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剖宮產定義與命名
剖宮產手術曆史悠久,但剖宮產的定義尚不統一。1978年,江森教授提出:“凡28周以上妊娠而行剖腹,切開子宮,娩出胎兒者,為剖宮產術。”德國人建議凡剖腹切開子宮,取出體重達到或超過500g的胎兒者稱為剖宮產,而胎兒體重在500g以下者為子宮切開術。”
我國醫學高等院校教科書《婦產科學》(第1版,上海第一醫學院、天津醫學院主編)提出:“經腹切開子宮取出胎兒的手術為剖宮產術。”《產科學》(第19版)提出:“經腹切開子宮取出胎兒的手術為剖宮產手術,但不包括子宮破裂或腹腔妊娠的情況。”按照這兩本書中的定義,應將剖宮取胎術歸入剖宮產的範疇。
明確剖宮產的定義可以避免發生統計學上的混淆。剖宮產有不同的手術方式,在說明某一種術式時,應該注明是子宮下段剖宮產術,還是腹膜外剖宮產術,或是古典式剖宮產術。還應注明腹壁切口的種類,如下腹壁正中切口、下腹壁正中旁切口或下腹橫切口。
第2節剖宮產術發展簡介
剖宮產術一詞係由英文轉化來的。據考查的拉丁原文是德語中剖宮產術直譯為帝王切開術。這一命名起源於公元前100年羅馬帝王知經由剖宮產而生的傳說。因為剖宮產術有可能挽救處於危險中的母嬰,因此剖宮產的名字給人一種神聖感。
在所有的外科手術中,剖宮產術無疑是最早的之一。
據傳,公元前715-前673年,古代羅馬的王朝曾頒布過一條天主教法令,即所謂《剖宮產律》,規定死亡的臨產婦或孕婦,未經剖腹取出胎兒禁止埋葬。這可能就是屍體剖宮產術的起源。
第一次有真實可靠材料的,施行於活孕婦的剖宮產術係由兩位外科醫生於1610年4月21日完成的,但產婦於術後25天死亡。據多數資料統計,當時施行剖宮產術,產婦的死亡率為100%,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子宮切口不縫合。
1876年,意大利的產科醫生介紹了剖宮產術同時行子宮切除術。剖宮產術中如發生子宮切口裂傷,不能止血,便施行子宮次全切除術。當時因消毒、無菌技術以及抗感染條件的限製,的剖宮產子宮切除術便成為處理難產的一大進展。
1878年,連續做了8個剖宮產,縫合子宮肌層,沒有一個產婦死亡。1882年開創了古典式剖宮產術,對剖宮產術作出了革命性的貢獻。
1912年,發明了子宮下段剖宮產術。他提出切開膀胱腹膜反折暴露子宮下段,於子宮下段橫切口取出胎兒的術式。子宮下段剖宮產術是剖宮產發展史上的一大進步。
1907年,提出腹膜外剖宮產術,1908年設計了由膀胱側窩進人子宮下段的途徑,此途徑目前仍為腹膜外剖宮產術所沿用。腹膜外剖宮產術,雖在防止感染上起了作用,但操作複雜。
蘇格蘭南部的繼續改革的子宮下段剖宮產術。他將在1900年發明的下腹壁橫切口用於剖宮產手術。的手術方法在1949年第十二屆英國婦產科學術會議上被絕大多數醫生所接受。下腹壁橫切口可減少腹壁的發生,適用於皮下脂昉豐富的產婦。下腹壁橫切口美觀,首先被發達國家所接受。近年來下腹壁橫切口在我國也被越來越多地采用。但是切口的缺點為手術操作複雜,手術時間長,腹直肌剝離麵大,為避免筋膜下血腫與膿腫的發生大多需放置引流管。
1988年以來,以色列的醫生對下腹壁橫切口子宮下段剖宮產術做出的改進,是剖宮產發展曆史上的又一重大突破。瑞典醫生評價說:我們相信,這種改良剖宮產將成為全球的標準手術。
1892年,中國廣東報道了中國第一例剖宮產術,但病人死於術後感染。1903年台南報道一例成功的剖宮產術,母嬰平安出院。
剖宮產術經過曆代產科工作者不懈的努力,已逐漸趨於完善。隨著手術及麻醉技術的提高,無菌條件的改善,剖宮產手術已成為極安全的手術。但剖宮產手術合並症及意外情況還時有發生。一次剖宮產增加了二次剖宮產的可能性。雖然中國目前是獨生子女政策,但各種原因的第二次妊娠並非罕見。因此,嚴格掌握剖宮產指證,是極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