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夜來風雨聲(4)(2 / 3)

她曾說類似運河那樣的寧靜是我們彼此的歸屬。但那些寧靜總有被打破的時候,而且劃破這寧靜的人也是我們。

我們這群人總是鬧在一起,這是我們的規矩。

隻要男生二十二歲過生日的那天,我們必定會大肆慶祝,一群人在運河畔野餐,看著天色漸漸黑起來,在蛋糕上點起蠟燭,然後起著哄說:“嘿,哥們兒滿婚齡了啊!趕緊跟老婆去領個證吧。”

被開玩笑的男生往往就會特別豪爽地說一句:“成啊,明兒大家一起喝喜酒去。”

大家就會說:“好啊好啊,就這麼定了啊,去領證!”然後鬧成一團,觥籌交錯、煙霧繚繞之間看著一對小男女甜甜蜜蜜的樣子。

誰都知道這話不能當真。大家湊在一起,盡情說著自己華麗憂傷的小理想、為國為民的小憂傷,幾乎沒有人說自己的理想是結婚、嫁人、討老婆。

所以我才深刻地覺得“哥們兒滿婚齡了啊!趕緊跟老婆去領個證吧”那句話真是好笑,甚至還帶著些諷刺的意味,誰會這麼早結婚啊。

想到這兒的時候我瞄了一眼我的簽證,我就要離開這座透著戀愛的心酸味的城市了。要出國的這件事不是很匆忙的決定,因為我永遠也忘不了何錚的二十二歲生日。何錚是走在哪兒都引人注目的男生,個子很高,很有才氣,從小到大他周圍都圍繞著不同的女孩。

他的二十二歲生日來了好多人,在大運河畔我們圍坐在一起,在那個熱鬧的夜晚,大家同樣起哄著說:“何大帥哥滿婚齡了,是不是要結婚啊?”

這是讓我害怕的一句話。我在昏暗的燭光中看見何錚穿過人群走向季雨,當時他們已經在一起了。在大家的注視下,何錚緩緩地張開雙臂把季雨摟入懷中,然後他說:“好啊,我們明天真的去領證。”

那句話像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樣吐露著濃烈的芬芳,我隱約地覺得這個世界瘋了。

後來他們真的結婚了,其實他們都很單純。

電話裏季雨的聲音還是很低沉,我告訴她我要出國了,聽得出來她很替我開心,她就是個那麼單純的女孩子,永遠不會怨恨別人的好事。

也許我要努力愛上另一個人了。

我常常想,遇到天牧會是一件好事嗎?他叫我小白,自從我們在ICQ上初識以後他就一直這麼叫我。我叫他天馬行空,與他暢談的時間總是過得非常快,半年仿佛一瞬間就這麼過去了,我對季雨說起我和他之間的談話,我告訴季雨他是一個吸引我的男人。

當我這麼說的時候,我的心裏總是掠過一絲的顫抖,我害怕季雨發現其實我隻是為了掩飾我對何錚的那份感情。

也許這是最初我選擇自己沉溺於這段看起來虛無的感情的原因,如果我不能主動忘掉何錚,那就讓另一段感情去衝淡我的感傷吧。

令我意外的是,天牧比我想象中要優秀多了,我最喜歡聽他說俄羅斯的森林,他說那裏的路都是修在森林中間的,開著車在路上跑,偶爾能看到梅花鹿從路中間穿過;在高寒地區,狐狸母子多在路旁的草叢裏睜著眼睛看著你;有時會看見被車撞上的動物,他就會趕緊下車通知森林醫院……

我想,也許愛上另一個人並不是那麼難的事情,隻是從前我不願意,我一直不願意放棄何錚罷了。在初秋的校園裏,季雨歪著頭用她那一貫的語氣說:“白曉,你不是說過你不近男色的嗎?”

對,我從小就是那種不太與男生交往的女孩,如果不是因為何錚與我是發小,也許我這輩子都不會和男生熟悉。

我埋頭學業,非常用功。小說裏的女主角大概也有我的這種特質,不近男色,她們總是能博得冷美人的美譽,招惹來更多的男生虎視眈眈。

但是這種情況從來沒有發生在我的身上,我就這樣默默地,沒有任何人注意地過了二十三年。成長讓我明白了很多事情,我不是美女,很普通,臉胖,頭發自來卷。但我很努力,每日晨讀俄語,大學四年隻有我堅持了下來,不論刮風下雨。專業英語、高級口譯、俄語聽說、綜合測評,我都是全班第一名,可是這有什麼用呢,我還是一樣地找不到我的愛情,甚至連工作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