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自我修養與自我創新:晚年福柯的主體(1 / 3)

本文旨在探討福柯晚期(20世紀80年代)的主體/自我觀及其含義。他的主體/自我觀的核心就是自我塑造、自我轉變、自我突破或者自我創新,而且具有審美價值。他要求把自我或生活當作一件藝術品一般來創作,所以他說過不是要去發現自我(發現自我的內在本質或秘密),而是要去發明、去創造自我。他說的“生存美學”也是這個意思。他反對一般學者所謂的“自我同一”(selfidentity)——自我與自我同一,他認為自我與自我的關係應該是一種分化的、創造的、革新的關係。他提出的自我技藝及自我實踐等概念都是環繞著自我創新的方法和過程。而這些都是出於“自我關注”,這是他的出發點。他晚期轉而談古希臘羅馬的倫理學,也提出他自己的倫理學主張,他的倫理學不是一般的倫理學,而是所謂的“個人式的倫理學”(personalethics),針對主體自我塑造成為一個主體的過程(所謂“主體化”)的思考,亦即借他所謂的“自我技藝”來塑造主體。所以他晚期並不是回歸主體,而是關注主體化的方式。他提出的極限體驗(limitexperiences)(如性極限體驗、政治極限體驗等等)及越界行為都是要突破既有的自我,而要有所創新。所以他的修養論也不同於一般的修養論,而是一種追求自我創新的修養實踐。我們若把他和西方古代思想專家阿道(P.Hadot)比較,阿道提出“心靈修養”(spiritualexercises)的概念,其實是從希臘羅馬和基督教的修養論總結出來的一個觀念;福柯的修養觀則有所創新。

至於我的動機,十分簡單。在某些人看來,我希望它自身是充分的,那就是好奇心,而且是唯一值得我堅持不懈地去實踐的好奇心。不過,這種好奇心不是去吸收適合認識的東西,而是使得自我超越得以可能。

他把比最恐怖的宗教更為專製的一種規訓強加在自己身上,使他的身體、行為、感覺及熱情、他的存在本身都成為一件藝術品。借著這種方式,力求擺脫他自己。所以他不是要發現他的自我、他的秘密、隱藏的真理,而是要發明他的自我、創造自我。(Foucault,1984:41-42,強調係引者所加)

我們和我們自己的關係,不是同一的關係,而必須是分化的、創造的、創新的關係。保持相同真是沉悶啊!(Foucault,1997:166,強調係引者所加)

不要問我是誰,也不要要求我維持一致(相同),把這個問題留給我們的官僚及警察,讓他們來監督我們的文章是否合乎規矩。

……我知道知識能轉變我們,真理不僅是一種解讀(解釋)世界的方式(或許我們所謂的真理無法解釋任何東西),而且假若我知道真理,我將會被改變。或許我將被拯救,或許我將死去,但我想那對我無論如何是一樣的。(笑聲)(Foucault,1988b:14,強調係引者所加)

“用你的一輩子來學習如何生活”,這要求人們把他們的存在轉變為一種永恒的修行。(Foucault,1986:48-49)有趣的是,德裏達(Derrida)在其近著《馬克思的幽靈》也是從類似的“學會生活”的觀點來論述的。(1999:1-6)

哲學或擴大而言人文社會科學大抵可分為兩種形態:一種是偏向非個人化的哲學論述(philosophicaldiscourse),偏重概念思辨或語言分析,哲學純粹作為一種思辨或論述,和思想家的性格或生活沒有必然的關係,甚至經常要把二者分開,以求“客觀”;另一種是偏向個人化的哲學生活(philosophicallife),把哲學當作一種生活方式,試圖把哲學實踐或體現在生活當中。上述的區別主要是一種理念型(idealtype),實際的思想學說和思想家的人格及生活多少都有所關聯類似的區分不乏先例,例如美國哲學家尼哈馬斯(AlexanderNehamas)就把哲學家區分為兩種,一種是“理論哲學家”或“體係哲學家”,另一種是“生活藝術的哲學家”,後者為具個人風格或個人獨特性的哲學家,這種哲學家他列舉的有:Montaigne,Nietzsche,Foucault,Pascal,Schopenhauer,Kierkegaard,Emerson,Thoreau等。(Nehamas,1998:3ff.)這些人當中有的一般不是把他們歸類為哲學家,如Montaigne,Pascal,Thoreau,甚至福柯能否算是哲學家都會有所爭議,有人把他當作史學家。不過這類問題在福柯看來可能根本不存在,他不會安分於傳統範疇,越界創新是他的天性。所以尼哈馬斯所謂的哲學是很廣義的,和本文類似。。

福柯的學問和他的人生密切聯係,他自言他的每一項著作都是他的傳記的某一個片段,而且在思想工作上他注重體驗[尤其是極限體驗(limitexperience),詳後]。晚近興起的“哲學作為一種生活方式或生活藝術”的風氣和他的學說有密切關係,一方麵他的學問就是這種形態,另一方麵他晚年所著迷的古希臘羅馬哲學也是同樣這種形態的哲學,他之所以著迷於此,或許部分也是這個原因在當代歐美學術界“哲學作為一種生活方式”之蔚為風氣,一部分也受法國哲學家阿道(P.Hadot)的影響,他的一部著作就名為《哲學作為一種生活方式》(英文版)(Hadot,1995)。福柯在《性史》第二、三卷的參考書目中都提到阿道的上述著作;而阿道上述著作也評論過福柯的觀點(Hadot,1995:206-213)。。

再者,福柯晚年探討古希臘羅馬哲學,重新發現關注自身(careoftheself)及自我修養(cultivationoftheself)的原則,隱約形成了他自己的一套修養論,也將再度開啟當代探究“修養”的風氣。修養是古代文化(不管東西方)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東西方古代思想的一個彙通處或貫通點,而在偏重知識論的近現代哲學中卻相當被忽視。

福柯於1984年6月25日由於艾滋病猝然去世,享年57歲。福柯晚年轉而關切倫理學的問題,此倫理學對福柯而言,不僅是一種理論,一種行為規律,更重要的是一種自我實踐、一種生活方式或生存美學(aestheticsofexistence)(Foucault,1997:xxvi)。這也是西洋古代意義的倫理學。他的晚期代表作《性史》第一卷(《導言》或名《認識的意誌》)出版於1976年,第二(《快感的享用》)、三(《關注自我》)卷遲遲未能出版,一再改寫,也反映了這個轉變,一直到去世前才出版。第二、三卷的主題有相當大的轉移。福柯晚期轉而關注西方古代(希臘羅馬)倫理主體或自我修養的課題。1982年10月他在美國佛蒙特大學開了一門研討課討論“自我技藝學”(technologiesofself),探討西洋古代世界關注自身的種種方法,福柯認為這是古代(希臘羅馬)哲學最為關注的事情。

福柯在20世紀60年代關注知識及論述(discourse),70年代關注權力,此時他力圖揭示主體在知識體係、論述實踐以及權力機製中被構成、塑造成為“主體”。80年代起,他轉而關注“自我的倫理學”及個人如何透過各種方法及過程來塑造或改變自我,80年代前福柯關注控製的技藝,之後他關注自我的技藝。他的自我倫理學探討的是與自我的關係,更明確地講,是對自我的一種塑造或對自我所做的一種工作,也是與自我的一種權力關係。所以他晚期的倫理學和早期的權力觀仍有關聯存在,此關聯有助於對其自我觀的理解,也顯示晚期發展是對他早期權力觀的一種補充。因為權力不僅是自我對他人的支配,也包括自我對自我的支配或控製以往大都用兩個概念分別來講這兩麵的關係,即政治和倫理道德。兩者可以擺在同一個概念框架中來談,福柯的“治理”(governmentality)可同時涵蓋政治和倫理道德的問題,即治理國家和治理自我(還有治理家庭、公司團體),以及其間的關係。。

一、關注自身

雖然一般都認為西洋古代哲學最重要的道德原則是希臘德爾菲神廟中的銘文“知汝自身”(gno^thiseauton)德爾菲神廟牆上鐫刻的銘文中與“知汝自身”密切相關的有“要節製”、“不要過分”。,一般人也隻知道德爾菲神廟有這麼一條銘文。這個傳統觀念一方麵是過分狹隘,另一方麵是過分智識化,專注於知識或認識的層麵。這或許和西方近代哲學著重認識論及科學哲學有關,通過西方近代哲學來看,古代哲學似乎有被智識化的傾向例如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尤其是莊子、墨子等部分,常用近代知識或科學來附會古代哲學。雖然在個別論點上有點意思,不過在總體上卻容易扭曲古代哲學的精神或重點。。

福柯認為知汝自身的原則隸屬於(或聯係於)另一條更為深廣的原則“關注自身”(epimeleiaheautou)。因為一方麵,一個人必然是“關注自身”,才會去追求關於自我的知識;另一方麵,關注自身也需要自我的知識,包括生理的、心理的、倫理的。自我知識擺在關注自身的框架中,一方麵在此框架中知識有其必要的位置,再則此框架更能彰顯自我知識的意義,而不會產生諸如“為何而知識?”的迷惘。福柯認為關注自身的觀念是希臘文化中的一個非常流行而重要的議題,他從柏拉圖對話錄(《阿爾基比亞德》、《申辯篇》)柏拉圖對話錄中,《阿爾基比亞德》有兩篇(AlcibiadesI,II),第一篇討論的主題就是關注自身,這是福柯討論關注自身的主要來源。(Plato,1927:93-224)、斯多葛哲學、伊壁鳩魯哲學中找到一些希臘羅馬文化強調關注自身的證據,他有時稱之為“自我文化”(cultureoftheself)。

關注自身乃相對於對“身外之物”財富、權勢、名聲等的關注,轉而關心自身的幸福、心靈的寧靜、身體健康(如養生法)或自我的改變等。

據福柯之意,關注自身不僅僅指一種態度而已,而且描述一種活動、一種工作或作用(自我對自我所做的工作);且蘊涵了注意、知識、技術。(1997:269)換言之,這意味著“關注自身”和“自我實踐”、“自我修養”在概念上是互相含攝的。

而且自我關注的實踐並不限於個人式的實踐,如孤獨、沉默、閱讀、寫作等的訓練早期基督教有隱修的傳統,個人或小團體的修行,如埃及的沙漠聖父或俄羅斯東正教的修行傳統。這和後來歐洲的修道院的集體修行方式有所不同。(參閱France,2001:第二、三章);而更重要的是一種社會實踐,是一種在群體或社群中的精神訓練,如朋友或師生間的聆聽、書信往來等等。所以在古希臘羅馬,學派或學園的組織相當普遍,學者在此學習或互相切磋;基督教的修道院也是教徒過團體生活的地方。

這種意義的自我實踐和他早期(尤其在《規訓與懲罰》一書)所關注的對他人的權力有明顯差異。他的自我實踐也可稱之為“禁欲實踐”(asceticpractice),在此他以最一般的意義來用“禁欲主義”一詞,亦即不是意指一種自我克製的道德,而是意指自我對於自我的一種工作或修行,借以發展自我或轉變自我,以達到某種的存在樣態。這種意義的自我實踐和中文裏的“修養”或“修行”的意義近似,是一個人自發性地尋求自我訓練、自我轉變或自我超越,以期達到某種存在狀態或境界,此狀態或境界是當初修行所設定的目標,透過某種方法、程序及曆程以求達到該目標。(1997:282)

當然上述的斷裂也非絕對的。他早期對人際間的權力遊戲有興趣,這種權力遊戲蘊涵對權力的抵抗,以及試圖改變權力關係的策略。權力是一種關係:一個人企圖操控他人行為的一種關係,而權力關係是變動不居的,可以改變的。他認為有權力就有抵抗,也就有自由,人可運用策略來改變權力關係。他津津樂道的權力和自由之間並無矛盾存在,他甚至認為:由於人是自由的,權力關係才有可能。(1997:291-292)真正與自由互相矛盾的是宰製狀態,主人與奴隸就是典型的宰製關係,無法抵抗。當然這個權力/宰製的區別是福柯劃分的。(同上)

如上所述,福柯晚期轉而關注自我實踐或自我修養可以說是把權力轉向自我,是自我自發地對自我施加權力,以求改變自我。所以從福柯的觀點來看,自我關係也是一種權力關係;而福柯早期所關注的是與他人的一種權力關係。(1997:288)

然而在西洋思想史上,知汝自身的原則卻模糊了關注自身的原則。這首先是因為關注自身作為一條道德原則是有問題的。基督教教人要愛他人(包括鄰人及敵人)、關心他人,關心自我即使不被看作是自私的,也很難成為一條道德原則基督徒追求拯救或救贖其實也是以關注自身為出發點的,在此福柯注意到一個吊詭存在,即基督教的拯救是透過自我的棄絕(或者超越自我)而達到的。(1997:285)這是自我文化和救贖/超越的辯證。;再者,近代哲學從笛卡爾到胡塞爾,關於自我(思想主體)的知識越來越重要。也因此在希臘羅馬文化中,自我知識乃是關注自身的結果,在關注自身的前提下,需要了解自我;然而在現代世界,恰恰相反,自我知識(或知識)構成了基本原則,而關注自身卻被忽視了(Foucault,1997:228)。“為知識而知識”似乎已成為西方文明的一種重要精神,甚至美德,而不管這個知識是為了什麼目的或者將造成什麼後果。從福柯來看,這是歐洲近代的發展,而不是自古已然。

福柯晚年關注自身可視為他二十多年來對精神病、犯罪、性等的曆史研究的一個結果。用他自己的術語來說,在以往這些研究中,福柯主要關注權力及支配的技藝學,而到1981年之後,他越來越關注一個人如何轉變成為一個主體的方式(Martinetal.,1988:3),這就是他所謂的“主體化”(subjectivation)。在此觀點中,主體並非現成的或靜態的存在,而是朝向某個目標的自我塑造過程。

福柯重新發現古代關注自我的文化是對於現代性的一種批判。現代性乃是理性(確切而言是“工具理性”)或智識(確切而言是“科學知識”)掛帥的韋伯也強調理性主義以及理性化及理智化在西方近代史上的角色。,提出一條比“知汝自身”更基本、更深廣的原則“關注自身”,無疑是對現代性文化的一個基本批判。

二、福柯的倫理學

眾所周知,福柯晚年回到倫理學的問題,探討古希臘羅馬的倫理學。他認為當時整個倫理學都圍繞著關注自身,這是古代倫理學的特色。“我並不是說倫理學是關注自身的同義詞,而是說在古代,作為自由的有意識之實踐的倫理學,已經圍繞著此基本規則‘關注你自身’。”(Foucault,1997:285)

在福柯的觀念中,道德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規則取向的道德”,另一種是“倫理取向的道德”。(1985:30)任何道德其實都有兩種要素:規則要素與修行要素,由於強調上的差異,而有上述兩種理念型。(同上引:31)“規則取向道德”是一種普遍性的道德,要求遵守一種普遍規則,且準備為所有人設立的一種道德;而“倫理取向道德”則是一種“個人式的倫理”德國哲學家溫德爾班(Windelband)也認為亞裏士多德之後希臘羅馬的倫理學主要是一種個人倫理學。(AHistoryofPhilosophy,I,p.163),不是為所有人而設的,或不是規範所有人的倫理道德,而是少數人自己所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例如古希臘的斯多葛學派、伊壁鳩魯學派等。道德的兩種要素通常是同時存在的且互相關聯的,相對獨立自主的,隻是強調上有所差異罷了。(同上引)“規則取向道德”強調規則的遵守及規則的整理或係統化;而“倫理取向道德”則強調與自我的關係,努力要修養自我成為一個倫理主體。修養自我的方法及技藝(所謂“自我技藝”或“自我技藝學”),強調轉變自己生存狀態的實踐(所謂“自我實踐”)。這一意義的道德就是希臘文aske^sis(修行或苦行)所代表的。也就是透過一種過程及方法改變自己的存在狀態,改變自我與自我的關係,使自己成為一個倫理主體(所謂“主體化”)。

“自我”概念是一個反思性概念,指涉自我與自我的關係。自我與自我的適當關係為何?如何達到?福柯的倫理學關注於此,這也是他所謂“自我修養”的意思,也是上述aske^sis的意思。

古希臘羅馬比較偏向倫理取向的道德,即個人式的倫理,不時興普遍規則式的道德。基督教的道德觀則是一種服從一套規則係統的道德。(Foucault,1988:49)而當代由於多元文化及文化相對主義盛行,也不太可能實行普遍規則取向的道德。倫理取向的道德是一種可能的趨向。雖然如此,福柯認為每一個時代都有其各自的問題,一個時代的問題不可能從另一個時代找到現成的解答。換言之,希臘羅馬的倫理道德絕不能照搬到當代社會來。雖然福柯對希臘羅馬的倫理道德理念(尤其是蘇格拉底、柏拉圖、斯多葛主義等)極為激賞。

福柯心目中的倫理學和美學密切關聯:

我不認為一個人可以在例如斯多葛倫理學中發現任何的規範化(normalization),因為這種倫理學的主要目標是一種美學的。第一,這種倫理學隻是一個個人選擇的問題。第二,這種倫理學隻是為少數人而設的,而不是要給所有人提供一個行為模式,隻是少數菁英的個人選擇。作這種選擇的理由是要過一種美好生活以及要留給其他人一種美好生活的回憶。(1997:254,強調乃引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