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振飛又一次全副武裝上了,然而這一次的裝備和上次那當然是不可同日而語的。那時他是正規部隊的特種兵士官,全套設備有槍有手榴彈還有一把匕首。現在最得力的就是一根警棍,其它不能對人說的是還有一把仿****手槍(嚇唬人可以嚇唬動物不行)。不過老板想得倒挺周到,每人配備了一隻電喇叭,遇到不測時就吹起來。到時一響,聲傳十裏,別說狼蟲虎豹就是妖魔鬼怪都魂飛魄散奪路而逃的。
全夜巡隊隻有於振飛一人穿警服,佩三級警督銜,相當於部隊的上尉連長吧!小夥子從部隊的班長直接升成一家大企業的連長雖然不是很正規,但也算是一項標準的職業和職稱吧,人應該知足常樂,於振飛時時提醒自己,不要忘了老板的知遇之恩。
那位莫測高深的美女總經理深居簡出,從上次短暫會麵之後就再也沒有見到她的身影。她是否在她的辦公室正在運疇莊園的發展前程抑或進城又辦事這一切都是未知數。
山莊隻能遠遠地看著太陽高高地掛在空中一次也不會把陽光直接撒向山莊的的任何部位。這大概就是當初選此地為陵地者的初衷吧!死去的人是不需要陽光的撫愛更確切地說他們懼怕陽光。因此在他們死後活著的人把他們安葬在永遠不見天日的陰暗地宮中(也有可能是他們活著時自己選定的),他們在那裏安靜地長眠,隻到這個星球不再存在時為止。
然而有一部分人並不讓他們這樣悠然自得,他們費盡心機、挖空心思、絞盡腦汁、想方設法地把他們的屍體從深藏地下幾米十幾米甚至幾十上百米的地方掏出來,不是他們已經腐朽甚至風化了的驅幹能賣幾兩銀子,而是他們身下那些他們從不曾消費掉的珠寶。他們的親人(或者他們自己)本想在他們死後盡其所能把無數的財寶陪葬在他們身邊以備不時之需。誰知恰恰相反,正是這些銀兩害了他們,竊墓賊攫取了所有值錢的東西之後,並不關心他們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的骸骨。屢屢如此,舉不勝舉,年複一年,世複一世,數千年之後,陋習依舊,竊墓者仍然有利可圖有事可做。
唯有(也不盡然)諸如像始皇、漢武、武後等狡黠而又深謀遠慮的君王,把自己身後的住所修建得既堅固牢靠又明目張膽,大張旗鼓地擺在那兒,即便是你知道了在何處何地又能如何?有本事來挖呀,朕在地下候著您哪!還有一些小家子氣,小娃娃藏貓貓似的弄上九九八十一個墳土堆兒,蒙對了是你的運氣,蒙不對寡人在地下再消停一段時日。
****紅衛兵破四舊那陣,朱崇儒還是個幾歲的娃娃,跟在比他大不了多半頭的大娃娃屁股後頭湊熱鬧,他在一堆破書堆裏檢到一本手抄本的書。他希罕這本書是因為書是用紅綢布包著的,他看中了那塊紅綢子。他瞞著紅衛兵大哥哥們偷偷把那本書拿回家又怕大人看到,躲在柴禾房裏獨自欣賞他的戰利品。紅綢布裏三層外三層包得很嚴實,他花了將近十分鍾的工夫才解開紅綢布,大概一看夠得上一塊床單布了。給娘拿去鋪床,娘絕對高興。紅綢布裏頭還有本破書,邊邊角角都破得不成樣子了,封皮上寫了四個字“朱氏家譜”,四個字他正好認識一半,朱字他是認識的,他姓朱嘛!還有那個“家”字,課本上有他學過。心想這是一本朱家的破書,不管用上用不上先藏起來再說。屁股底下是一架好久不用的破風箱,他從風洞裏把那本書塞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