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托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托運人的權利: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後,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托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人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人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係,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人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站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密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人無法卸貨時,托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等費用。
四、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人如弄錯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有關各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人:____承運人:____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
賬號:____賬號: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2.水路運輸合同
()海運計字第____號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____(簡稱甲方),委托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托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互相製約,具體條款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有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貨物於____天內集中於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係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起航聯係: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起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1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全船運費為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_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可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甲方(蓋章):____乙方(蓋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賬號:____賬號:____合同管理機關: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3.包船運輸合同
托運人: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____船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運__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編號____,船舶有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_港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______立方米,重量____噸。
(或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內將貨物集中於____港____號碼頭。由乙方聯係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船舶抵達港口,靠好碼頭,於____月____日____時至____月____日__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運到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