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意象(1 / 2)

意象

每次寫一本小說,最先出現在腦海裏的,不是文字,而是意象。在寫這本小說的時候,亦有一幕一幕的畫麵在心裏掠過,猶如不定格的鏡頭。帶有一種隱約的肯定之感。這些意象決定心的探索走向。我卻是喜歡這種過程,在黑暗中反反複複,但似一直有光照耀。

兩個在陌生旅途中邂逅的女子。各自生存的陰影。信與不信。記憶所代表著的遺失和記得。最終,她們又走回到旅途之中。在這裏,旅途亦代表時間。

在這寫本書的時候,有過困頓。常常是寫了幾萬字,推倒重來。再寫,再推倒。我當然有過多次思省,覺得也許是放置其中的意念,太過繁重。就像一個人,有話要說,又很慎重,反而覺得怎麼都很不妥當起來。

最後決定推翻在結構敘述上的企圖,先恢複出一個純簡的文本。抑或說是一個純簡的幻象。卻更為接近真實。

因為純簡,文字構築了一種自然的走向。為此,文本本身在書寫過程中完成細微的變動。與我的初稿框架,有所不同。

內心擺渡

至今喜歡的小說,仍舊是那種往內探索的類型。類似於一個封閉的暗的容器,看起來寂靜,卻有無限繁盛起伏隱藏其中。亦不需要人人都來懂。因那原就是一種暗寓式的存在。有它自己的端然。就像一個島嶼。斷絕了途徑。自有天地。

因著這個原因,我很少在書店裏能夠買到自己喜歡的小說。有一本加拿大小說除外。其場景裏有個荒廢的修道院,接近我觀點核心裏的島嶼。我因此對出生在斯裏蘭卡的作者有無限好奇。當然我知道,這書裏有他,亦是沒有他。

至今為止,我的兩本長篇,都是以“我”起頭。這個人稱很微妙。它代表一種人格確定。也就是說,它並非個體。它是一種幻象。那個“我”是不代表任何人的。

對一本小說來說,有時候事也不是太重要。事亦是一種工具。重要的是敘述本身是否代表著一種出行的態度。對讀者和作者來說,書,有時候是用來接近自己內心的擺渡。為了離開某處,又抵達某處。

任何事物均無定論。也無人可以做主。小說更是不需要任何定論的載體。諸多感情或者思省,原就是一個人內心裏的自生自滅。當一個人在寫一本書的時候,心裏是如此。而當另一個人拿起來閱讀的時候,他能感受到這種清寂。似是無法對人訴說清楚的,心裏卻又有驚動。

疏離感

我對我的一個朋友談起過這本書。

我說,這本小說在設定一種疑問,試圖解答,或者隻是自問自答。結構散漫,如同記憶。因人的記憶就是從無規則,隻是隨時隨地。

看起來亦矛盾百出,更像是一個尋找的過程。它不存在任何立場堅定的東西。隻是在黑暗的隧道裏漸行漸遠,緩慢靠近某種光亮。它是一本因此而注定有缺陷的的小說。並與我之間更加疏離。

這種疏離感使我一直更為喜歡小說的文本。在散文裏人不能回避真實感受,要把自己擺在前麵。而小說卻可以讓自己退後,或與自己截然就沒有關係。幾近一個幻象。

記得

寫完之後,心裏回複某種空洞狀態。像一個瓶子剛剛倒空了水,在等著全新的水注入。這轉換過程中極其短暫的一刻。看起來通透,卻蓄滿種種可能,有飽滿而洶湧的不設定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