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7章 三點意見(1 / 2)

很快有人提出了異議,說,電話雖然有記錄,但並不能證明,受害人沒有進入學校。他說,我們並不是要追究學校對這件事的責任,隻是希望能真正地重現事實真相。這一點,對破案非常重要。他說,如果,受害人沒回學校就發生了綁架案,有可能是陌生人作案,如果,受害人回了學校,然後被人帶出去,再實施綁架,那就是熟人作的案。

教育部門的人說:“我們反映的就是事實真相!”

提出異議的人說:“在調查中,我們發現了許多疑點,當我們問,今天有沒見過那同學時,有的學生隻是搖頭,不敢講話,有的學生卻說,老師不讓他們對外人亂說話,更不準他們說見過那同學。”

教育部門的人說:“你們反映的這個問題,我們教育部門專門調查過,但我們的結果卻不一樣,全班五十多位同學都說,老師沒有那麼做,更沒有不準他們說類似的話。”

提出異議的人說:“你們自己係統內部調查的結果有說服力嗎?”

教育部門的人說:“你是說,我們教育係統故意隱瞞真相?”

提出異議的人反問道:“難道我們公安幹警說假話?”

雙方大有劍拔弩張的勢頭。

有人出來打圓場說,如果,老師說過類似的話,也不是不能理解。誰也不想負這個責任!又說,說過類似的話,也不能證明受害人就邁進了學校的大門。再說,公安部門也是破案心切,大家互相原諒吧!

李向東插話了,說:“這個問題先放一放。先談案情。公安部門談談!”

剛才那位提出異議的人幹咳了兩聲,說:“剛才教育部門也說了,我們110是八點十分接到報案的。在著手調查中,十點三十二分,接到那台商的電話,證實受害人是被綁架了。”

他說,綁匪在九點多一點打電話給台商,要他拿三百萬贖人。那台商猶豫了很久,最後,覺得還是應該把這個新情況告訴我們,所以,電話向我們公安的常委局長求救。

他說,常委局長要求我們嚴密封鎖這個消息,要求我們的調查工作還按計劃進行,借此迷惑綁匪,讓綁匪誤以為我們並不知道贖人的事。

他說,綁匪與台商約定,中午十二點在二河公園贖人。我們事先對二河公園進行了全麵布控,封鎖了各個出入口,隻等綁匪拿了錢,放人後,再實施逮捕。可以說,整個安排是周密的,然而,綁匪卻非常狡猾,他們並沒有出現,而是更改了贖人的時間和地點。

李向東問:“下一個贖人的時間和地點是什麼時候?在哪裏?”

公安的人說:“沒有確切時間和地點,隻是要那台商二十四小時開機,隨時等他們的電話。”

李向東問:“一直等到現在?”

公安的人說:“現在還沒消息。”

李向東說:“這有點不適合邏輯吧?綁匪開始那麼急,怎麼突然變得那麼冷靜了?是不是我們那裏疏忽了,讓他們看出了破綻,知道公安已經介入了贖人行動?”

常委公安局長說:“應該不會。”

他說,我是這麼分析的,綁匪第一次約見,隻是一種試探。第二次,或者第三次才是真正目的。

他說,他也在注視我們,也在分析我們,暫時還不敢貿然行動。

李向東說:“這正是最擔心的問題。”

他說,調查一刻不能放鬆,而且要真實可信,千萬不要以為綁匪是那麼好唬弄的。這是一起有預謀,準備充分的綁架案,我們要有最壞的打算,要多一個心眼,暫時不能排除綁匪與教育、公安部門的人有勾結。因此,贖人行動必須嚴格保密,沒有贖人任務的公安幹警,也要對他們保密。

他說,我們不能隻是被動地等,隻是等綁匪與那台商聯係,我們必須想辦法爭取主動,目前,應該通過細致的調查,弄清楚綁匪的真實身份,這起綁架案有可能是哪些人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