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是這麼想,我對吳娜的消費沒有要求。

我的錢這輩子都花不完,還在源源不斷的賺取進來,給女朋友大方一點,又有何妨?

我調查過我的生母,生活平淡而幸福,就是普普通通的人家了。

我去見她的時候,她隻有尷尬和生怕過往被人知曉的害怕。

我就知道,不應當打擾她的人生。

當然,我也可以選擇花錢買感情。

她現在有新的子女,自己和丈夫的工作都很普通,經濟上雖說不上捉襟見肘,也稱不上寬裕。

願意給錢的話,還是能夠營造出一種假象。

但是我不願意。錢可以買來很多東西,但我不願意用它來買我的自欺欺人。

我可以不被愛,卻沒有辦法容忍虛假的愛。

我享受真實,接受缺憾,並不覺得那是痛苦。

人生有很多快樂,賺錢就讓我快樂,想幹什麼,沒有為難也很快樂,不必要滋滋追求得不到的東西。

何必強求呢?就像我的名字那樣,該我的,就是我的,莫強求!

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是一個不幸的人。

那些真正不幸的人是生來就殘疾,或者是連上學的機會都沒有。還有父母家暴酗酒或者欠債。

這才叫可憐和悲慘。

我身體健康,智商正常,受過良好的教育,有在社會上立足和賺取財富的能力。

我的人生其實很完美!

何況我還有一個萬萬人之中都沒有的魔幻一般的金手指。

這簡直可以說是超乎尋常的幸運!

這麼想著,晚上我很興奮的去找吳娜!

雖然我的誕生來自於一場不合適的歡愉,我也沒有排斥這種快樂。

我跟吳娜,男未婚女未嫁,就談一場風花雪月的戀愛,又有什麼錯?

如果順順利利的走下去,我們不排除結婚的可能。

畢竟相處了這麼久了,日積月累,有感情。

我喜歡她的外表,我們相處起來也不覺得困難,也有話題。

所以我們在一起整個大學四年。

我心裏想的是,畢業三四年後,我們都有一定的社會閱曆了,主要是吳娜有,那我們差不多就可以結婚了。

沒想到,意外發生了。

其實也不算是意外,吳娜是家裏的小女兒,他哥哥比她大五歲,二十七八歲的年紀,急著結婚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我萬萬沒想到,吳娜哥哥的女朋友索要30萬的彩禮,一套婚房,一輛車,還要給女方的弟弟買房。

吳娜的家人爽快答應了,轉頭就轉嫁到我這裏了。

我前一天還在因為吳娜跟我求婚,感覺到開心。如果她急著結婚,我們也不是不可以提前結婚。計劃趕不上變化嘛。

第二天見了她的父母,她父母開口的條件,就讓我驚愕。

我是挺有錢,但是這麼花出去了,怎麼就讓我不是很開心呢?

我再推脫一番,去調查一下,就感覺我是一個冤大頭!

真的,我萬萬沒有想到,平時也沒有感覺,吳娜怎麼是一個伏地魔呢?

她真的沒有表現出這樣的傾向,可是對於她父母的要求,卻覺得理所當然。

我決定跟吳娜好好談談:“我不接受伯父伯母的要求,給你買房買車可以,但是別人就算了。”

吳娜就說:“那是我的親哥哥,不是別人!”

我們兩個人不歡而散,在房子的兩個房間裏麵卻一句話都不說。

當我漸漸開始發現吳娜的缺點,我意識到,我們該分手了。

因為我明白,不滿意才會挑剔,沒人經得起有意識的挑剔。

我決定把我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還有吳娜喜歡的那輛車給她。

房子1千多萬,車子100多萬。

我當然能給得起更多,但是我捫心自問,我竟然不願意。

我意識到自己也是個渣渣,但是做個道德高尚的人很累。

吳娜不願意分手,但男人絕情起來什麼都沒有用。

我隻是說:“你要是不接受的話,隻會什麼都沒有。”

她沒有辦法,隻能無可奈何的默認了。

我最後提醒她:“你自己的東西,好好握在手裏。”

這套房子裏全是吳娜的衣服包包鞋子各種物品,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東西就搬到另一套房子裏麵去了。

夜深人靜枕畔無人,我真的覺得有點孤獨和寂寞。肌膚相親的溫熱能夠排解這些情緒。

所以哪怕不是為了愛情,我也想要一個人來陪。

這麼想著,有天意外遇到了應萊,她問我:“陪我喝一杯?”

我直接叫問:穆陽呢?”

應萊和穆陽,從來都是形影不離的。

應萊臉色很難看,“我們分手了!”

又問:“你來不來?”

我要是個正人君子,看得出來應萊情緒不穩定,就不應該乘人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