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地方基礎設施的債務融資(6)(2 / 3)

(2)評論

這個方案表明,除了增加商業金融機構對項目公司共同融資的機會之外,它不能解決作為谘詢顧問的方案中存在的所有問題。

3.DFV轉變成國際產業基金管理公司(IIF)

(1)運作思路

上海城投可以召集社會投資者建立國際產業基金,這個基金側重於市政基礎設施環境項目的融資;原來的DFV團隊可以充分利用其運作經驗對其進行管理;產業基金能夠將有穩定現金流的項目公司轉給社會或者建成後出售給政府,以確保投資收益。

(2)評論

目前的國際產業基金準則隻允許做股權投資;產業基金應承擔項目的運作風險;項目公司轉換機製十分有限,這將製約產業基金的可持續發展。

環境項目上的股權投資短期內不可能有穩定的現金流,因此產業基金是否能夠滿足投資者的股權收益率(ROE)尚不清楚。

4.委托貸款方案

(1)運作思路

DFV收集上海區縣的符合世界銀行貸款條件的優勢項目,將從世行獲得的可供借貸的資金,通過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實現轉貸,給項目公司使用,貸款利率按照世界銀行的規定執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按照商業銀行的貸款通則和風險控製原則,對貸款項目公司進行監督及按合約收回資金。浦東發展銀行隻收取比較低的管理費用。

(2)評論

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在這一方案短期內是可行的,且能改進現行DFV 商業模式的選擇。

委托貸款方案可以避開法律限製,使DFV以“貸款公司”的身份真正進入金融市場。但從商業角度看,委托貸款方案最多隻能作為一個短期的解決方案,因為它沒有解決DFV服務範圍的地域局限性;從上海市政府的角度看,此方案也沒有真正滿足區縣小項目的融資需求。

在這個方案中,DFV需要承擔所有的違約風險。由於銀行在整個委托貸款的業務中隻負責代為發放、監管使用、協助收回的工作,並從中收取一定手續費,除此之外不會對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承擔責任,因此如果項目運行失敗,無力償還貸款,DFV將承擔所有損失。

由於委托貸款的有關法律條款不夠完善,有案例表明,銀行在做委托貸款時,也承擔違約風險。這樣,委托貸款方案僅僅是權宜之計,不是長期可操作方案。

5.信托方案

(1)運作思路

DFV收集上海區縣符合世界銀行貸款條件的優勢項目,將從世行獲得的資金,通過認購信托公司發行的信托產品,由信托公司將資金借給項目公司。貸款利率按照世界銀行的規定執行。

信托公司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DFV簽訂《信托合同》,與項目公司簽訂《貸款合同》。信托公司可根據項目的需要,另行發行信托產品進行融資,融資成本可根據市場情況確定。信托公司按年度收取一定的信托報酬。

(2)評論

與銀行信貸相比,信托方式可以使信托資金直接作為項目資本金參與項目建設,這對於解決地方政府項目資本金不足問題具有重大意義。另外,利用信托工具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是一個長期可行、且能改進現行DFV商業模式的選擇。信托公司可另行發行信托產品進行融資,擴大融資規模;信托公司要承擔項目公司的部分違約風險。另一方麵,信托工具會增加項目公司的融資成本,但是可以通過先行設計信托方案,再向信托公司招標的方式,來降低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