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撒下金勾釣金龜(1 / 2)

其實不光是任美玉對龍脊山有無野人發出疑問,就是於振飛本人也確實對這件事一直是很納悶。那個直立行走的家夥已經有好幾天再也未露麵了,當然為防萬一,巡邏隊也改變了巡邏方式,改進方式主要有三點:一、不許進樹林。二、不再走遠處。三、增加巡邏人員,遇到怪物有人負責照相,有人組織吹喇叭有人組織逃跑路線。公司並且發出懸賞,凡是獲得野人(暫用名)圖像者(相對清淅,以看清模樣為標準,)頒發獎金十萬元(現金),但有一條不能往死裏打。消息一出,巡邏隊隊員個個歡喜雀躍,人人都想一試,可是過後細細再一琢磨,拿到十萬獎金既是好事也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恐怕搭上命也不一定能拿到錢呢!

於振飛對動物世界本身就不怎麼感興趣,隻是小任隨便問了一句,小夥子便尤如開水鍋裏加了一把鹽,沸騰起來了。小於子也是本著愛一人就要愛屋及烏的原則,他下定決心一定要把野人之事探個究竟,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有也好無也罷,總之是需要把問題交待清楚,因此他決定再跑一趟鬼火山莊。詢問一下瘸大叔,畢竟人家是老山莊,上次未探得清楚,這一次務必要搞明白。

愣古丁他突然腦子裏冒出一個奇怪的想法,任大叔該不會就是小任的親生父親吧?想罷他立即搖頭:不可能!天下怎麼會有那麼巧的巧事?再說了,天下姓任的多了,一挨上就是一家子?當然,他巴不得他們是親父女哩!他隱隱感覺到,任大叔對他有一種不可名狀的父子之情,盡管他們見麵連毛帶皮不上五次。

兩人見麵說明來意,任大叔點點頭又搖搖頭說:“上回我不是說了嗎,是不是野人各占一半吧!”

“說了半天等於沒說。”於振飛不滿的嘟噥道。

知道任大叔愛喝酒,小於每次都帶幾瓶酒給他。山莊裏的酒貴得驚人,他是通過押鈔車司機從城裏帶回來的,司機和他關係不錯,每次回來都給他帶點東西。

三杯酒下肚,任大叔語無倫次地說:“振飛呀,有沒有野人暫且不去管他,不過這事你要親自驗證,隻有這樣做我才可以幫上你一點忙。”

“大叔你說。”

“我們山莊裏有個習俗,就是晚上睡覺從不關大門,冬天太冷關上門也不上鎖。”

“大叔這是為什麼呀?”於振飛不解。

“你想啊小夥子,一般要進來的都是大動物,你能攔擋得住?農家的那個小木柵欄門經得住它一腳一蹄子?索性不如開門放行的好,要殺要刮順其自然了。這是山莊幾百年傳下來的老規矩,可是說來也怪,山莊有野物進屋偷食的毛病,但是從來沒有過傷人的事件發生,想來野物也是通人情的哩!”

“下一步我們該怎麼辦?”小夥子不想把話題扯得太遠。

“你需要在我家住幾天。”

“不行不行,一天都不行,再說這事得請示我們領導。”

“沒事沒事,回頭我可以給你們領導打個電話,有她一句話不就行了嗎?”

於振飛聽罷,肚子裏敲開了小鼓:他斷定這老頭決非是一般的山裏百姓,他極有可能就是他們任總的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