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網絡公開課引發的對版權問題的思考(1 / 3)

張丹丹(作者單位:上海商學院文法學院。)

摘要:隨著網絡公開課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與追捧,公開課的版權不可避免地也將受到我們的重視,一係列由其引發的版權問題同樣值得我們思考,本文就網絡公開課中所涉及的版權問題進行探討。

關鍵詞:公開課開放教育資源字幕版權

發端於美國高校的公開教育資源運動(Open Educational Resources Movement,OERM)可以說得上是教育史上的一個裏程碑。自2001年4月4日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決定向社會公布其從本科至研究生的全部課程,開放課件項目(MIT OCW)正式啟動,越來越多的知名高校也加入了這一運動,全球範圍內掀起了高等教育領域資源開放共享的熱潮。2010年年初,由於字幕組的翻譯工作及各大網站資源分享平台的推廣,公開課在中國得以廣泛傳播並受到了越來越多的人追捧,誕生了被稱為“淘課族”的群體,這一現象被評為2010年度中國現代遠程教育十大新聞事件。

在網絡教育免費分享如火如荼進行的背後,有以下四項版權問題值得我們思考。

一、公開課視頻的版權歸屬

網絡公開課受到熱捧,一些教授不僅在網絡上名聲大噪,他們編寫的教材銷量大增,國外出版社紛紛主動找到他們出書,這帶給我們一個思路:出版社可否將這些國外的講課視頻整理成文字資料出版?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條規定:“出版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彙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彙編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之前市麵上也曾出版過整理成文字出版的《百家講壇》、《今日說法》等類似的圖書出版物,都是根據電視上播出的節目進行彙編形成的。當然,也有外國電視節目的整理彙編,如少兒讀物《芭比仙子》係列等,但是目前還沒有出現網絡公開課的文字出版物,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版權歸屬方不明晰。目前在網絡公開課視頻的版權歸屬方麵還存在著爭議,雖然現在不少視頻都已由字幕翻譯誌願者翻譯好了,但出版商不確定版權究竟找誰去談,是找學校還是找教師本人? 而電視節目的版權方較為明確,節目及其相關內容的版權都歸節目製作組所有,出版商隻要與節目製作組商談即可。

網絡公開課由於是近幾年才出現的新興事物,並由網絡作為傳播知識的載體,我國涉及這方麵的立法還是很少,需要進一步摸索。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章第十五條:“電影作品和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製作的作品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第十六條:“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形式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同時,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盡管我國目前的網絡公開課體係還不成熟,但是高校內建設的精品課程也應當算是建設網絡公開課的初級探索。這些精品課程的創作主要是利用學校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的,教師沒有足夠的財力和條件來單獨製作課件,而且大部分的精品課程是在教師在高校內的授課時錄製的,屬於典型的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學校或其他投資組織所有,教師享有署名權。各國的對於職務作品立法不同,公開課的版權歸屬也應不同。在美國,職務作品的版權歸個人所有,大學對於教授教科書著作並不主張所有權,傳統上,著作權屬於教授,有此可以引申出,公開課視頻的所有權同樣屬於教授而不是學校,也不是OCW組織。但在我國,並不是這種情況。隻要是國內的公開課視頻,除特殊情況外,版權皆歸學校所有,教師個人不具備享有版權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