包裹,買的衣服也都非常得體時尚,我很喜歡。可媽媽卻說,那是爸爸給王倩倩買衣服練出來的水平。我一下子就生氣了,以後他寄來的東西,我都扔在宿舍裏,懶得理會。爸爸出事後,我才開始整理這些東西,沒想到發現了這份遺囑。”

趙長安這是什麼意思?先將保險受益人寫成自己的情婦,然後又將全部相關權益轉給自己的女兒?是受人脅迫,還是自己後悔?

從趙長安所有的跡象來看,他已經預測到自己的死亡,而且判斷得非常準確。將遺囑寄往女兒的學校,而不放在家裏,分明他是怕遺書被火燒毀了。什麼樣的人能精確地預測到自己的死期?而且連死法都預感得這麼準確?在預測死亡期間不是向警方求助,而是有條不紊地安排後事。李鵬飛心裏咯噔一下,他對小範說:“你先去鑒定一下這份遺書的真假?會不會是有人又給我們布置一個迷魂陣。”

鑒定結果很快出來,這的確是趙長安親筆遺書。

七、再次驗屍

李鵬飛隱隱感到,他犯了個天大的錯誤,被人牽著鼻子走。他果斷地要求上級部門增加技術力量,對死者做重新鑒定。隨後公安部到來的專家和法醫,提取了死者的肌肉組織,又到興隆搜集了趙長安以前所用的茶杯和筆記本等,不久結果出來,死者的DNA和趙倩的DNA比對根本不符,也和趙長安單位提留的物品顯示的DNA不符。很顯然,死者不是趙長安,而是一個無辜的替身。從死者的身體條件來看,他和趙長安的基本特征極其相似。陰謀的製造者極有可能就是趙長安,而替身是他早就物色好的人選。而此時的趙長安正帶著三百萬元巨款逍遙法外。李鵬飛這才感到自己遇到了一個極其強勁的對手。

要找到趙長安,必須先找到死者是誰。專案組立即向鄰近縣市發出協查通報,尋找和死者體形特征相似之人。為了防止遺漏,他讓範小傑找來近兩個月來的所有報紙上的尋人啟事,比較了大量的資料,還是一無所獲,而協查通報也沒有傳來任何值得高興的事。

一個人死了,居然沒有引起身邊親戚朋友的注意,從出事至今,已近兩個月。那麼這個人的情況大致可以歸納為:一、與周邊親朋聯絡較少;二、不喜交往;三、單身獨處;四、有長期出差或出門在外的曆史。但這個人會是誰呢?現在的都市人,人與人相處和交往越來越封閉,給辦案帶來了很大的難度。看來,隻有找到趙長安後,此事才會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