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魂未定的周美蘭躲在臥室裏用身體背靠著屋門,一直等到聽到了陶結路離開屋子的腳步聲,又聽到了外屋門鎖碰合的聲音,這才舒了一口氣。但她仍然不敢走出臥室,貼著門聽了許久,覺得客廳沒有了任何聲響,心裏才踏實了,打開臥室門,在客廳,廚房、衛生間檢查了一遍,沒有陶結路的存在,她徹底放心了。
回到臥室口上門鎖,上床脫掉衣服之後,看到了床頭櫃上的團成一團團的衛生紙和三個裝有男人*的避孕套,便急忙下床把這些東西扔進衛生間的馬桶,眼看著這些東西讓流水衝走,她才回到臥室,安心地躺下來。
但是,她想著剛才的驚險,差點讓那個畜生奸汙,又想著她心甘情願把自己身體獻給的那個男人,她身體燥熱,無法入睡。她想,---是一種很奇妙的行為,同樣是----就是那點事,但和自己厭惡的人做那種事兒的時候,有一種痛苦不堪,難以忍受的感覺,一點也享受不到男女之歡的樂趣。相反,和自己心愛的人在一起,卻沒足沒夠,歡樂無比。她在和丈夫郭青---的時候,恨不得她在一秒鍾完事,離開自己的身體,各睡各的,而和趙振威做那種事的時候卻是另一種心態,她希望他長久融入自己的身。讓他的身體不斷地衝擊拍打自己的身體,永不停息,堅持下去,繼續,繼續-----那種感覺美妙無比。有一種溺水者在大浪的衝擊之下被推上沙灘,藍天、白雲、海浪的拍打和獲救得到新生的喜悅交織在一起,渾身疲倦,但靈魂卻非常寧靜。
她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厭惡丈夫的呢?記得他和她剛結婚那會兒,她並不討厭他,也不討厭他和她*,並且期盼著他在她的身上停留的長久一些,哪怕是多一分鍾也是好的。但是這個男人和他時最長的時間不會超過三分鍾,那是喝了酒神經麻痹的時候,最短的時間甚至不會超過五秒鍾,在她還沒有感覺的時候,丈夫已經完成了任務,然後倒頭呼呼大睡。而此時她的欲望之火隻是露出一個火苗,就被無情地撲滅了。再後來,她就開始厭惡和她*。一次,她說:“你別折騰人了,沒本事省點事好不好,一進去就泄了,有什麼意思?”
丈夫一個耳光打在了她的臉上。她哭泣了半夜,事後,他又給她賠不是,但又抱怨說,她的話損害了男人的自尊心,讓他很痛苦。周美蘭心裏的話是:就你有自尊心,別人沒有自尊心嗎?你不行就是不行,嫁了你這樣的丈夫,妻子心裏生理都不好受,沒有能耐,還要天天夜夜折騰得讓別人難受,你何苦呢?為什麼不消停一下,非要把你的那個一觸即發的東西蜻蜓點水一樣在別人的身子裏探一下頭才肯罷休?莫名其妙!
在沒有和別的男人發生-----之前,周美蘭認為,男人和女人做的真種事是天底下最無聊、最沒意思,最討厭的一件事。周美蘭不明白丈夫為什麼對這樣一件無聊的事這麼上心呢?她抱著一種好奇的心理向丈夫談了談自己的感受,並試圖了解一下丈夫的感受,結果是丈夫又將她暴打一頓,理由是他含沙射影諷刺了他的性無能。周美蘭在吃過苦頭後才知道原來丈夫是個性無能的男人。那麼就說明世界上還有性有能的男人,*應該不會是世界上最乏味的事。否則為什麼會有不顧生命危險、身敗名裂而偷情、紅杏出牆的男人和女人呢?就在那時,周美蘭就對偷情有了向往。她的丈夫沒本事還脾氣暴躁,護短得很,說不出理就動拳頭或是開罵。她嫁給他也不是為了挨打和夜裏接受騷擾?他憑什麼罵我、打我、夜夜騷擾我?丈夫對此的解釋是職業病,見得壞人太多了,養成了喊人嗓門大,一急了由不得動手。並且說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是害。這才是歪理邪說。那我也動手愛你,看你樂意不?公安局本來應該是講道說理的地方,反過來公安局出來的人不講道理,真是一件怪事。周美蘭想。
和周美蘭同齡的女孩兒們很羨慕周美蘭的福氣,認為周美蘭有手段,嫁給了一個有權有勢而且年齡也不算大的公安局副局長,不愁吃不愁穿,還有社會地位。但周美蘭很為嫁給這個副局長而後悔。
周美蘭的父母都是下崗工人,沒工作,母親靠打零工,父親在物業小區當門衛,周美蘭高中畢業後在一家飯店裏做服務員,那時她剛剛十八歲。在飯店裏做服務員的時候認識了常去那家飯店吃飯,受人請受人敬的韋局長。郭青是那家飯店的常客,吃完飯不用付錢,隻要在吧台上的賬本上簽個字就算行了,有人來替韋局長付賬。
周美蘭就是在吧台當收銀員的時候認識了韋副局長的。一個夜晚有一個客人請韋局長喝酒,一直喝到十二點多鍾,飯店裏隻剩下了韋局長和請他的客人,廚師和服務員都走光了,隻留下周美蘭一個人盯吧台,客人沒喝完酒,不付帳她無法離開。心裏有些煩躁,但又不敢催促他們離開,客人是上帝,對上帝隻能是忍耐。倒是上帝之一的韋局長看到周美蘭心神不定不住看表的樣子,有些不好意思了,說:“咱們幾個也太不像話了,折騰的這麼晚,害得人家小姑娘一個收吧台,快結賬。小周對不起,我們太晚了,勞累你啦。”
“沒關係。”周美蘭說。
等那個請客的人把飯酒賬付清之後,韋局長說:“小周啊,很抱歉,太晚了,我開車送你回家吧。”
“不用,不用,謝謝韋局長,我騎自行車回家。”周美蘭說。
“不要客氣,這麼晚了,一個人回家路上也不安全,萬一有什麼事,我們也有了責任,還是我送你回吧,我開車的呢,順路的事。”韋局長說。
周美蘭不好再推辭。在送周美蘭回家的路上,郭青突然把車停在了路邊,對周美蘭說:“小周,我很喜歡你,我和老婆離婚兩年了,沒有孩子,今年我三十五歲,在公安分局當副局長,這你也知道,很想和你交朋友,娶你也行,你樂意不樂意?”
“這-----我沒有想過。”
“那你就想一想,我愛你。”郭青說著把周美蘭攔進懷裏,在她的嘴上強行親吻了十多分鍾。並探入周美蘭的內衣裏,用手握住了周美蘭的*揉捏著。
“別,你別這樣------”周美蘭拚命掙紮著嚷道。
“放心吧,我不會強人所難,隻是今天喝高了,控製不住我對你的愛,你想一想,過兩天答複我,可以嗎,隻要你嫁給我,保證不用你在飯店當服務員,我會把你弄到機關坐辦公室。”郭青鬆開了周美蘭說。
那天,郭青安全地把周美蘭送到了家門口。周美蘭把這件事告訴了母親。生活在艱難困苦的境遇中的母親喜出望外,認為這是老天開眼,讓他們遇到了救星,他們權衡了一下未來女婿的利弊,結過婚,比女兒大十八歲,這是不好的地方。但好處是,三十五歲,也算青年,正是有為的時候,此外沒有孩子,沒有牽累,公安局副局長,有權有勢,再加上是原市委副書記兼市長的大公子,這一切綜合起來就是利大於弊,有一個這樣的女婿,不僅女兒的未來有了指靠,即使是他們倆口子也有了指望。於是母親和父親商議過後勸女兒將這天大的大好事快點定下來。他們隻擔心郭青是頭天酒喝多了一時情緒失控,第二天會後悔,不認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