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證券融資
證券融資是直接融資的一種,同時也是一種長期融資。證券融資主要是指資金盈餘單位和資金需求單位之間以有價證券為媒介實現的資金融通,包括股票、債券等融資方式。通過股票和債券籌集的資金一般不被用於解決流動性不足的問題,而是被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等長期性投資,是被作為資本使用的。
證券融資在有著發達資本市場的西方是一種成熟和高效的融資方式。而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債券市場發展滯後,因此證券融資在我國目前的基礎設施融資中僅是一種輔助手段;尤其在西方發達國家被廣泛應用的市政債券,作為一種成熟的融資工具,在我國目前尚未實施。但我國在分稅製的財政體製下,舉債權是地方政府應有的財權之一。隨著我國財政體製的改革和完善,以及一些地方政府所做的有益嚐試,未來市政債券有望成為我國基礎設施融資的重要渠道。
4.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始於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油田開發項目,後來逐漸擴大到基礎設施建設範圍。項目融資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美國財會標準手冊》對項目融資的定義為:“對需要大規模資金的項目采取的金融活動。借款人原則上將項目本身擁有的資金及其收益作為還款資金來源,而且將其項目資產作為抵押條件來處理。”項目融資不需要以投資者的信用或資產進行擔保,也不需要政府部門出具還款承諾,貸款發放的對象是專門為項目融資和建設而成立的項目公司。項目融資以一種創新的方式解決了政府對基礎設施資金投入的不足。目前項目融資的主要方式有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設—經營—移交)、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資產支撐證券化)等。
BOT融資方式即政府作為招標人,為項目建設和經營提供一種特許權協議,由項目公司作為投資者和經營者安排項目融資、項目建設並承擔風險,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內經營項目並獲得合理的利潤回報,最後根據協議將項目歸還給政府。采用BOT方式能夠吸引大量的民營資本和國外資金,對於政府來說,能夠進行風險轉移,並提高項目運作效率和技術管理水平,因此作為一種有效的融資手段,BOT近年來在我國許多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以其明顯的優勢受到歡迎。ABS融資方式是指以項目所擁有的資產為融資基礎,以項目資產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ABS融資方式以降低融資成本、分散投資風險、改善資產結構等優勢,近年來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受到青睞。
本章小結
本章探討了公共產品的涵義、分類和性質等理論,以及作為公共產品的基礎設施的涵義、特征、供給和與經濟發展的關係等問題,並概述了投融資的相關理論和基礎設施的融資途徑等問題。
對於不同的公共產品,應該有不同的投資主體——政府和市場之間的界線要清楚。作為純公共物品和部分準公共物品,由於其收益低或者沒有收益,但對社會具有正向外部性,其投資責任主要在於政府,其資金籌集也主要來自於公共財政預算資金。對於一些有收費機製但回報率不高的“準公共產品”,以及那些回報周期較長的城市設施建設項目,政府在投資的同時,應通過恰當的渠道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規範、有序地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