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擅權專恣,黨同伐異(2 / 2)

一次,禦史李鐸碰到王振沒有跪拜,就被逮捕,關進監獄,後被貶官流放到遼東鐵嶺衛服役。還有,大理寺少卿薛镟是王振的同鄉,但他痛恨王振擅權專恣,不和他往來。一次,王振會議東閣,眾公卿見王振來到,都俯首揖拜,惟獨薛镟一人不拜。這下可惹惱了王振,遂懷恨在心。後來,北京有位指揮病死,王振的侄子王山欲將其妾嶽氏據為己有,但這個指揮的妻子不同意,王山就與嶽氏密謀,誣告該妻毒死了自己的丈夫,並逮捕泫妻交給都察院審訊。薛镟在審理這一案件時,發現所告與事實不符,即主持公道,為該妻辨冤,又一次觸犯了王振。王振聽說這件事以後,大怒,立即指使他的黨羽控告薛镟受了被告賄賂,並將薛問成死罪。臨刑時,他的幾個兒子爭著代父受刑,王振的仆人和侍郎王偉也出來為薛镟申辯。王振一看眾怒難犯,隻好免去薛镟的死罪,但仍罷官削職,放回鄉裏。

人們不但要向王振跪拜,還必須向王振送禮。一些人為了升官發財,每次朝會都向王振送禮。更有一些無恥之徒,為了討好王振,極力幫助王振收禮,並當眾公布禮物數目。比如,王祜就曾在眾人麵前說,某人以某物送給王振,某人沒有送禮等。結果送禮者得到提拔,沒有送禮者受到處罰。於是,人們紛紛向王振送禮,多至千金,少亦百金左右。時間一久,向王振送禮成了宮中一項不成文的規定,如果有人不送禮,也要受到懲罰。

比如,國子監祭酒李時勉,曾建議改建國子監以發展教育事業。但他比較正直,不向王振諂媚,不賄賂不送禮,隻是依製接待,引起王振不滿。後來,王振便以李時勉砍掉國子監前古樹的一些樹枝為借口,罰李時勉身帶重枷在國子監門前示眾,李時勉身頂烈日,堅持3天,才在3000多名太學生和孫太後的請求下,開枷釋放。那時,李時勉已被折磨得氣息奄奄。還有那位錚錚鐵骨的於謙,正統十一年(1446年)準備進京見皇帝,朋友們都勸他給王振帶上一點兒禮物,他堅決不同意,兩袖清風,來到京城,結果被王振暗地指使其黨羽李錫給他加上對皇帝不滿的罪名而關進了監獄,並判處死刑。後來在山西、河南兩省官民進京伏闕請願的壓力下,王振才免了於謙的死罪。

王振就是這樣利用手中權力,一麵結黨營私,大力提拔那些溜須拍馬、諂媚逢迎之徒;一麵大打出手,殘酷地鎮壓那些反對自己專權和對自己不恭不敬之人。在王振的淫威控製下,人心畏懼,為了生存,許多人不得不走王振的門路,向他諂媚、送禮。王振則遍受賄賂,又大肆貪汙,家中財富越來越多。後來王振敗績,籍沒其家產時,僅金銀就有60餘庫,玉備100多個,珊瑚樹高六七尺者20餘株,其它珍玩則不計其數,足見其貪汙受賄的程度。由於王振勢焰熏灼,會侯勳戚紛紛尊他為“翁父”,英宗對他更是信任不疑,尊稱他為“先生”而不叫他的名字。在英宗的帶動下,朝野內外對王振一片恭維之聲,王振擅權達到了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