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道明媚的傷口,忽明忽暗。
牽引著靜靜的憂傷,淡淡的疼。
阡陌紅塵,天涯歌去,隻要陽光還在,花兒就會盛開,把一種顏色開到寧靜,唯素至無,更成一種境界,一種向往。別待千帆過盡,追悔莫及,別待這一季繽紛,下架了,才曉得事理。
人生本就是一場旅行,途中走遍不同的人和事,不同的瑰麗風景,或是一場美麗的邂逅
或是擦肩而過,隻留下淺淺的背影。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爽冬有雪。所以記住能相遇便是緣。
麥小晴和江睿天,本就是青梅竹馬,一個老是奔跑,一個拚命追尋,小晴說過,21年的光陰裏,她做過最長久的事情,就是愛江睿天做過最堅持的事,也是愛江睿天。仿佛已經成為了一個習慣,習慣了聽到睿天的名字條件反射的抬起頭,習慣了跟在睿天的身後,跌跌撞撞的追隨他的腳步。習慣了把他放在心底最重要的那個位置。
他們認識了好久好
到小晴都已經記不起年月了,小晴隻知道,
在睿天還在穿開襠褲的時候,小晴就認識他,那個時候他們還住在A鎮上,是那種4.5家人戶住在一起的那種院子,小晴的爸爸和睿天的爸爸在一個地方上班,再加上又是鄰居。所以兩家的關係特別好,整天其樂融融的,就跟一家人似的,小晴媽媽懷她的時候,仿佛一切冥冥中注定,睿天媽媽也懷上了,兩個準媽媽經常天天在一起聊天,聊著聊著,後來就約定,如果以後兩個都是男孩,就以兄弟相稱,如果都是女孩兒,就以姐妹相稱,一個男孩兒一個女孩兒,就訂娃娃親,所以小晴打小就知道,這輩子,她是江睿天的媳婦。這也是她以後漫長的時光裏,一直堅持的目標。
小晴小時候,是個特別野的孩子,當同齡的小女孩兒穿著花裙子在家裏看動畫片的時候,她穿著滿是泥巴的衣服漫山遍野的瘋跑,
隻要是男孩子做的事,她都做,掏鳥窩,偷地瓜,抓螃蟹......完全沒一個女孩兒的樣子,做的全是男孩兒做的事,因為這樣,她從小就跟院子裏的男孩兒打成一片,但是小晴從小就很粘睿天,玩遊戲也要鬧著和睿天一組,整天像個小尾巴似的跟在他的後麵,弄的院子裏的大人都打趣到,這兩孩子,挺合的來的,將來說不準會發生什麼是呢。而睿天,好像也挺喜歡小晴這個小妹妹的。也挺喜歡她跟著自己。
睿天是個很聰明的孩子,記得有一次,院子裏的二娃招集小夥伴們,神秘的說到,他爸爸昨天晚上在二爹家回來經過墳地時碰到鬼了眼睛是綠色的,它會跟著人走,一直跟著,很恐怖的。小夥伴們都驚呆了,小晴大呼,我以後晚上再也不要出去了,這時,睿天淡淡的說,小晴不用怕,那不是鬼,是磷火,人死後骨頭裏有一種化學物質叫磷,遇到空氣會發生自燃,所以會發出綠色的光,而你爸爸走路很快,身邊的風就能把磷走,所以它們才會一直跟著你爸......小夥伴們都一臉崇拜,哇塞,你懂的真多,小晴更是佩服的無體投地,問到:你是怎麼知道這些的?睿天不好意思的撓撓頭說到,電視上看到的。就記住了。
轉眼之間就到了上學的年齡,媽媽特意花了幾個星期讓小晴收心,上小學了,就不能抓鳥爬樹到處瘋跑了,要天天寄著紅領巾去學校了,A鎮本來就不大,小晴媽媽和睿天媽媽又是同時去報名,所以小晴和睿天就理所當然的被分到了一個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