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掛斷電話,感覺到事情有多嚴重了。
學校到家的路程走路最多二十分鍾,正常的話她最晚也應該在十二點到家,但現在已經十二點半了還沒到家。雖然可能是到了別的地方,但我妹向來守時,臨回家前還到處亂逛不太符合她的性格,再加上手機也關機了....
“媽,要不報警吧,她十一點半時就說要回家了。”
“...”老媽遲疑了一下,點了點頭,“你呆在家裏,我去報警。”
由於家裏有位警官先生(雖然是搞緝毒的),所以我們都清楚遇到這種情況,越早報警越好。【作者:順便科普一下,未成年人走丟時可立即報警,不必等二十四小時】
“我也去!”我說。
“不行!要是你妹妹隻是有事回來晚呢?她沒找到咱們再出去了怎麼辦?你給我在家等著!”
老媽啊,那家夥哪有那麼傻啊...
“要不,我去火車站這些地方找找?”
“不行,那些地方太危險了,萬一你再走丟了怎麼辦?我會拜托鄰居們幫忙的。”
“...至少,讓我一起喊鄰居們吧...”
終於,老媽同意我和她一起去找鄰居幫忙。把情況跟鄰居們說過以後,鄰居們二話沒說就同意幫我們找了。當即就分好了工:趙大爺和老伴去城南汽車站,王大媽和女兒去城北汽車站,孫阿姨和兒子去城西汽車站,劉大叔和他兄弟去城東汽車站,韓大哥和同學去火車站。大家人手一張我妹的單人照或是我和我妹的合照,向著不同的方向遠去了。【作者注:這就是傳說中的“十人四追法”】本來,老媽也想去找,但王大媽對老媽說:“婉茹媽,你還是去報警吧,這兒有我們幫著找呢。”於是老媽就去報警,而我,被安排在家等著。
此刻,我呆呆地坐在沙發上。
怎麼形容當時的心情呢?似乎不全是焦急,更多的是無所適從。
完全不知道該做什麼,就這麼坐在沙發上,看著牆上的時鍾。
滴答,滴答,秒針一點一點地移動著。
不會有事的...不會有事的...心裏一遍遍地重複著這句話,想要驅散充斥其中的不安。
“知了——知了——”窗外樹上的蟬聒噪起來。
說不定,她是遇上同學在敘舊再加上手機沒電而已...小說裏如果是這樣,就是GOODEND了。可現實,真的會那樣發展嗎....腦子裏胡思亂想著。
正當我在亂想時,響起敲門聲。
“來了!”我開門,“李奶奶?您怎麼來了?”
“我這不是剛從老表那兒回來麼,正好遇上老趙,一問才知道你妹妹找不著了。他們說外邊人手夠了,我就過來看看能不能幫上忙。”【作者注:“老表”是老鄉的意思,李奶奶是江西人】
嗚嗚嗚...鄰居們,太好了...
“您快請進。”我趕緊把她請進屋,倒上了茶。
坐下以後,李奶奶看著我消沉的樣子,慢慢的說:“小軒啊,別著急,到處都有監控,肯定能找到的。而且,也不一定有什麼事,現在治安這麼好...”
“我知道,奶奶。”我勉強擠出一絲笑。
“小軒,你說吧,還有哪兒沒找,奶奶去找找看。”
“怎麼能讓您來回跑呢。”我趕緊說。
李奶奶說出了和趙大爺老兩口一樣的話:“我這身子骨還行哪!你就隻管說地方吧!”
“....”我沉默一會兒,“那個,李奶奶,能拜托您個事嗎?”
“隻管說吧小軒,奶奶能做就做。”
“我...想出去找妹妹,奶奶您能否替我在這兒等一等...”
“這可不行啊,萬一你再丟了怎麼辦?”
“拜托了!請讓我去吧!”我大聲地請求。
“...”李奶奶表情很複雜,許久才說,“好吧,小軒,奶奶幫你在這兒看著,你去找吧。”
“哦!”我從沙發上跳起來,向門外跑去:“謝謝奶奶!”
“路上小心!找個人和你一起!”
“我會的!”我邊出門邊喊。
一路小跑到街道口,我伸手攔下一輛出租車。
出租車載著我,向某人家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