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2 / 2)

把範麗人送到車站,我覺得她比我還要可憐,原來她逢人便笑,裏麵還包藏著不少辛酸。才見了兩麵她就和我談起她的身世,把我引為知己,我怎能不對她也付出同樣深的友誼?無論如何,我找到一個可以信托的人,因為她先信托我,我打算把隱埋在我心裏的問題告訴她。

範麗人是趕最後一班車回去的,我到家時已將近十二點,媽媽從房裏出來,問我怎麼回來得這麼晚?我說沒有表,不知道時間。我趁此機會對媽媽說也要買隻表,現在我上課了。媽媽說買表又會摔壞。我說我會小心,媽媽淡淡的笑了笑,鍾表店說你那個表被你摔得好慘。我聽了很氣,氣別人發現了我的秘密。難道是我故意摔的?媽媽望著我,沒有再說什麼,明天我還要早起她轉身走回房裏。

連一隻表都不給買,這算什麼媽媽?範麗人的爸媽不是親生的,都有小金表戴。媽媽不是怪我摔壞表嗎?我還要摔,雖然我的表已經壞了,我可以找表摔。

如果事情被你知道,你一定勸告我不應該存報複心理,我不認為這是報複,是媽媽惹我生氣我才這樣做的,我輕輕打開弟弟的房門,他的表就放在書桌上,我拿表去修理時,媽媽就誇過弟弟用東西仔細。我關起洗澡間的門,在馬賽克地上用力摔了幾下,又輕輕放回他房間裏,表麵一點也看不出損傷,可是損傷了裏麵的機器。

完成一件陰謀,我並沒有輕鬆的感覺,反而感到自己很可鄙,怪不得你要遠走,怪不得你不來信,因為你看我比我看自己清楚得多,你早已發現這樣一個處處有問題的女孩子不值得你愛,你才急於把我擺脫。

我哭了,哭得好傷心,我可憐範麗人,可是我比範麗人還要不幸,她有健康、有本領,她有工作,有遠景,有愛人。可是我什麼也沒有,隻有一個被我肯定的愛人,而那個人還有意疏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