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開錯了信箱。以前我也以為開錯過,猜會收到你的信,但信箱是空的。查看一下上下左右的號碼,知道沒有。今天信箱不但不空,裏麵竟躺著一疊信,我一把沒有抓完,除去電影周刊不算數數共有七封。
劉玲玲,劉玲玲,劉玲玲,劉玲玲,劉玲玲,劉玲玲,劉玲玲,全對,每封都是寫給我的,隻有林野的筆跡我認識,其餘一概陌生。我隨手拆開一封,天藍色的航空信紙,開頭寫著從文藝月刊的讀者服務欄看到你征求筆友,我考慮再三才拿出勇氣寫這封信給你。原來征友小啟這麼有效,最近日子過得糊糊塗塗的,我隻在悲哀已經多少天沒有見到你的信,也在數算從哪天開始沒有寫給你信。我記得我寫信應征,一個沒有回音,一個我決定不理,剩下林野還在維係。關於我征友的事確實已忘記。時間用在苦盼你的消息上一分一秒都遲遲難捱,用在其他方麵才覺得很快很快,轉眼我寄去征友的雜誌已經出版了。我拿著一疊信走到附近那家書店去,買了兩本雜誌,把信夾在裏麵。天一熱衣服單薄沒有口袋,錢包太小,我看我再取信時應該帶個大提包了。
這麼多信隻能給我的沉悶生活一個刺激,卻一點也不能使我安慰和歡喜。小時候我停留在玩具店的櫥窗前麵不肯走,媽媽不得已隻好牽著我走進去,一麵低聲責備我說看下次誰還帶你上街。女店員迎過來問小妹妹要什麼,我輕輕說娃娃,我的目標是那個最大的洋娃娃,站著和我差不多高。藍眼睛,長睫毛,金頭發。我要抱著她當我的妹妹,我不要弟弟,我討厭他。媽媽不管我的眼睛在看什麼就指著那一堆小布娃娃說,好,你挑一個吧!小布娃娃隻有幾寸大,男女老少都有,眉毛眼睛都是畫的,頭發像黑棉花團,一看就知道是假的。要哪一個娃娃?媽媽見我發呆不響問我。她,我用手指了指。女店員笑著說小妹妹的眼光真好,那個大娃娃最漂亮了,我拿來給你看,她會唱歌還會走路。算了!媽媽忙擺手,就買個小娃娃。你要不要?我知道假若搖頭,連布娃娃也沒有了,漂亮的大娃娃不可能屬於我,我隻有在可能的範圍裏討價還價。我要兩個布娃娃。好吧!媽媽答應了,幾十個布娃娃的錢才可以買一個大洋娃娃。多買幾個好玩,女店員趁機說這是爸爸、媽媽、姐姐、弟弟。兩個夠了,媽媽說,家裏還有。我沒有再爭,因為把一堆布娃娃都抱回家也抵不過那個洋娃娃。
現在的感覺完全相同,收不到你的信,所有的信都不足輕重,雖然比沒有好,用它們殺殺時間罷了。林野仍然用同樣的白信紙,其他那六封陌生人的信紙各有各的不同,天藍的,湖綠的,印花的,有一個用粉紅的,好像是情書,可是我看了一點也不受感動。原來一本雜誌的號召力這樣大,兩封信是本市寄來的,一封從竹東,一封從花蓮,一封從恒春,另一封遠自澎湖。工作方麵,經商的一人,公務員一人,軍職一人,小學教師一人,另外兩個人沒有提身份。寄照片來的有兩人,這兩張照片雖然不會比白鬱還糟,不過看了照片並沒有增加好感,其中一張反而把原來對寫信的印象打了個折扣。書法,最高可打八十分,最低不及格,字體幼稚得不如初中學生。關於內容,最可取的那封寫得很誠懇,最壞的把情書大全的句子都搬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