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日夜高懸的達摩克利斯劊(1 / 1)

西方政治學家常用“競技規則”或“遊戲規則”來描述他們的政治活動。如“民主政治”的參與者一一各個利益集團之間必須本著相同的“遊戲規則”才能展開具體的運作。否則,你說:“住東”,他往西,你說:“打狗”,他罵雞。這是聾子之間的對話,不會有任何進展。因此“遊戲規則”的產生和共同恪守是西方政治成熟的標誌。

中國古代封建政治更是十分成熟,幾千年來封建統治者自認為是全民利益的代表者,不承認存在著權利相等的對手。被統治者不是順民,即是叛逆,因此他們在政治統治中是自上而下的,所運用的乃是“恐懼規則”古代中國從政治法律到詩書禮樂,從嚴酷的刑罰到道德說教都貫穿了一個原則,就是使“民知有所畏”。拿法律來說,它本來是調諧人與人、人與社會關係的,每個人都享有權利,同時也擔負有義務。而中國的傳統法律就是刑罰,而且是嚴刑重罰,也就是用威嚇的手段規範人們的的活動。其中隻有禁止,沒有鼓勵;隻有凜遵的義務,沒有由此而換得的權利。法律條款許多不是從對自然和社會生活的認識中總結出來的,它往往是最高統治者意誌的體現,所以又稱為“王法”。總的來說,統治者的意誌是為了保持其權利的,但皇帝、君王也是人,而,且多是心智不甚健全之人。他有時也會忽發奇想,辦出極荒唐的事情,但這荒唐的意誌一經公布,也會伴以恐懼,令臣民謹遵無誤。周初,統治者認為殷商亡於酒,於是下令禁酒。周公在《酒誥》中殺氣騰騰地說有不遵守者“予其殺”。曆史上許多荒淫殘暴的君王當有人阻止他們的荒唐行為時,他們往往放出“有諫則死”的風,以恫嚇尚有良心的臣工。

法家更是用“重刑主義”以加強“恐懼規則”的政治作用。其代表人物韓非子曾說三千兩燒得通紅的金子,即使最貪心的盜蹠也不敢去揀,而數尺平常的麻布棄於道旁,普通人也不會棄而不顧。用此以說明刑法隻有嚴到令人恐懼的地步,人們才不敢去嚐試觸犯它。他又曾舉例說棄灰於道,則斷其雙腕,這算殘酷嗎?韓非認為這並不殘酷。因為這一點容易做到,法令是公開的。民知所畏,不去觸犯,自然談不到殘酷。把所有的人都看作惡棍與叛逆的後備軍的法家認為:人們隻有在嚴懲的威脅下才不會違法亂紀,才能保持社會的安定。

《有尾懼誅》生動地描繪出生活在恐懼政治規則之下臣民的心態。當龍王忽發奇想,宣布“有尾懼誅”以純潔水族而導致鼉類痛哭流涕之時,雖然這個法令不適用龍自己,因為龍鼉同類,海中之王一龍也是拖著一條尾巴的,可見在專製主義製度下法令隻是“王”的意誌,他自己是不必遵守的。因此,《名賢集》上所說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不過是哄騙善良百姓的手段罷了。鼉類痛哭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它的尾巴就是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是明顯的被誅分子。令人詫異的是,這道法令也引起了早已割掉尾巴老老實實作水族的“蝦嘛”的恐懼。它說:“吾今幸無尾,但恐更理會科鬥時事也。”因為它曾經有過尾巴,這時刻都可能成為被人揪住不放的小辮子,即使龍王網開一麵不再追究,它手下的蝦兵蟹將為了爭寵邀功,會不會揭發檢舉,揪住“曆史問題”不放呢?因為專製製度正是利用臣民的互相告訐、互相爭鬥以維持其穩固的。因之“蝦嘛”的痛哭決非心有餘悸,庸人自擾,而是長期生活在“恐懼規則”下的人們特有的心態,這種心態是生活實踐教育的結果。實際上,確有不太光明的前途在等待著“蝦嘛”。

這個“恐懼原則”就像羅馬傳說中的達摩克利斯利劍。它青光閃閃、無比鋒利,隻有一根纖細的馬尾高懸在君王的寶座之上,隨時都可能降落,使得僭主迪奧尼修斯一世日夜不安。而中國的達摩克利斯利劍對準的不是君王的頭顱,而是廣大臣民,人們救死不暇,自然再不會產生非分之念。封建政治正是在這種氛圍下展開運作,因而無論統治還是被統治者的行為與交流都是在這個軌道上運行,絕大多數人都是“思不出其位”的,被這種氛圍束縛得緊緊的,封建專製體製的整體性正是在這種氛圍下形成的,也是它的最佳狀態。這種最佳狀態也是極脆弱的,不用說撤掉達摩克利斯劍,就是一旦馬尾斷了,利劍落下,雖然會傷害許多人,但這個平衡,這種氛圍被破壞了,也會影響社會的穩定,甚至會導致改朝換代。因此,龍王的目的不是在於“誅”有尾者與曾經有尾者,或“誅”無尾者與曾經無尾者,它就是要造成一種氣氛,使那些有尾者或曾經有尾者以及其他芸芸眾生要老老實實不要亂說亂動,以維護海內秩序的穩定。封建時代把寶劍看作鎮物,有所謂鎮國寶劍、鎮宅寶劍、鎮山寶劍不是沒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