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壓力概述(1 / 2)

一、壓力的概念

“Stress”(壓力)這個詞,在日常生活的話語中,是一個非常熟悉的術語,它擁有很多的具體含義。“Stress”(壓力)這個詞主要有以下三方麵的意思——用於指威脅或者降低個人資源的外在要求和壓力;用於指個人對以上的外在要求和壓力的體會;還用於指個人的一種內在的狀態,如源於外在壓力所產生的焦慮。(這也是大多數人談及或使用“壓力”一詞時所理解的含義。)在我們的應對應激生態學的框架裏,我們將外在的要求看作是一種壓力源和一種特殊的情感狀態,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內在壓力。(Lazarus,1984:5)

心理壓力,有人又稱為心理應激、緊張狀態或緊張刺激等。關於心理應激最早的定義是塞裏提出的。他認為“應激是機體對緊張刺激的一種非特異性的適應性反應。”(劉士豪,1963:29)

梅森(J.W.Mason)認為,應激狀態是在整個生活情境中,對有威脅性的或不愉快的因素的情緒反應或喚起性反應。(沙蓮香,2002:391)

人體自然平衡的任何影響,包括物理性損傷、生物性侵害或精神上的創傷及情緒上的幹擾等。

從各個定義比較來看,很難說哪個對,哪個不對。這是不同學科的科學家從各自學科的角度出發來研究的結果。有的專門探討其生理心理機製;有的著重其對個人及集體保健中的作用;有的針對其對提高工作效率或選擇合適職業的意義;有的著眼於人的社會特點,聯係到社會事業和環境的變遷來揭示其形成、變化和發展的規律。因此,對應激狀態在概念上有不同的理解和定義,這是很自然的。總之,自從塞裏在20世紀20年代開創對應激狀態的係統研究工作,30年代提出應激狀態的概念以來,世界各國的科學家已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不僅從自然科學、醫學科學,而且從社會科學的角度來進行研究。例如,從生理學、心理學、生物學、內科學、精神病學、藥物學、免疫學、社會學、人類學等各個領域,都提供了大量有價值的科學資料。

基於以上的定義,我們認為心理應激是有機體在某種環境刺激作用下,由於客觀要求和應付能力不平衡所產生的一種適應環境的緊張反應狀態。

一個人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生活,總會有各種各樣的情境變化或刺激對人加以影響。作為刺激被人感知到了,或作為信息被人接收(輸入),一定會引起主觀的評價,同時產生一係列相應的心理生理的變化。信息加工過程完成後,就有輸出,即對刺激(情境)作出相應的反應,如果刺激(情境)需要人作出較大的努力才能進行適應反應,或這種反應超出了人所能承受的適應能力,就會引起機體心理、生理平衡的失調——緊張反應狀態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