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三位教官互看一眼對方的時候,一場沒有輸贏的跑步開始了。
正因為人多眼雜,渾水摸魚的學生就會很多。
他們的一貫作風是在教官的眼皮子底下慢跑,一但脫離教官的視線,他們則放慢步伐,紮根在人群中悠哉悠哉地還要閑聊幾句。
前幾圈還好,再往後就開始肆無忌憚,直接就是走路,跟老大爺遛彎一樣。
搞不好還有男生偷瞄女生的胸部,不是說不允許,而是把這件事當做再正常不過的小事,那麼思想就已經出現了問題。
“小月,他不愧是你們的班長,跑得好賣力啊!身體應該也很棒吧,你又幸福了!”
張茗月眯著眼睛,看不明白薑小魚想要表達什麼意思,但也猜出個八九不離十,身體好總歸還是好的。
“噓,少說話,不然口水要幹了。”
張茗月就是想讓發小閉嘴,在她們的周圍全是人,說的什麼話,基本都能傳達出去。
當然眾多鞋子同時踩在塑膠跑道的噠噠聲太過聒噪,哪怕隔得近,說話聲都還是輕易會被隔絕掉,除非像她們那樣幾乎隻隔了一個拳頭,而隔開一個身位之多,那麼想要聽清就會變得困難。
但不排除一些天生喜歡竊聽情報還耳尖的八卦分子,所以對於薑小魚的不謹慎發言,閉口就顯得尤為重要。
繁仁傑不帶停的,一直保持著勻速奔跑。
若將他與所有人比對,那麼他的圈數顯然排在第一,隻是不會有人知道,但關注他的人會知道,他絕對是佼佼者。
因為繁仁傑不斷地超越一個又一個人,有的人一圈會遇上他兩次,哪怕從不留意,但他跑步帶風,在圈數的不斷累積下,總有一陣風會刮到人的心裏,所以他自然成了當之不愧的王。
而且他少年感十足,光看背影就會讓人想探個究竟。
繁仁傑如此的有毅力,絕非是一天兩天就能形成的,這和他長此以往的堅持有著很大關係。
小時候父親經常會帶著他在小區樓下跑步,他漸漸地習慣了運動帶來的成就感,而在跑步的過程中,不知何時起,他憧憬著又會與那個看著同齡的小女孩相見,因為他堅信自會遇見。
那個追逐月亮的小女孩,雖然穿得是一件小男孩的衣服,但那麵容,那長發,那雙馬尾,當時的繁仁傑怎麼會忘記,他覺得她就在那個小區,不然就是在附近,不管怎麼樣,在那座城市的某個角落是絕對的,然而自那天之後,繁仁傑就沒見過她了,他發覺城市還是太大了,一麵之緣並不代表什麼。
“不行了,小月,我實在跑不動了。”
薑小魚改用走的方式,繼續在操場上漫步,在距離開始到現在過了有四十分鍾,原本圍繞跑道跑步的隊伍,早就像一把散沙一樣四處分散,說是跑步,他們倒更像是待在囚籠裏過得十分安逸的倉鼠。
隻要不離開操場很遠,教官基本不會說什麼,到了這個地步,教官也是看出大家的能耐,那也是大多數高中生的能耐,所以他們要走要停,教官都沒說什麼。
“走吧,慢慢走。”
張茗月出生在農村,農村什麼條件,她再清楚不過,所以吃這點苦,對她來說不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