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一章信言不美(1 / 2)

原典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譯文真實可信的話不動聽,動聽的話不真實可信;善良的人不巧辯,巧辯的人不善良;真懂的人不賣弄自己淵博,賣弄自己淵博的人不是真懂。聖人不存占有之心,盡量幫助別人,自己反而更充實;盡量給予別人,自己反而更豐裕。自然的法則,是利成萬物而不加傷害。聖人的行為準則,是施惠於人而不與之爭利。

名家注解河上公:善者以道修身,不彩文也。不善者,舌致患也。山有玉,掘其山;水有珠,濁其淵;辯口多言,亡其身。知道之士,守一元也。多見聞者,失要真也。聖人積德不積財,有德以教愚,有財以與貧也。以財賄布施與人,而財益多,如日月之光,無有盡時也。

王弼:實在質也。本在樸也。極在一也。無私自有,唯善是與,任物而已。

朱元璋:古聖人德不自張,功不自任,以此上天下若己之所有為。無者濟之,因濟他人,自己有多矣。是故愈與彼則己甚多,所以上帝好生惡殺,聖人君子體而行之,遂得。雖終世而人不忘,以其德同天地。

經典解讀本章是全書的正式結束語,采用了格言警句的形式。前三句講人生的主旨,後兩句講治世的要義。本章的格言,可以作為人類行為的最高準則,例如信實、訥言、專精、利民而不爭。人生的最高境界是真、善、美的結合,而以真為核心。

老子在一開頭就提出了信與美、善與辯、知與博三對範疇,實際上講的是真假、美醜、善惡的問題。他試圖說明某些事物的表麵現象和其實質往往並不一致,其中包含著豐富的辯證法思想,是評判人類行為的道德標準。

按照上述三條原則,以“信言”、“善行”、“真知”來要求自己,做到真、善、美在自身的和諧。按照老子的思想,就是重歸於“樸”,回到沒有受到偽詐、智巧、爭鬥等世俗的汙染的本性。

不過,世界上的事物多種多樣,社會現象更是十分複雜。如果單單認定“信言”都是不美的,“美言”都是不信的,“知者”都是不博的,“博者”都是不知的,就流於片麵了。如果認為世界上真、善、美的事物永遠不能統一,而隻能互相排斥,也就脫離了老子的辯證之道。

天道無私,它隻有利於萬物,而不會對萬物造成傷害。掌握了“道”的聖人,順天道而行,效法天道之“利而不害”,表現為“為而不爭”,也就是隻做出貢獻,隻為他人服務,而不和他人爭奪功利。

“為”是前提,“不爭”是在“為”的條件下“不爭”。“不爭”,不是消極不為,不是自我放棄,也不是對一切事物的放棄,而是不伸展自己的侵占意欲。這是“不爭”的普遍意義。

其實,在老子所處的時代,“不爭”還有著特定的現實意義。當時,執政者互相爭權奪利,弱肉強食,紛爭不斷,社會動蕩,民不聊生。老子的“不爭”,正是針對執政者的這種私欲膨脹行為而提出的,有著很強的針對性。

智慧典例

可信的話常常不那麼動聽

老子說,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意思是,真實可信的話不動聽,動聽的話不真實可信。“道”本無名,不事雕琢,以樸為貴,所以誠實的話,聽起來並不動聽,動聽的話不一定誠實。真誠的語言是要表達內心真實的想法,而真實的想法是無須用華麗的辭藻來修飾的。

大“道”無言,它周濟萬物卻從不居功,這就是它的至真至誠。真誠善良的人,就好像無言的大“道”,盡管他不多言,卻能讓人感受到其博大的胸襟和情懷。一個迫不及待地標榜自己的人,常缺乏誠善之心。一個內心誠善的人,則善於用行動、用時間向世人證明自己。

二百多年前,日本有位百忍禪師,道行高深,從不多說話。他的鄰居是一對開食品店的夫妻,他們還有個漂亮的女兒。可是不知怎麼回事,他們的女兒還沒結婚,肚子就一天天大了起來。夫妻兩個逼問女兒孩子到底是誰的,女兒一慌,吞吞吐吐地說出了“百、忍”二字。

夫妻二人極為震怒,一個出家人怎麼能幹這種傷天害理的事呢?於是他們去找百忍禪師理論。百忍禪師聽了,不置可否,隻淡淡說了一句:“哦,是為了這件事!”不久,孩子出生了,夫妻二人把孩子抱給百忍禪師,說既然他是孩子的父親,就得對孩子負養育之責。

百忍禪師什麼都沒說,就收留了孩子。當地人都說他是衣冠禽獸,他也不以為意,一心一意地撫養孩子。一年之後,可愛的孩子已經會走路了。孩子的媽媽再也不忍把這件事欺瞞下去,向父母坦陳了實情,說孩子的父親不是百忍禪師,而是另有其人。

夫妻二人趕緊帶著女兒去向禪師道歉,並帶回孩子。百忍禪師既沒有責備他們,也沒有抱怨,隻是淡淡地說了一句:“哦,是為了這件事!”好像一切都沒有發生一樣。從此,百忍禪師更是善名遠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