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t”
“很好”
“下一組鏡頭”唐謙說道。
“a”
東溪鎮民風淳樸,治安一向良好,犯罪活動很罕見,過去幾十年來從來沒有發生過凶殺案。
初夏,72歲的劉光芬老人,連同46歲的弱智兒,和8歲的外孫女在家中遭到殺害。當地的縣公安局人手有限,也沒有處理這類案件的條件,便請求市公安局援。
被害的老劉光芬很久以前便守寡,和兒張長壽相依為命。張長壽雖然年紀四十多歲,但是智商隻有7、8歲小孩的程度,雙目失明,兩耳失聰,但是歌聲優美,很會表演,在綦江縣略有名氣,每逢市裏,縣裏的人物光臨時,東溪鎮政府都會邀請張長壽獻唱。
母在小城裏過著安靜的生活,與世無爭,人緣很好,不可能會有仇家。周小惠是劉光芬的外孫女,天真可愛非常討人喜歡。
案發當周星期五下午,周小惠的母親張玉珍偕同先生參加朋友的婚禮,便將周小惠帶到外婆家請劉光芬幫忙照顧。據他們夫婦說,由於婚禮過後還有其他活動,他們在星期六打電話給劉光芬,想告訴她星期日才能過去接周小惠,但是電話沒有人接,他們猜想應該是劉光芬帶著周小惠和張長壽外出購物,就沒有放在心上。星期天他們很晚才起床,下午兩三點去接周小惠時,發現劉光芬家無人應門,後來從窗戶爬進去,才發現劉光芬倒斃在走廊上,張長壽橫臥在浴室裏,而周小惠死在臥室外的走道上。
警方懷疑的對象首先鎖定發現屍體的張玉珍。她並非劉光芬的親生女,直到最近張玉珍才發現自己是收養的,因為劉光芬一直不願意透露實情,所以她在得知真相後和劉光芬吵得很厲害。
此外,經過調查,劉光芬人壽保險受益人是張長壽和張玉珍兩人,如果張長壽死亡的話,張玉珍就是唯一的受益人。此外,張長壽如果了,張玉珍將成為劉光芬唯一存活的親人,就可以繼承劉光芬的財產。所以,刑警推斷張玉珍有殺害劉光芬和張長壽的動機,但是令他們不解的是,為什麼不放過八歲的女兒周小惠,難道因為周小惠是張玉珍與前夫所生的拖油瓶嗎
在現場前,刑警就向安良簡報了預定的偵查方向。不過,安良跟他們說“現在就確定偵查方向仍嫌早,要先處理現場,用物證來引導偵查方向才對。”
按確的犯罪現場處理及收集物證方法,應該先全盤觀察現場,而非僅僅采集某些具體的物證如指紋、血跡而已。安良首先巡查整個現場。這棟房屋是兩層樓的栗色住宅磚木混合結構,一樓後的陽台可以直通到廚房。
從前門穿過客廳以後是一條長走廊,廚房隔著走廊與客廳相對,裏麵十分零亂。走廊的牆壁上有許多血跡,劉光芬的屍體就躺在走廊上,麵朝上,眼睛仍然睜開著,腳朝著廚房,頭朝著客廳,廚房水槽的水龍頭仍開著,水從廚房流出流過劉光芬的屍體下方,再沿著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左邊的第一間是客廳,第二間是臥房,臥房靠門的走道上躺著周小惠的屍體。走廊右邊是浴室,張長壽的屍體躺在浴缸內,洗臉盆和浴缸的水龍頭仍然開著,水從浴室流出,經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最末端是往地下室的樓梯,兩百多平方尺的地下室都浸在水裏,這些水都是從廚房和浴室的水龍頭流出,夾帶著微微的血色。
二樓有兩間寢室,大部份東西都沒有被搬動過的跡象,但是衣櫃被翻過,一些貴重的首飾和劉光芬的皮包都不見了。
對現場有了整體的了解後,警察就展開地毯式的物證搜查行動。
首先警察要找出作案者入屋的途徑,大門上並沒有強力如屋的毀損痕跡,這表示犯案者可能在敲門後,由受害者主動讓嫌犯進屋,或者嫌犯經由窗戶或其他途徑。
刑警隊員發現後陽台上有五扇窗戶。在確定作案者是否由窗戶侵入時,首先要窗戶有無被打破的痕跡,紗窗有沒有其他工具痕,蜘蛛網和塵埃上有沒有指紋和腳印,有沒有纖維毛發,有沒有血跡等。在排除各種可能性後,發現第三扇窗戶有被觸動過的跡象,也確定這扇窗戶可能是嫌犯入屋的途徑。再用三秒膠法顯現尋找指紋,果然窗戶上采到了一個手印。
這個手印長165厘米,經過對比發現是警方懷疑的嫌犯張玉珍的丈夫的手印。他承認星期天到劉光芬家接周小惠時,沒有人應門,他在屋後發現第三扇窗戶沒有拴上,便將窗戶推開,然後從窗戶爬入屋內。
從這個手印所能推測的情形和他描述的一樣,因而不能判定他涉案,手印反而成為反證據,也就是說他所說可能是實話,他可能沒有涉案。
在廚房的現場裏,警察發現牆上有很多種不同的血跡有彈跳型,濺出型,轉移型等等。
血跡噴濺形態是現場重建的部份。當血液撞擊物體表麵,因物表結構和吸附性的不同而會產生不同的形態。從血跡
噴濺形態可以推測犯案經過,受害者或嫌犯的相關資料等。
例如,從血跡的形狀可以推測血液噴濺瞬間所在的位置,高度及角度。如果血跡是圓形,這表示血液自不遠處滴落少於30厘米;如果是鋸齒狀,表示滴落的距離大於30厘米;如果是驚歎狀,血液是沿驚歎尾端的小點位置撞擊落下。
從血跡的形態和血滴大小,還可以區別血液噴濺的速度和力量。如果血液以低速射出移行,其力量很小,這種常見的血跡如受傷後血液滴落地麵而造成;如果是中速,這表示力量中等,血滴邊緣呈不整齊狀,除主要的血滴外還會有一些散落的微小血點,一般來說,這種血跡是來自打擊,刀傷棍棒榔頭等;如果是高速飛濺的血滴,表示撞擊力量很大,血滴廣泛散布,衝擊區域的中央和四周都會散有噴霧狀極小的血點,這類血跡常見於槍擊爆炸案件。
刀傷的血跡除了要看形態,速度和力量外,還要看傷口的位置,如果砍在肌肉,血液不會多,但是如果砍到靜脈,血就會湧出來,如果砍到動脈,血液就會更快地噴濺出來。
此外,從血跡的形態還可以判斷作案的手法。例如,被害人遭毆打時血跡會呈現放射狀分布形態,揮舞凶器時會留下弧形的軌跡等。
有經驗的鑒識人員在現場采集血跡證據時,除了要查看四麵牆壁的血跡外,也不能放過天花板和地板。
廚房的煤氣爐上有一個平底鍋,鍋內的玉米花已爆開,散在火爐上麵。廚房有兩個水槽,其中一個水槽的水仍在流動,自來水外溢到廚房地麵上。
廚房的餐桌和餐椅都有被破壞及移動過,椅上有血跡,這些血跡是低速滴血。餐桌上的桌布也有血印,但是是轉移型的擦抹式血印。牆上的鍾和電話機都有血跡,血跡形狀是中速的揮舞形血跡,很可能是被害者抵抗打鬥時留下的血跡。
安良在餐桌底下發現一隻手表,他處理手表物證時十分小心。因為手表可能在落地時受到撞擊而停止擺動,停擺手表上的時間往往就是案發的時間。如果不小心觸動手表,停擺的手表可能會恢複走動,從而毀壞的物證。這隻餐桌下的手表已經停擺,表麵上的時間是10點14分,刑警馬上將手表上的時間拍照存證。
接著要手表的款式,是男表抑或女表,以及是誰的表。仔細後安良發現這隻手表是男用的雙獅orifnt表,因而排除了這表是劉光芬的可能性。這個手表也不可能是小周小惠的。會不會是張長壽的手表呢但是從掌握的資料來看也不可能,因為張長壽失明,他不可能帶手表的。所以,這隻手表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本案的關鍵人物。
經過化驗,廚房四周的血跡是劉光芬的血。所以安良知道她最先在廚房遇到凶手,接在廚房與凶手打鬥。廚房的家俱十分零亂,安良比較家俱倒下的方向與原來的位置,組合血跡遺留的路線及方向,重建當時在廚房發生的情形案發最初在廚房進門的地方,劉光芬在做飯,她突然遭到襲擊,然後她奮力反擊,空手與凶手搏鬥,但是嫌犯手鋒利的刀刃,不斷地襲擊她,她不斷抵抗,並用力撕扯,將作案者的手表扯下,最後她受傷過重而逃離廚房,在走廊上不倒下。
客廳與廚房形成鮮明的對比。廚房零亂不堪,有打鬥的跡象,客廳卻十分整齊。從刑事科學的角度來分析,廚房是一個零亂的動態現場,客廳則屬於整齊的靜態現場。
客廳的燈仍亮著,一切看起來都很安靜,沒有打鬥過的跡象,沙發前麵的地板上有一份報紙,茶幾上放著一本雜誌。
“安主任,您過來看一看,現場怎麼會有您的照片”助手王敏驚奇地喊著。
安良走近咖啡桌一看,赫然發現桌上放著一本公安人物誌,這本雜誌是雙月刊,每期隻介紹一位公安戰線的知名人士專家,其中包括曆屆公安局長。安良是該雜誌介紹的第一位基層警員,並將照片刊載在封麵上,但這一期好幾個月前就出了,不知為何會在命案現場出現。
這本雜誌介紹了許多安良的破案事跡,還將他喻為“小安慈”,采用先進的科學方法來替社會除害,為被害者伸冤。安良研判嫌犯不會將這本雜誌帶到現場,唯一的可能是劉光芬訂購這本雜誌,有空時翻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