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對財務管理專業建設的思考
摘要:為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改革我國高等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國家教育部1998年頒布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介紹》(以下簡稱《專業介紹》),在財經類院校的專業設置上,對專業數量和種類進行了大幅度地壓縮和歸並,同時又新設了“財務管理專業”,並將其列為工商管理學科下的一個本科專業。為此,如何建設財務管理專業便成了我國財經類高等教育界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擬就此作一些初步探討。
關鍵詞:財務管理;專業建設;
教育為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改革我國高等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國家教育部1998年頒布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介紹》(以下簡稱《專業介紹》),在財經類院校的專業設置上,對專業數量和種類進行了大幅度地壓縮和歸並,同時又新設了“財務管理專業”,並將其列為工商管理學科下的一個本科專業。為此,如何建設財務管理專業便成了我國財經類高等教育界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擬就此作一些初步探討。
一、明確專業業務培養目標,突出自身特點
任何一個專業隻有明確業務培養目標並突出其自身特點,才有持久的生命力,也才能製定出合理而有專業特色的教學計劃,培養出與其目標相適應的高級專門人才。
首先,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一部分,與企業管理中眾多的管理職能有著本質的區別。財務管理的對象是資金及其流轉,是企業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係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而企業管理、工商管理等其它管理學科則是以企業生產活動為對象,通過對人力、物力的組織實現其經濟管理職能,它們不僅包括財務方麵的管理,還包括生產、技術、設備、人員等方麵的管理。財務管理作為其管理中的一部分,它們的立足點、管理內容、管理方式等都有著明顯的區別。因而財務管理與這些管理學科在要求具備的知識能力方麵以及培養目標和方向上都大不相同。然而,同是以資金及其流轉為對象的經濟管理活動還包括會計學與金融學,它們與財務管理在要求具備的知識能力上或將來從事的管理工作上都有很多相近之處。因此,明確它們之間的區別,突出其自身特點便顯得尤為重要。《專業介紹》把會計學和金融學列為財務管理專業的相近專業,並分別規定了它們的業務培養目標:財務管理專業的業務培養目標是“培養具備管理、經濟、法律和理財、金融等方麵的知識能力,能在工商、金融企業事業單位及政府部門從事財務、金融管理以及教學、科研方麵工作的工商管理學科高級專門人才”;會計學專業的業務培養目標是“培養具備管理、經濟、法律和會計學等方麵的知識和能力、能在企、事業單位及政府部門從事會計實務以及教學、科研方麵工作的工商管理學科高級專門人才”;金融學專業的業務培養目標是“培養具備金融學方麵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銀行、證券、投資、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
從以上三個專業的培養目標上來看,它們似乎區別不大,但仔細分析,財務管理專業與其他兩個相近專業的培養目標是有顯著差異的。首先,就財務管理專業與會計學專業的比較而言,彼此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
(1)在要求掌握的知識能力結構上,兩者雖然同樣須具備管理、經濟和法律等方麵的知識和能力,但前者側重於“理財和金融”,後者側重於“會計學”。
(2)在學生就業方向上,兩個專業的學生雖均可服務於各類企事業單位及政府部門,但前者具體從事的工作是“財務與金融管理”,而後者是“會計實務”;其次,就財務管理專業與金融學專業的比較而言,彼此的差異也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
(1)在知識能力結構上,前者要求的知識能力結構相對較廣,涉及麵較寬,後者則比較集中於金融方麵;
(2)在學生就業方向上,財務管理專業學生的具體服務方向是各類企、事業單位及政府部門的“財務與金融管理”,金融學專業學生的具體服務方向則主要是各類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與金融管理”。
二、財務管理專業建設基本思路
(一)結合我國實際對財務管理專業進行合理定位
由於財務管理學在我國以往教學中僅僅是作為一門課程來開設,未將其作為一個專業來設計,因此對財務管理專業的定位就十分必要和重要。因為一個專業沒有一個合理的定位,便會造成人才培養模式與人才培養層次不清,進而使該專業失去自身的特點,也無法實現其培養目標,其主要表現為不知社會對本專業人才有什麼樣的要求;不知本專業究竟要培養出什麼模式、什麼檔次、能解決什麼樣的問題的人才。這樣,便會出現教學計劃的製定雜亂而無特點,課程設置缺乏針對性、科學性、係統性,與相近專業界限模糊,無法有力地支撐本專業的培養目標。目前社會上普遍存在將本科生當專科生用,而專科生又當本科生用的現象。比如,不少院校會計專業畢業的本科生與專科生區別不大,從他們所學課程來看,本科生雖然比專科生多學了幾門課程,但這些課程缺乏明確的針對性,兩者所要求掌握的知識和能力相差無幾,無法顯著體現其各自特色。這一現象的存在與專業定位不合理不明確有直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