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貪贓枉法,假公濟私(1 / 1)

張讓是中國曆史上典型的大貪官之一。為了斂財聚寶,無所不用其極。

首先,他派自己的弟兄、姻親、心腹到富庶之地為官,教唆他們貪汙受賄,魚肉百姓。自己則心安理得地與他們分肥共利,大飽私囊。

其次,他假公濟私,巧取豪奪。當時,由於靈帝“多蓄私藏,收天下之珍”,各地都將其異寶奇珍源源不斷地獻給朝廷。張讓乘機大收“道行費”,先於皇帝而得利。中平二年(185年),洛陽南宮被大火焚毀,靈帝詔令向各州郡征調建築材料,以供修複工程之用。當大批貴重木料、石料等運抵京師後,張讓示意負責驗收的小宦官故意挑剔,迫使押送材料的地方官不得不折價賤賣。小宦官便以原價1/10的價格收購,隨後轉手以高價賣給朝廷。通過這種手段,張讓又大獲暴利。

第三,納賄。《後漢書·張讓傳》上記載了這麼一件事:有位名叫孟佗的人,是扶風一帶有名的富豪。有一次,他帶著厚禮進京見張讓,卻因為“賓客求謁讓者,車恒數百千輛”,老是輪不到自己。他不願排隊求見,決定“走後門”。於是,不惜代價地交給了張讓府上一個管事的監奴。監奴感到自己無功而多次受厚賄,遂生惻隱之心,問孟佗有何要求。孟佗答道:我隻是希望您和您的部下向我拜一拜。數日後,孟佗又來張府,故意排在求謁者隊伍的最後麵。那監奴一見,連忙帶領著手下人穿過人群,迎拜於道,並與孟佗共車入門。眾多的求謁者頓時驚得目瞪口呆,無不猜測孟佗與張讓關係異常。從此,好多人開始賄賂起孟佗來。而孟佗每收到珍貴之物,則及時轉贈給張讓。張讓大喜,不久便安排孟佗為涼州刺史。

第四,索賄。張讓並不以坐收賄禮為滿足,一有機會,還變著法兒去索賄。如皇帝頒發任官詔書時,他便派遣心腹之人以“中使”的名義向任官者索取賄禮,即使朝廷重臣也躲不了他的敲詐。左中郎將皇甫嵩,因軍功被封槐裏侯並遷官左車騎將軍時,張讓竟向他索賄5000萬錢。皇甫嵩義憤填膺,沒有給他。而他卻惱羞成怒,多次在靈帝麵前造謠誣蔑,終於將皇甫嵩罷官削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