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實行國民收入再分配,為社會成員生、老、病、死、傷殘、失業等風險提供基本經濟保障的製度。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進程中,社會保障一直發揮著不可替代的功能。綜觀當代世界,凡是追求社會公平並想獲得持續、健康、和諧發展的國家,必定高度重視社會保障製度建設;凡是社會保障製度健全、完備的國家,通常都能夠獲得持續、健康的發展。反之,凡是不重視社會保障或社會保障製度殘缺的國家,通常也是社會矛盾相對尖銳、社會排斥與社會對抗相對嚴重的國家。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社會保障體係建設。2004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明確要求“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製度”。2007年,黨的十七大再次提出要“加快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要讓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進一步確立了社會保障作為國家保障民生與改善民生的核心製度安排。我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製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構成了整個社會保險體係的主體。今天這個製度不僅已惠及越來越多的城鄉居民,而且較好地化解了中國改革發展進程中的許多社會風險,維係了國民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和整個社會的基本穩定,從而對中國經濟改革和社會轉型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保障性作用。
浙江作為我國沿海發達省份,不僅市場化改革起步早、發展快、質量好,經濟發展走在全國前列,而且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的各項製度建設,尤其在構築社會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相互銜接、相互促進的大社會保障體係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多項社會保障改革與製度建設也走在了全國前列。如浙江省率先在全國打破城鄉分割與戶籍壁壘,形成了以城鄉一體化的最低生活保障為主體、各項專項救助為重要內容、較為發達的慈善事業為重要補充的新型社會救助體係;浙江已經初步建立了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係,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大保險覆蓋麵不斷擴大,社會保障待遇與支付能力持續增強;浙江還在全國率先建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製度,基本實現了農民失地必保、即征即保的目標;城鎮居民醫療保障製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穩步推進。正是由於浙江在社會保障改革與製度建設方麵的努力,使浙江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水平明顯高於其他地區,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民生目標通過社會保障製度的建設日益得到了體現。
為了使廣大群眾更好地了解國家社會保險的各項政策,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在廣泛搜集國家和浙江省曆年來出台的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基礎上,進行了認真的梳理,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五大險種,圍繞群眾在疾病、工傷、失業、生育、養老中最為關心的事,整理了一百二十多個問題,結合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逐一解答。為了增強權威性、通俗性和趣味性,我們不僅力求文字簡潔明了,而且在每個險種的後麵設計了案例分析,便於大家理解。由於時間倉促,加上作者的能力和水平的局限,本書如有不足之處,還望讀者原諒,並期望能給我們多提寶貴意見,以便把這項惠民服務做得更好。
陳詩達
二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