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企業健康持續的發展,管理者就必須將員工緊密團結在一起,並能激發出他們的工作熱情和內在潛力。所以管理者通過及時有效的獎賞,巧做“利”字文章,就能刺激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當然,物質上的激勵是必要的,如果把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並用,雙管齊下,就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在發展迅速的國家中,由於整體生活水準提高、保險及退休金等的社會保障製度逐漸完備,三餐不濟的階層已急速減少。因此膽敢與他人激烈競爭、希望成為億萬富翁的人已不少見。此種傾向在年輕人之中更是強烈。如果隻是利潤稍微減少、獎金縮減,升遷遲延,而決定維持現況的案例還算正常。但是如果失敗仍能平心靜氣,毫無競爭銳氣,不得不說是在激烈變化時代的嚴重問題。
為了能讓下屬擁有巨大的工作熱情,管理者必須利用平常時間教導下屬了解失敗的悲慘與勝利的光榮,其目的是激發下屬的競爭意識與鬥爭意識,培養其克敵製勝的氣概。
以往在競爭中失敗往往是死路一條,現在雖不至於那麼嚴重,但是缺乏在競爭中獲勝的企圖,隻會不斷地累積負麵效果,甚至完全斷絕了成長的機會。
有時加強下屬的競爭意識,有時給予較高的目標,並在幕後協助其推動業務,讓其品嚐獲勝的滿足感是相當重要的。
一般談到競爭多半流於精神論、說教等抽象言辭,對於培育毫無助益。事實上隻要將競爭心的發揮與下屬種種欲望實現相結合即可。
第一,實現一個常人對升遷、加薪、獎金的欲望。“完成此項工作後,就有希望成為科長人選。”“小孩子已逐漸長大,這些薪水應付家用是否稍嫌不夠。”以上說法,仿佛拿胡蘿卜給馬兒聞,能激勵起其鬥誌。
其二,實現自我超越的欲望。“同樣的工作對手能做,自己也應該能做”。激起下屬的工作意願,並讓其品嚐獲得成果後的成功感與滿足感。但是此種做法必須先行了解下屬的欲望,再配合交付工作,並從旁支援、指導,以獲得最後成果。如:“為什麼在做之前即有敗北感。B君既然能做,你也無不能做的道理。”“按照你的實力必能完成,故交付此項重任。”
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商鞅在變法宣布實行新法時,就應用了“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這個原理。商鞅在國都的南門,豎立一根三丈之木,然後向社會公開招募,誰能把它背到北門去,就給他十金的獎賞。起初老百姓無一人上前,於是他就說,“誰能背過去,就給他五十金!”果然,“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終於有人站了出來,把木頭背到了北門,商鞅兌現諾言,隨即給予了五十金。其實這是商鞅的一項取信於民的實驗,它的順利實施,為後來變法的成功奠定了基礎。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雖然是一句中國古話,其實早在全世界就很流行,比如某國的軍隊實行雇傭兵製度,本來是能給軍人提供足夠的報酬的,但由於各兵種的辛苦和危險程度不同,有的軍職應征的人數持續下降,為此,軍方使用了物質刺激的激勵措施:對於那些不容易招到人的軍職人員,入伍時就發給他們每人1.2萬美元的入伍獎金。近年來由於高科技的發展,軍方需要大量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比如電子戰密碼專家、自動推進大炮的維修技師以及軍火支援專家等,由於這樣的人才更加稀缺,更不容易招到人,於是軍方進一步將他們的入伍獎金提高到了2萬美元。“重賞之下”,某國還怕會招不到大兵嗎?
市場經濟環境下,絕大多數人都是深諳“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奧秘的。馬克思在描述資本家的貪婪時,曾用了一個很著名的生動的比喻。他說:“資本害怕沒有利潤和利潤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樣。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了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你看,資本在利潤的“重賞”之下也成了不怕死的“勇夫”。
作為一個管理者,必須知曉並利用現實世界存在的重賞才能成功。我們知道,每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地行事,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是需要有一定的理由的,經濟學把這個理由叫做“激勵”。激勵產生動機,動機導致行為,特別是那些艱辛的、危險的、甚至要以生命為代價的事,更需要有極其強烈的激勵才行。比如深入地下幾千米挖煤的礦工,比如攀爬在高樓大廈的外牆清洗牆麵的“蜘蛛人”,如果人們對重賞不感興趣,或者你不肯實行重賞,你就難以找到願做這種事的人。在計劃經濟的時候,你或許還能采用強迫命令或說服教育的辦法,而這些辦法不是侵犯他人的權利就是對他人的蒙蔽,最終要被人們所抵製。這樣,管理者就隻能束手無策而失敗了。
用人之要多被公認為禮多祿厚。禮多,則智慧之士不遠萬裏而來;祿厚,則義勇之士置生死於度外。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這是用人的經驗之談,其中包含的謀略是以名利為誘餌,激勵人們拚死戰鬥,奮勇向前。春秋時,齊國宰相管仲曾成功地運用了重賞這一激勵方法。
有一天,管仲對齊桓公說:“去年有四萬兩千金租稅收入,我懇求大王把這些錢預付給各位將士,作為殺敵立功的獎金。”齊桓公同意了。於是管仲召集全軍將士說,戰爭早晚會爆發,現在能預約殺敵立功者,可以馬上領賞。將士們紛紛報名,約定拿敵大將首級者給千金,殺敵兵一人給十金。四萬兩千金很快發放完畢,將士們興高采烈、鬥誌昂揚地散去。
齊桓公擔心士兵們拿到那些錢會白白地浪費掉,管仲回答:“不會的。將士們拿到錢會讓家人過上舒服日子,一旦上了戰場,他們自然會為保全名譽,報答國恩而拚命一戰。隻要士氣高昂,就一定能打敗敵人。以四萬兩千金贏得一場戰爭的勝利,豈不太便宜了。”果然半年之後,齊國與蔡國發生戰事。不出管仲所料,那些領了獎的將士的父母、兄弟和妻子都叮嚀他們受到這樣的恩澤,理應報效,一定要遵守約定,奮勇殺敵。齊軍受家人激勵,士氣大增。戰場上他們奮勇作戰,一舉擊敗蔡軍,蔡國割地賠款請和。
“軍無財則士不來,軍無賞則士不往。香餌之下必有死魚,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通過獎賞,調動其行為的積極性、主動性,以實現某一目標,完成某項任務,是十分有效的策略。
這一策略,許多商界領袖也經常采用。
美國瑪麗-凱化妝品公司是一家化妝品大企業。公司創辦之初,創辦人瑪麗-凱就給手下的推銷人員描繪了一幅美妙的利益圖景:推銷員用現金從公司進貨,隻付一半的零售金額;一個月內提交600美元或600美元以上批發訂貨的推銷員,可以得到13%的紅利。不僅如此,瑪麗-凱還向那些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人提供特殊形式的報酬。公司將這種特殊形式的報酬分為三等:三等獎是將一輛奧爾茲莫比斯牌汽車獎給那些做到連續3個月每月售出3000美元產品的人;二等獎是給有更大成就的人獎一輛粉紅卡迪拉克轎車;最高獎是一枚鑽戒。
現今社會是消費社會,隻有等值的報酬,才能刺激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促進勞動者改善自身的智力水平。這就是在瑪麗-凱的慷慨背後,隱藏著的較為深刻的用人之道。
對員工褒獎要及時有效
古代管理提倡“賞不逾時”。也就是說管理者要想充分激發員工的潛能,就要做到及時激勵員工,即對員工的工作及時給予正麵的表揚和評價。這是一件簡單而又必須要掌握的,硬道理
褒獎下屬時要明白了解其目的,並與培育下屬的工作相結合。換句話說,褒獎是為了讓下屬建立自信,激發其工作意願,工作熱情,並借此帶動下屬成長。
“褒重於貶”這句話確實有其道理,沒有一個受到褒獎的人會動輒犯錯。話雖如此,並不意味著可以任意褒獎。在褒獎上不能慎重,可能造成下屬自大與錯誤的自信,反而造成危險。
褒獎是為了讓下屬建立自信,激發起其工作意願、工作熱情,並借此帶動下屬成長。如何褒獎,則應視下屬能力、周圍狀況等而定,千萬不要製定一個固定不變的基準,將下屬的程度同一視之。“滿分即予褒獎,50分則不予褒獎”的方法是不正確的。有些下屬隻要獲得30分或40分即可予以褒獎,因此30分的下屬轉變成50分的下屬,40分的下屬轉變成60分的下屬,即是卓越的成長。
在正確褒獎下,人的自尊心可獲得滿足,建立起自信感,並為飛躍成長奠定基礎,故宜適時、適度褒獎下屬。管理者對下屬的讚賞愈多,培育效果愈顯著,是不容置疑的。
在褒獎下屬時,可模仿父母對幼兒褒獎的情況,由衷、真誠的讚美,會讓下屬感到心悅誠服。此乃一個培育者務必學會的技巧。
對下屬褒獎不一定要立即當麵提出,亦可視情況向上司請獎,或是利用公司報紙發表。在褒獎下屬時固然期望能增長下屬的自信與工作鬥誌,但是同時必須防範下屬自負、自大。完全不予褒獎,或是動輒予以褒獎都不是正確的態度。
但是隻是稱讚下屬“做得好”、“做得不錯”、“真不賴”仍然是不夠的,應具體說明褒獎的緣由,如:“A君終於取得P公司的大量訂單,由於他的誠意與毅力,終於感動了對方,而獲得此種佳績。這是寶貴的體驗。希望能更努力獲得Q公司的工程!”
“辛苦了!能以最短的時間獲得最佳結果,此歸功於B君所製作的圖表,今後任何複雜的圖表、都可以委托B君製作。”
“各位請仔細聽,由於D君的機警使得本公司免於遭受大的損失。今後請D君隨時提供建議,為公司的成長努力。”
激勵及時的核心實際上是一個“快”字,對員工的獎賞不能錯過時機,懲罰也不能等到員工離開後再去執行,否則人們無法看到做好事可以獲得的利益以及做壞事所領受的惡果,無法產生“賞一勸百,罰一警眾”的震撼效果。管理者的及時激勵對於獲取員工的信任和支持,提高業績也是有益的,這不僅是激勵員工個人和調動積極性的需要,同時也是形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