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李娜(1 / 2)

她的媽媽,一生結過三次婚。第一次,是和她的爸爸,生下她。

第二次,是她八歲那年,一次大吵後爸爸提著包離開了家,不久後媽媽再嫁。第三次,她十二歲,已經大致懂事,能夠看似平靜的接受又一次離合聚散。

隻是那一年,媽媽對她說,以後你跟我姓吧,改姓李,叫李娜。以後媽大概還要換男人,你就當他們都是貓狗,樂了逗逗,不必在意。這一生,你隻是媽一個人的女兒,不認其他。她笑嘻嘻的答應。那時就隱隱感到,媽媽會一語成讖。

果然一年後媽媽再次離婚,從此以後再不結婚,家裏卻不曾少過男人。

她不知道為什麼每次來到家的都是那些陌生人而不是自己的爸爸,媽媽也沒有解釋過。雖然滿心疑問,但她從來不會主動去問媽媽。

從小到大,每個同學都喜歡她,因為她豪爽開朗像冬天裏的一把火,一不小心就會燃燒整個沙漠,何況是小小學校。

她媽媽在她家住的那條街上活得那麼風生水起,火樹銀花,大概也是因為這樣的性格。不畏人言,無視規則,熱情正直,善良凶猛。

女人恨,男人愛。

她並不以媽媽為恥,反而覺得媽媽是自己的驕傲,然而在偶爾母女獨處的時候,她漸漸看得懂媽媽的寂寞。

而最初和夏天成為朋友,隻是因為一種歉疚,一種習慣。

歉疚那天在操場由於自己的性格問題而劈頭蓋臉的吼了她。

習慣性的嗬護和感染每一個視線內的人,希望成為他們的中心。那個轉學生,看上去像一隻小刺蝟,對人說話時總是小心的賠上微笑,生怕自己的刺傷害到別人,而如果自己不被領情就會沮喪的縮成一團。

後來被罰打掃衛生的那天她大方的走上前,伸出手來,不出意外的收獲到夏天單純熱烈羞澀驚喜的目光。

被李娜罩過的人,都不會太孤獨,都不會受到傷害。很快大家就接受了那隻小刺蝟,她愉快的成為集體的一員。

原本以為夏天隻會是她許多朋友中最普通的一個,卻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漸漸成為了她最好的朋友。

當夏天和她分享自己最大的秘密,對那個叫項辰的男生的暗戀時,她的心裏,是條件反射般冷笑了一聲的。

然後又飛快的自我厭棄。

正是鮮花開遍的年紀,對美好的愛情有著太多的幻想,因為媽媽的經曆,卻抗拒自己去傻傻相信。

這樣矛盾的陰鬱的自己,在最好的朋友麵前也不敢表現,看著朋友的沉淪,像在看一場小小的戲。

項辰離校的時候,她曾以為,一切都結束了。

就像媽媽有過的愛情,和每一場青春電影。

很多人喜歡追夢這個詞,那是因為真正去追的人太少,人一旦認識到自己的前方是夢境,就會望而卻步。

沒有人喜歡做傻子。

但是她有些震驚的發現夏天變了,上課認真聽講,下課不再與她牽手逛操場,而選擇了勤奮刻苦的去學習,當初她隻不過是隨口的提議讓她與項辰考同一所大學,可那個像傻子一樣的夏天居然當真了,原以為她堅持不了多久,這一堅持就堅持了一年,直到裕達學院的錄取通知書下來的時候,她才不得不接受這個事實,夏天,她真的是在追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