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作者簡·奧斯汀於1775年出生在英國漢普郡一個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裏,父親是一位鄉村牧師。她沒有受過多少正規教育,卻在父親主持的家學中大量涉獵各種書籍,獲益匪淺。15歲時,她便開始寫短劇、小品試筆,娛樂家人,21歲完成的小說已躋身英國文壇最佳作品行列。
奧斯汀的小說均為愛情故事,但她本人卻終生未婚。她於1817年辭世,享年不到42歲。
簡·奧斯汀到22歲時已完成兩部小說,後經修訂,於1811年出版《理智與感傷》,1813年出版《傲慢與偏見》。她在27到28歲時寫出第三部小說《諾桑覺寺》,但直至她去世後1818年才發表。30歲後,她寫了另外三部作品,1814年出版《曼斯菲爾德花園》,1816年出版《愛瑪》,1818年出版《勸導》。
簡?奧斯汀所寫的均為自己熟知的生活,大都是英格蘭鄉村和鄰近地區中產階級的生活。她描寫的生活圈子很小,但她的觀察細致入微,構思睿智合理,人物刻畫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她的寫作風格樸素無華,清新雋永,情節巧妙跌宕,耐人尋味。一百多年來各國讀者對她的作品愛不釋手。
《愛瑪》像簡·奧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樣,情節圍繞著女主人公的擇偶活動而展開,著力揭示出當時英國社會潮流中,以婚配作為女子尋求經濟保障、提高經濟地位的惡習,重門第而不顧女子感情和做人權利的醜陋時尚。《愛瑪》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與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與溝通,要求社會地位上的平等權利,堅持獨立觀察、分析和選擇男子的自由。在當時的英國,這幾乎無異於反抗的呐喊。
或許沒有哪部小說在喜劇性效果方麵,能使簡·奧斯汀的《愛瑪》相形見絀。這是一部匠心獨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風格毫不矯揉造作,然而卻在敘述尋常事件的同時,不時恰到好處地搔及讀者心頭的癢處。作者以她女性細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協的態度、自信的道德意識、無所顧忌的膽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頌真、善、美,鞭撻假、醜、惡,這無疑觸痛了同時代那些與作品人物不無類似之處的人們的心靈。
《愛瑪》也像簡·奧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樣,著墨於凡人瑣事,場景情節多比較平淡。但是它為什麼能創造出令讀者如醉如癡不忍釋卷的效果呢?應該說回答是多方麵的。
一方麵,它通過主人公愛瑪營造了讀者閱讀時的自我陶醉心理氛圍。一百多年來,《愛瑪》的讀者往往都是一口氣讀完它,然後對閱讀感受津津樂道。讀者仿佛置身於主人公的地位,不由自主地在精神上被融進主人公的角色,親自參與作品的情節發展。讀者隨著故事的展開,與主人公保持著比較緊密的心理聯係,遇到滑稽或荒誕的情節變化,便由於共鳴而不由忍俊不禁或捧腹開懷;讀到尷尬場麵,讀者也頗感難為情。
另一方麵,《愛瑪》的情節又是一個謎,讀者在作者的引導下試圖去解這個謎。從這個意義上講,《愛瑪》又類似一部神秘的偵探小說。作者謹慎地將一些重要線索掩蓋起來,直到需要時才揭示出真相。讀者從愛瑪的角度去觀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希望通過種種線索去探求真相。雖然讀者不能精確地預測到結果如何,但是,一種預先已經朦朧有所了解的感覺卻貫穿閱讀過程的始終,等到“秘密”揭示出來,讀者的感覺是早已有所預料。作者的這一手法,或許可以稱作對讀者虛榮心理的滿足。作者仿佛在對讀者說:你我都知道愛瑪的觀念有多麼荒誕。這種感情強化了閱讀時的喜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