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以維護並促進文章界的“公眾衛生”為宗旨。
二、根據上項宗旨,本院以出現於社會間之病患者中擇尤收容,加以診治。
三、本院隻治病患者本身——文章,對於產生文章的作者絕不作任何評價,毫無人身攻擊等卑劣意味。
四、本院對於病患者詳細診治後,即將診治方案公布,使公眾知道如此如彼是病,即不如此不如彼是健康,是正常。
五、院外同誌遇有病患者,希望介紹來院,倘加以診治而將所開方案交由本院公布,尤所歡迎六、本院附設於《中學生雜誌》中,所有公布的文件,悉歸《中學生雜誌》編輯者負責。
刊《中學生》雜誌22號(1932年2月1日),署名《文章病院》。
注:22號《中學生》方印得,毀於“1?28”日軍炮火,3月初重印後才與讀者見麵。
第一號病患者辭源續編說例(據商務印書館初版《辭源續編》)辭源一書。自民國四年出版。不覺轉瞬已十餘年。①此十餘年中。世界之演進。政局之變革。在科學上名物上自有不少之新名辭發生。②所受各界要求校正增補之函。③不下數千通。有決非將原書挖改一二語。勘誤若幹條所能饜望者。④
①“不覺”與“轉瞬”作用相同,都說“十餘年”過去之快。此二辭必有一辭是贅疣,須割去。
②這裏的數語連在一起看,實難明白表達的是什麼意思。原意若是“世界演進了,政局變革了,科學方麵名物方麵自有不少新名辭發生”,那末,“世界之演進,政局之變革”,兩個“之”字是多用的,“在科學上名物上”的“在”字“上”字都用得不適當。原意若是“因為世界演進,政局變革,科學方麵名物方麵有不少的新名辭發生”,那末,除前麵所指出的毛病外,“世界”之前還少一個“因”字,而“自”字是多餘的。
揣摩這裏的語氣,“世界”與“政局”並列,“科學”與“名物”並列,而以“科學”應“世界”,以“名物”應“政局”。世界演進,科學研究益精,因新發明新發見而產生新名辭,那是不錯的,但是,“政局變革”與“名物”有什麼關係呢?
科學上發生新名辭,講得通;名物上發生新名辭,講不通。“名”是事物之名,“物”是器物。名稱器物上發生新名辭,這樣的話誰能懂?
③“所受”的受者是誰呢?不說明白是不行的。
④從事出版事業的人看到這裏,當能知道“挖改”是說挖改紙版。一般人看了,恐怕不能明白。這裏又明明寫著“將原書挖改”,不將使人誤會為挖破原書,再把改正的文字貼上去麼?
“勘誤”是勘正錯誤的意思,這兩個字不是一個動詞。但是這裏必須用一個動詞,與先行的目的格“原書”相呼應。試令先行的目的格“原書”歸原位,說“挖改原書”,可通,說“勘誤原書”不可通,便足證“勘誤”之有毛病了。若改作“勘正”便妥。
若照外國百科全書及各大辭典之例。每隔數年。增訂一次。新著出版。舊者當然作廢。①然我國學者購書。②物力唯艱。③辭源出版以來。銷行達數十萬冊。大半皆在學者之手。故重訂與增補。均為著作人應負之責。④而應付一時之需要。尤以增補為急務。⑤
①這裏不妨說“使用者多舍其舊而別購新者”,似不能說“新著出版,舊者作廢”。在“作廢”之上再加一個“當然”,好像這是什麼法令上規定了的事,尤屬不妥。出版家豈能在報紙上登一條廣告,說某某大辭典新版已出,所有舊版“當然作廢”呢?
②本文各處所用“學者”二字含義並不一致,本節的“學者”隻指購書人(看本語和“大半皆在學者之手”一語可知),而末節的“專門學者”“當代學者”又指學問家了。同樣的辭語在一篇中間不宜有歧義。
③“物力”並無財力或購買力的意義,這裏用錯了。
④依據這裏的意思反過來說,假使《辭源》大半並不在“物力唯艱”的人的手中,著作人便可不負增補的責任。這成什麼話?
⑤這一節意義在說明不著手重訂而隻從事增補的理由,若先說著作人原有重訂和增補的責任,次說“學者”購買力有限,不能不顧及,故現在從事於增補,這樣就沒有毛病了。
並且當辭源付印時。①已發覺有少數重要辭類。漏未列入。因製版已就。無法增加。嗣後疊版時雖略有挖改移補。未能盡量加入。亦懼先購者之向隅也。②故所積應補之辭。與年俱增。加以文體丕變。報章雜誌。多文言語體兼用。在昔日不甚習用之語句。③後來成為常言。④是不獨新發見之事物。月異而歲不同。即舊有之文物憲章。因時世推移。不能不變更去取之目的。⑤
①上節說到“以增補為急務”,這裏回敘到“《辭源》付印時”,直接地說就是了,絕對用不到“並且”。
②如無“亦懼先購者之向隅也”一語,並不覺得缺少什麼,今有此語,卻犯了意思不周密的毛病,“疊版時略有挖改移補”,先購者就不向隅了麼?要使先購者不向隅,隻有依照原樣疊版,一字不改。
③辭書所收為辭語,這裏的“語句”應作“辭語”。
④“後來”指現今呢,還是指今後呢?意不明確。
⑤從“加以文體丕變”到這裏,讀下去似頗有文腔,細按之,便將莫名其妙,先說“不甚習用之語句”“成為常言”,次說“新發見之事物月異而歲不同”和“舊有之文物憲章”須“變更去取之目的”,中間用一“是”字,表示它們有因果關係。但它們的因果關係在哪裏呢?
揣測原意,這裏當是說對於文物憲章須變更去取之目的,那末“舊有之”之前應加一“於”字。
試問為什麼要“去取”呢?當然為了增補《辭源》。但本節絕未說到增補《辭源》,上節也隻說到“以增補為急務”,並未說到從事增補,怎麼就“去取”起來了?
“去取之目的”就是“文物憲章”,怎能“變更”?這裏“目的”二字用錯了,若改為“標準”或“準繩”,便講得通。
當辭源出版時。公司當局。擬即著手編纂專門辭典二十種。相輔而行。①嗣後陸續出版或將近出版者。②有人名、地名、動物、植物、哲學、醫學、教育、數學、礦物等各大辭典。故辭源所取材料。均以普通應用為原則。③各科術語及人地名等。或因切於實用。或因習於見聞。均視同故事成語。不涉專門範圍。今所增補。仍用此例。④於人地名所增綦少。不外與政治掌故有關係者。⑤始行列入。其餘寧缺無濫。以各有專書在也。唯現在科學時代。⑥雜誌中各科論文日多。雖專門之學。多為學生應知之普通常識。⑦且各科自有係統。⑧不能取甲舍乙。⑨故所收較多。將正續兩編性質比較。一則注重古言。一則廣收新名。正書為研究舊學之淵藪,⑩此編為融貫新舊之津梁(11)。正可互救其偏。(12)
①單說“相輔而行”欠明白,應作“與之相輔而行”。
②“嗣後”與“將近”不相呼應,“嗣後陸續出版”,可通,“嗣後將近出版”,不可通。若改作“迄今已出版及將出版者”,便沒毛病。
③“所取材料”就是辭類,辭類本身是無所謂原則的。這裏應作“故《辭源》所收均為普通應用之辭類”方妥。
④“所增補”就是增補的辭類,辭類本身是無所謂“例”的。這裏應作“今茲增補”,“增補”是一種行動,這才有“例”可“用”。
⑤“不外”二字用在這裏不適當,若改“唯”字便妥。
⑥就字麵看,似乎“科學時代”始於“現在”;就前後意義看,也似乎編輯“正編”時還不是“科學時代”。這與實際不合。其實這“科學時代”四字大可省去,簡捷地說“唯現在雜誌中各科論文日多”,就沒有毛病。
⑦這裏忽有“學生”出現,殊覺突兀。大家知道《辭源》並非專供學生使用的。即為前後一貫計,也應作“學者”。
說“普通知識”,可通,說“常識”,亦可通,唯說“普通常識”不妥。因為沒有“特殊常識”,所以不應說“普通常識”。
⑧既已說明各科術語等視同故事成語,不涉專門範圍;這裏卻又說要收科學辭語,涉及專門範圍,未免自相矛盾。若欲免除矛盾,就該去掉“仍用前例”的話,說現在一般人須讀各科論文,故增補《辭源》,應當略變前例,兼收專門語辭,這才妥當。
⑨所謂“甲”“乙”,甲科乙科呢,甲係統乙係統呢?揣測原意,是說每科辭語自有係統,不能任意取舍。這意思用“各科自有係統,不能取甲舍乙”來表達,是不會明白的。
⑩“正書”二字不切當。普通說正書,對疏證、注解等等而言,例如《文心雕龍》對於《文心雕龍劄記》是正書,《史記》對於《史記索隱》是正書,《辭源》對於《辭源續編》,情形與此不同。
“淵藪”就是“薈萃之區”。若說“舊學之淵藪”,是講得通的。這裏說“正書為研究舊學之淵藪”,《辭源》是研究舊學的薈萃之區,這成什麼話?
(11)隻能說“貫通新舊之津梁”。“融”字與“津梁”並無關合,故不可用。
(12)通常說“補偏救弊”,這裏說“救偏”,未免生硬。前麵說了《辭源》的好處是什麼,《辭源續編》的好處是什麼,接下去說,應是“正可相資為用”。
辭源引書不下數百種。除本事與傳紀題目有關係外。①多不注明篇目。因斷章取義,已可證明辭之來源。②因亦須乎篇目也。③間亦有本書難得。即沿用類書轉引之辭。清代學者。多根據類書證補經子佚文。則類書亦自有其價值。近年以來。因校訂各書。發見類函韻府所引與原書歧異者甚多。④即最有價值之經籍纂詁。⑤亦且鬧出以人名作義訓之笑說。(纂詁韻季字下有至也一訓。引國語周語叔迂季伐注。按原文。今卻伯之語犯。⑥叔迂季伐。韋昭注。伯、錡也。叔、犨也。季、至也。至謂卻止。)⑦故本編於類書中可疑之辭。多不敢引用。所采經史子各條。不僅補列篇目。⑧並一一校對原書。版本不同者。同時或參校數本。其佚文佚書未能對證原書者。則指明其類書引某書。以存真實。
①“本事與傳記題目有關係”,意極含糊。若說“本事出於傳記”,就非常明白了。
丟開上兩點不講,“關係”下缺少一個非有不可的“者”字也是重病。這裏說的是“本事與傳說題目有關係”的辭類,“者”字就是代“辭類”的代名詞。
揣測原意,“本事”當是《辭源》之有本事者。單用“本事”二字,怎麼表達得明白?
②查《辭源》“斷章取義”條雲:“謂引證書籍文字,取其一段或一句之義以為我用,不問作者之本意也。”這如何“可證明辭之來源”,頗難置想。
這裏講的是注不注篇目的話,辭書職責又並不在“證明辭之來源”,故“證明”二字殊不切當。
③“因亦”當是“固無”之誤。
④“類函”“韻府”是什麼書呢?這裏說到類書,大概指習用的《淵鑒類函》《佩文韻府》而言。這絕對不能作如此簡稱。稱“類函”的尚有明俞安期的《唐類函》,稱《韻府》的尚有元陰時夫的《韻府群玉》。現在作簡稱,怎能教人知道是此而非彼呢?
⑤“纂”字是“籑”字之誤。
⑥⑦“卻”字是““郤”字之誤。
⑧“本編”是新編的,怎麼能說“補列”?應作“標列”。
各科係統。皆經科學專家嚴格審查。分別去取。①而學說有新舊。試驗方法有繁簡。皆取最新通行之說。②於排校時隨時損益改纂。往往一條易稿數次。並由專家負責簽字以期盡善。其他敘述西史。③如要重之戰爭和會、著名之種族係統。④皆據確切之記載。新名詞如第三國際、不合作運動等。⑤皆詳其源委。不加論斷。⑥
①“係統”是事物間相互連絡的關係或順序。例如動物學的係統為門、綱、目、科、屬等。“各科係統”早經審定,辭書又是管不到“各科係統”的,何待“科學專家嚴格審查”?又說“分別去取”,“各科係統”如何能“分別去取”?譬如有一位動物學專家在這裏,他能去門取綱,去目取屬麼?這裏的毛病在於誤用“係統”二字。若改作“辭類”,便講得通。
②先是“學說”與“試驗方法”並舉,次說“皆取最新最通行之學說”,卻把“試驗方法”丟開了。說話作文怎能這樣的顧前不顧後!若改作“皆取最新最簡者”,文字上就沒有毛病,隻剩是否該取最簡的試驗方法的實際問題了。
③前麵說“各科”,這裏到“西史”而冠以“其他”,難道“西史”不在“各科”之內麼?若說前麵的“各科”指自然科學,那末單用“各科”二字決不能使人明曉。
辭書“敘述西史”,不就同於“西史”了麼?要免除人家的誤會,“敘述西史”應改作“解釋出自西史之辭類”。
④“要重”是“重要”之誤。
“戰爭”“和會”是兩個名詞,那末“種族”“係統”也應是兩個名詞,但著名的係統是什麼東西呢?
⑤“第三國際”和“不合作運動”也自有類可歸,不得籠統稱為“新名詞”。
⑥辭書本非“論斷”的著作,“不加論斷”一語是多說的。
此外略例之可言者。
(一)單字之增補凡與辭類有關係之單字而正篇所無者。①均盡量補入,唯辭章家習用之駢語。②僅取形聲無獨立之意義者。③則在本條下注明讀音。不另列單字。如山部之峮嶙,水部之瀖濟、瀴溟等。
①這裏又稱《辭源》為“正篇”。舉名稱物,不應這樣漫無規製。
②看下麵所舉的例,固然是辭章家所用的,但並不“習用”。
③既稱“駢語”,明明指一對的字而言,例如“峮嶙”。“峮嶙”如何“無獨立之意義”?這裏若作“其單字僅其形聲無獨立之意義者”,就妥當了。
(二)意義之補充正編原有各條,意義尚未賅備者。本編重行列入。而以陰文以下之數碼注明之。如子集一介條所補為第三義。三宮條所補為第二第三兩義等。
(三)譯名之審慎①西文迻譯漢名凡正編原有者。悉依正編譯名。正編所無者。均依本館所出外國人名地名譯音表為標準。②使歸一律。③唯報章或通俗習用之譯名。出於上二例以外者。多複見以便讀者。如地名凡丹補出凡爾登。物名華攝林補出凡士林之異譯等。④
①(一)(二)(四)(五)例的標題曰“增補”,“補充”,“互見”,“增改”,都是動詞作名詞用,唯這裏“審慎”是形容詞作名詞用。凡開列項目,並舉標題,須彼此勻稱。這裏若改為“譯名之複見”,就較妥善。
②說“以……譯音表為標準”,或說“依……譯音表”,均可,唯說“依……譯音表為標準”不妥。
③或“依正編譯名”,或“依本館所出《外國人名地名譯音表》,怎能“使歸一律”呢?
④“之異譯”三字大可省去。本節專講譯名,省去了也很明白。否則“凡爾登”之下也須有“之異譯”三字才行。
(四)正續之互見正編中兩辭類互相關係。或詳略不同。①多於行末具參看某條詳見某條等字樣。②本編仍沿此例。間有與正編各條關涉者。③則於條目右上角加星號以指明之。如醜集史案下詳*私史獄條。大蘇打下詳*輕養化鈉條之類。指明私史獄、輕養化鈉條均在正編也。
①“不同”下應增一“者”字。
②“具”何不作“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