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災禍性燒傷(一)(1 / 1)

災禍性燒傷多由天災、人為事故造成,病人多而集中。天災如火山爆發和雷擊引起的失火,人禍則往往由於工礦或交通事故引起的失火。前者少見,後者隨著科學技術和工業的迅速發展而時有發生。1984年5月,117次列車在距沈陽75公裏處發生大火,燒毀車廂兩節,燒傷百餘人,死亡數人。1987年3月,哈爾濱亞麻紡織廠發生爆炸事故,燒傷185人,其中重度燒傷39人,特重燒傷18人,8名病人死亡。同年11月,英國倫敦地鐵站自動電梯失火,火勢持續約23小時,造成58人死亡,28人嚴重燒傷。1989年6月,前蘇聯地區因天然氣輸氣管管道破裂,致兩輛客車通過時發生爆炸,38節車廂被炸毀,至少400名旅客立即死亡,806名患者收治入院,其中80%~90%為嚴重燒傷,或合並其它複合性損傷,在搶救如此眾多的燒傷病人時,得到了其它國家的援助,由此可見,災禍性燒傷往往比較嚴重,怎樣組織搶救,已成為燒傷外科領域中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災禍性燒傷的特點

事故突然發生,現場秩序混亂,在場者難以幸免,且多不能自救與互救,人員難以脫離致傷因素。

傷勢較重,傷情複雜,多伴有複合傷;如衝擊波引起的顱腦損傷、內髒損傷;化學物品引起的中毒;房屋倒塌引起的擠壓傷或骨折等。

病人多而集中,時間緊迫,忙中易於漏診,病人易發生意外情況。

搶救任務繁重,醫護人員缺乏和藥品器材供應不足。

二、災禍性燒傷的原因

礦井瓦斯燃燒爆炸:這種事故的特點是皮膚燒傷往往麵積大、深度深、汙染重,此外衝擊波可以引起顱腦損傷、骨折、四肢和髒器損傷,且往往同時伴有吸入性損傷,缺氧窒息及苯等中毒。

油田、天然氣、石油貯罐燃燒爆炸:這是石油企業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其特點是病人燒傷麵積大、深度深、因爆炸產生高溫或強烈衝擊波,可造成房屋倒塌、設備破壞,故可使病人伴有複合性損傷,病情多嚴重和複雜。

交通事故:火車和輪船的失火,往往由於旅客違章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引起;汽車肇事,往往由於駕駛員超速行駛,疲勞或酒後開車引起,原因為油箱著火。此類事故往往在場者均難以幸免,燒傷嚴重,常合並有吸入性損傷。

鍋爐爆炸:災禍性燒傷的常見原因之一。往往由於工作人員違章操作或設備保養不善,個別由於鍋爐質量低劣所致。這類燒傷因壓力及溫度高,故均屬深度燒傷。若鍋爐內為化工原料,如農藥廠的有機磷、漂染廠的酸性或堿性染料,則往往伴有全身性中毒或化學性損傷。

彌漫性易燃氣態分子(苯、汽油、乙醚)或粉塵引起的爆炸:存在彌漫性易燃氣態分子或粉塵的車間,一旦接觸明火或啟動電源,就能引起爆炸。在油漆輪船後立即進行焊接引起的爆炸也屬此類。此類災禍火勢大,不易撲救,為此往往造成嚴重燒傷,且常伴有吸入性損傷及中毒。

森林火災:多由野外森林用火所致,一旦發生火災,很難撲救,死亡者居多,幸免於難者,則往往為頭麵、雙手等暴露部位燒傷,通常為I度燒傷。

民間火災:往往因兒童玩火、亂拋煙蒂、電線老化、倒灌液化氣等。此類災禍性燒傷的後果,常與人口密集程度與建築物結構有關,若賓館、電影院著火則受傷人數眾多;如木結構建築,則往往火勢凶猛。燒傷程度取決於通風程度與脫離火災現場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