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零)
他們終於是離了婚,在小三敢死隊的幫助下,淑貞拿到了北京的房子和車子,又拿到了一大筆賠償金。
孩子都已經到了十歲以上,撫養權要考慮孩子的意見,兩個孩子想都沒想,一開始就自已做了決定,小林跟了媽媽,小木跟了鄧建國。
鄧建國對於這個結果非常的滿意,他另外在北京買了房子,和小三豔群舉行了婚禮,重新開始了一個新家。小木和他在一起,搬進新房的那一天,他冷冷的看著開心至極的鄧建國,知道他肯定是一大早就轉移了財產,才有的錢重新買的房子,應該是很早就開始著手準備離婚了,他因為知道了這一點,對於父親又有了一些新的發現,是一種出奇的新鮮的陌生。
他問父親,爸,你哪來的錢,錢不是都給媽了嗎。
鄧建國以為是小木關心他,嗬嗬的笑,說道,傻兒子,你豔群阿姨說要早做準備,盡快轉移財產,我很早就開始準備了。
小木沒有說話,隻是點點頭,他果然猜得不錯,那個狠心的不要臉的女人。他把恨意埋在心裏,一輩子也不會忘記,是這個女人拆散了他的家,讓他和媽媽妹妹分開了。
鄧建國為了離婚花了很多錢,現在原氣大傷,但是他很高興,想著再過幾年,就一定可以東山再起,就不由得意氣風發。
鄧建國結婚的那一天,就是他們在法院辦離婚手續後的第三天。小木那個時候還呆在從前的家裏,和媽媽和小林在一起吃飯。
他選擇了爸爸,那是沒有辦法的事,因為必須二選一,而且因為心裏已經打下了主意,他絕對不可能這麼輕易放過那個女人,他必須生活在她的眼皮底下,和她朝夕相處,爭取到她的信任。
淑貞對於小木留在鄧建國的身邊,也保持著理解,想著自已沒有能力,因為不能給孩子好的成長條件,孩子跟著鄧建國其實更好,是小林無論如何要跟她在一起,對於小木的選擇,她是理解的,她仍然像從前一樣愛著自已的兩個孩子,甚至因為大人的事,她對他們覺得愧疚,對他們也更好。
家裏仿佛跟從前沒有區別,她離了婚,一輩子也不想再嫁人,安心的守著一個家,過自已的日子,對於她來說,現在想想,也是解脫,解脫後的輕鬆,簡直讓她難以相信,自已也可以過這麼清淨的生活。
她甚至對於離婚是快樂的。
而小林呢,看到媽媽終於解脫,她也開心,她是媽媽快樂她就快樂的孩子,所以一家人裏麵,除了小木很難過,其它人,結婚的結婚,過自已日子的過自已日子,隻要小木,因為自已的選擇,對著媽媽抱愧。
他們吃完飯,小林去自已房裏睡午覺去了,小木要搬到那邊去,他走到廚房,跟媽媽告別。
淑貞還像從前一樣,在廚房裏忙活著,小木走到她身邊,靜靜的站在她身後。
淑貞一直沒有發覺,直到小木站在她身後,輕輕叫了聲,媽,她才回過頭來,看到是小木,不由笑了笑,說道,小木,什麼事嗎?
小木笑了笑,說道,媽,我要搬過去住了,跟你說一聲。
淑貞一愣,心裏慘痛起來,跟鄧建國離婚時,她也難過,可是比起兒子今天說的這句話,根本算不了什麼,是小木的表情,小木的話語,讓她知道離婚意味著什麼。
離婚意味著一個好不容易建起的家沒了,離婚意味著自已的親生兒女不能在自已身旁,離婚意味著別離,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