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七月,A市的室內氣溫高達三十五度,熱得像個蒸爐似的,正午的太陽更是如同火球一般高高地掛在天空上,萬縷刺眼的陽光從高空中散射而下,存心把氣溫推到最高點。
大街上,幾乎看不到有行人,隻有車輛頂著烈日,開著空調在公路上飛馳而過,車速飛快,似乎稍慢一點就會被太陽曬融了車身似的。就算偶爾見到有行人,也是打著傘,匆匆而過。
但是在A市人民廣場的花圃下卻圍滿了人,那些人打著傘,圍成了一圈又一圈,不停地指指點點,眼裏有著憐惜,有著氣憤,有著指責。
花圃下,放著一隻小紙箱,小紙箱裏麵用報紙鋪著,然後又鋪上了一層布,在紙箱的中間,竟然放著一名看上去好像剛出生一兩天左右的孩子,孩子身上隻用一塊大布條包裹著,很小很小,看上去似乎不足月,體重估計隻有三四斤左右,此刻或許餓了,眼睛都沒有睜開,隻是張開小嘴,哇哇地哭著,那哭聲宛如貓叫。
“造孽,這麼小的孩子,誰狠心丟棄呀?要是真的養不了,送給別人也可以呀,丟在這裏,不是存心讓天收嗎?”廣場旁邊一間店鋪的老板娘鑽進人群裏來,心疼地說著,她手裏拿著一隻奶瓶,奶瓶裏裝著半瓶的牛奶,她一邊伸出手把嬰孩抱了起來,一邊把奶瓶塞到了嬰孩哇哇大哭的嘴裏。
嬰孩子雖然哭聲尖細而弱,身體骨又弱,還好,能進食,當即就吸吮著奶瓶嘴,吸食著牛奶。
“是呀,孩子的父母真是狠心呀。”周圍的人也紛紛指責著。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一般都是獨生子女多了,有誰舍得把剛出生的孩子丟棄?而眼前這名嬰孩的父母不但狠心地把他(她)丟棄了,甚至是丟在廣場的花圃下,存心就想讓太陽曬死她呀,看,那小小的臉蛋就被曬得通紅通紅了。
“你們,誰能撿她回家養呀。”一位中年婦女忽然環視著眾人,提議著,“看她的樣子,雖然早產,應該還算健康的,要是老讓她被棄在這裏,肯定會被曬死的,把她撿回家裏養吧,要不就送到醫院裏去。”
眾人你望我,我望著你的,有些說著:“現在養一個孩子不容易呀,我們都是打工的,自己也有著孩子,還要養老人,養不起呀。”
有些說:“我們還未婚呢,怎麼敢撿養孩子?”
有些說:“打電話報警吧,讓警察來處理。”
抱著嬰孩的老板娘喂飽了嬰孩,抬眸看了眾人一眼,歎息著:“報了警,警察也是把她送到孤兒院的,到時候,要不是被人領養,就是在孤兒院長大了,唉,可憐的孩子呀。”
“送孤兒院也好過在這裏活活曬死或者餓死呀。”
“孩子是男孩還是女孩呀?”
人群中忽然有人冒出來一句。
“被丟棄的,肯定是女孩子。”有人應著。事實上,誰也沒有去看到底是男孩還是女孩,隻是習慣性地認為被丟棄的大都是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