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教堂,精心的設計,複古的風格。
各色的玫瑰精巧的點綴著每一處的風景,教堂裏被刻意設計成複古的風格,燈光是溫和的橙色,昏黃又溫馨。
顧連笙看著這些布置,愣住了。
俗,很俗套!
不過,幸福本來就是個俗套的東西。
這天底下,沒有哪個幸福是不俗套的。因為,愛這個字,就是俗世間至深的一個字。
顧連笙眼眶瞬時紅了,她撅了撅嘴,“你什麼時候……”
“在你生氣的時候。”
沈奕津在看到她的反應的時候,就垂眸笑了,攬住她的肩膀。
在她生氣的時候?
顧連笙疑惑的抬頭,男人溫淡的目光染上一層意味深長的笑意,顧連笙登時覺得自己被他刷了。
這個惡劣的男人!
那天他喝酒被她聞到香水味的時候,他就察覺到她情緒不對了,故意吊著她!
顧連笙才不吃這套,“那你身上的香水味怎麼解釋?”
沈奕津揚了楊眉,“我堂妹的,沈媛媛,你見過的。”
是她!
顧連笙還不準備放過,但也確實找不到理由了,哼了一聲,不理他了!
沈奕津雙手握住她的肩膀,把她轉過來,與他對視,“好了,不生氣了,你最近情緒不太好,開心點,我們是不是該準備結婚了?”
顧連笙撇開眼,“我不是生氣,我是想,我不是不能理解你喝酒的事情,也不是不能理解你身上的香水味,我就是……不能接受。”
沈奕津聽著,心裏一軟,把她深深抱在懷裏,“真是傻瓜!我怎麼會讓我們來之不易的感情,付之東流呢?再說了,你以為我的床是這麼好爬的?”
這話,深深地透著一股驕傲的成分,顧連笙咬了咬唇,倒是沒說錯。
他是不會讓女人隨便接近的,況且,有阿銘看著,她也很放心。
他們的感情,來之不易。
顧連笙這才抱住他,眼淚決堤般狂湧而出,將男人身上的西裝打濕了一片。
“連笙,嫁給我,以後再也不要分開。”沈奕津拍拍她的後背,每一個字都擲地有聲。
“誰要嫁給你,沈總,你都沒求婚!”顧連笙破涕為笑,兩人相互對視,無言。
————
結婚,是一個人一生中最浪漫最重要的儀式,當顧連笙穿上婚紗的時候,才發覺到自己是真的要結婚了。
與領結婚證不同,與許下諾言不同,這種穿上婚紗的感覺,可以用無言的話語代替任何祝福詞。
教堂裏,各界人士聞聲而來,見證兩個人的誓言和在一起。
顧連笙在被男人抱下車的時候,臉幾乎要全部埋進男人的胸口中,惹得他低聲調侃。
剛進入教堂中,顧連笙看到一個人將紅包放下,恰好與她對視上。
這是一個中年男人,一身得體的西裝禮服,有著他年紀的成熟睿智。
她心裏一顫,不知道為什麼,覺得這人很眼熟,但她還沒來得及仔細看,那人對她點了點頭,便離開了。
顧連笙從男人身上跳下來,慌忙找出那個紅包,打開來,是一張卡,和一行字:
密碼是你的生日。
淚水,毫無征兆的流下,又被風幹。
顧連笙不知道站了多久,才被男人緩緩擁住。
顧連笙也抱住他,心中難以言說的開心。
她知道,那個人是誰了。
原來,就是他,那個已經死了的人。
婚禮,繼續。
她握住景連錦的手,直到將她送入那個男人的手中。
彼此承諾,然後交換戒指。
在交換戒指的時候,男人忽然單膝跪下,目光深切的望著她,低沉有力的聲音傳到教堂的每一個角落。
“連笙,嫁給我。”
顧連笙驚了一下,才發覺他是在求婚,這男人,差點又讓他落淚了!
“好。”她抿唇一笑。
戒指,套在兩隻手上,兩個人緊緊相擁。
天涯海角,永相隨。
海枯石爛,也不會分開。
教堂中的掌聲失了聲音,周遭的景致也失了顏色。
仿佛世界上隻剩下隻有這對璧人,永永遠遠的相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