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生理準備(2 / 2)

艾滋病,即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acquiredimmunodeficiencysyndrome,AIDS),自1981年美國首次報道至今已20餘年。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及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UNAIDS)的報告,估計到2005年底,全世界有4030萬人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immunodeficiencyvirus,HIV);2005年度,全世界有310萬人死於艾滋病,其中57萬是15歲以下的兒童。在目前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近一半是女性。我國於1985年發現首例艾滋病人,至2005年1月全國共報告HIV感染者4428548例。估計目前我國HIV的實際感染人數已超過65萬,遍布全國31個省、自治區及直轄市。三種傳播途徑(性接觸傳播、經血傳播及母嬰傳播)均已存在,其中以注射毒品感染為主,約占HIV感染者的2/3。我國艾滋病的流行經過散發期、局部流行期,已進入了廣泛流行期。艾滋病的傳播正逐漸從有高危行為的人群向一般人群擴散,因此當前是我國對艾滋病預防及控製的關鍵時期。

艾滋病正逐漸逼近人們的日常生活,而一般的婚檢雖包括尿檢和血檢,但僅檢查血常規、肝功能抗原、梅毒、尿常規等項目,不能查出新人是否攜帶艾滋病病毒。從上海市衛生局疾病控製處所統計的數字看,近年來婚前檢查被查出患有性病的人數正在逐年增長。鑒於潛在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不在少數,有關人士認為,婚前檢查中增加艾滋病檢查非常必要。

(五)結婚宜忌

婚前準備包括對一定生殖健康知識、生育知識、避孕知識、遺傳病知識以及法律知識的了解。以下就幾個特殊問題進行說明:

1、哪些情況不宜結婚

(1)嚴重的遺傳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如精神分裂症、先天性癡呆、進行性肌營養不良、肌強直等;

(2)無法矯治的生殖器官畸形、婚後不能進行正常性生活;

(3)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旁係血親。

婚姻法明文規定: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禁止結婚。直係血親是指“垂直”的血緣關係,如父母與子女等;旁係血親則諸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舅、姨、姑、伯、叔等。三代以內有共同的祖先即為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我國婚姻法明文規定: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禁止結婚。為什麼呢?

近親結婚和遺傳病的發生、延續有密切關係,這是因為近親結婚的夫婦所攜帶的相同基因率很高。有些遺傳病,隻有當父母都攜帶共同“致病基因”,並且“相會”時,後代才會發生遺傳病。近親婚配好比自花授粉,會影響後代出生的質量。血緣越近,相同基因越多,近親結婚,使夫妻雙方攜帶相同有害基因、同時傳給下一代的機會大大增加,即子代患遺傳病的機會增加。

近親結婚是某些遺傳病發生和延續的“土壤”。如一種叫肝豆核變性的遺傳病,一般夫婦後代的患病率僅是1/400萬,而在表兄妹結婚生育的後代中竟高達1/64。近親結婚生育的後代中,各種先天性缺陷、矮子、多發畸形、智力障礙等也明顯偏多。

有關遺傳病患病危險性分析中,有些數字頗具說服力:先天性魚鱗症在近親結婚和非近親結婚中的比例是62.7:1;少年型黑內障性癡呆是36.6:1;先天性全色盲是18.4:1。近代人類遺傳學者認為,如能完全禁止表(堂)兄妹結婚,可以降低少年型黑內障性癡呆發生率的15%;降低先天性聾啞發生率的20%;降低色素性幹皮症發生率的50%。

所以,近親不能結婚是有科學道理的。現在,在某些山區和邊遠的地方仍然有近親結婚習俗,認為“親上加親”是件美事,而實際上其危害性是極為嚴重的。它不僅危害家庭、家族,還影響整個民族和國家的人口質量。

2、哪些情況需暫緩結婚

(1)性病、麻風病等,未治愈前均不能結婚;

(2)各種傳染病規定的隔離期、慢性病治療期患者,以及心、肝、腎、肺等重要髒器代償功能不全患者不能結婚,需經治療後視病情而定;

(3)可以嬌正的生殖器官畸形,嬌正後方能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