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處理了李家的事,天色也晚了。街市上人潮洶湧,長街一眼望不到頭,夜色四合。
馬麟站在街市邊上,一眼望過去,生出人海浮沉,城市荒漠的感覺來。
這些年,也不知怎麼的,這個城市越來越大,人越來越多,城市都修到五環之外去了,可是他卻覺得越冷。
想想是不是與這份工作有關,看多了太多的小三和負心漢?
正在發征間,兩個小弟笑著道,大哥,到晶晶那裏去好不好。
馬麟想了想,便道,好,走吧。
三個人笑著到晶晶打工的飯店裏去。
晶晶雖然漂亮,但是個頭不高,進不了大飯店,隻在個體戶的早餐店或者快餐店裏工作。
端茶倒水,擦桌子抹凳子。
馬麟中等個子,臉有點微胖,皮膚白淨,五官倒是精致,是那種永遠不顯老,三四十歲也看上去像二十多歲的人。
模樣和氣質有點像唱愛你久久,桃花朵朵開的明星阿牛。
他已是許久不曾見晶晶了。
要是有別人問起他什麼時候喜歡上晶晶的,他肯定會眯著眼睛笑著說,第一次看見她的時候。
每次說起,都是在那樣一種心醉的情況下。
其實說實話,他喜歡她,倒並不是在第一次。
第一次看見晶晶,也是在可愛組織的一次倒三行動中,大家分頭行動,在常笑的家裏一起接受任務。
第一次看到晶晶,她梳著兩根麻花辮,雖然五官漂亮,可是顯得很鄉氣。
看任何人,都是膽怯的眼光。
城市裏看過的漂亮女孩子多,不在乎她一個。
隻是到了後來,相處的時間久了,才慢慢的動了心。
有時候兩個人一起行動,跟她聊起來,才知道她來自極偏遠的大山村,之所以千辛萬苦的來到這個繁華的大城市,在這個大城市跌跌撞撞的生活著,活得並不開心,卻堅持著,隻是因為她想掙夠錢回到大山裏去。
馬麟問她,為什麼要掙那麼多錢。
她說,她喜歡的那個村裏的男孩子家裏很窮,沒有錢娶媳婦,所以她要掙錢給他娶媳婦。
馬麟當時還笑,說道,你自已嫁給他,就可以不用錢了。
可是她沉默,後來大概是相處久了,知道馬麟人不壞,對她又很照顧,才告訴他實情,說她不能嫁給他。隻能掙夠錢回去,給他另外娶一房媳婦。
馬麟倒是挺感動的,現在世道太過浮華現實,竟然還有著這樣一心一意愛著一個人為了那個人的幸福努力的女孩子。
當時就不免對她另眼相看起來。
經常去她打工的飯店吃飯,一方麵是照顧她的生意,另外一方麵也是真的想幫助她。
晶晶是知恩圖報很懂事的女孩子,下班或者休息的時候,總是到馬麟的住處來,幫他打掃房子,幫他洗衣服,幫他做飯。
她跟現代城裏的女孩子不同,會很多家務和手工活。
她會納鞋底。
什麼錯到底,什麼福壽全,什麼百花集,各種式樣花色的鞋底她都會納。
一年總是要送十多雙給馬麟。
馬麟已經多年不用鞋底了,可是自從晶晶開始送給他的時候,他又開始墊鞋底了。
她還會織毛衣。
開衫,背心,套頭衫,都會。
織了一件件,也送給馬麟。
還會繡花,做鞋子。
還會做各種好吃的小吃,什麼黑米糕,薯片糖等等。
勤勞賢惠。
像是馬麟一直尋找著多年卻失望了的一個夢。
他以前一直想找個心靈手巧的女孩,可是現在的女孩子,很多手工活都不會做了,甚至連做飯洗衣都不會了。
以前交過幾任女朋友,幾乎都是他做給她們吃。
最後因為實在是無法忍愛現實與理想差得太遠,都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