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痕很輕易地接受了自己身在異界的事實。畢竟大腦裏剩下的記憶就是一個普通的靠勞力吃飯的農民工,二十一世紀的有為青年,受過無數小說熏陶的他知道自己大概是穿越了,準確點說,是自己要過來的,至於為什麼要來這裏,甚至自己是怎麼來的自己也不清楚,腦袋裏很大一部分都是空白的,那是一段很長得記憶,自己忘了,卻還知道這段記憶會隨著實力的提升慢慢地找回來。很多東西他都知道,但他卻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知道,好像那些原本就是自己安排的理所淡然的,他想不通所以就不去想了。他的心裏認為自己還僅僅是自己某天加班的時候莫名其妙的穿越到這來的。既來之則安之,他是個可以隨遇而安的人。
在這片大森林裏摸爬滾打了三年,也逐漸適應了這裏的生活。這是一片大的不像話的原始深林,原始到在地球上是絕對看不見的,深林裏大部分的樹木都是那種有半米長針葉的像是鬆樹,李炳輝就直接叫他們鬆樹了,隻不過他們一般的也有十幾人合抱那麼粗,甚至有更粗的幾十人合抱都抱不過來的樣子,樹幹筆直像是通天支柱,仰望也根本看不到頭。最細的鬆樹也有幾米粗細,其間也有一些灌木或是其他樹木,不過數量都不多,反正這一切對於曾經生活在鋼筋水泥的都市的他來說一切都是陌生的,新奇的,危險的。
不錯,這片巨大的森林中充滿著無數的危險。生存,是這片森林裏唯一的主調,但是連他自己也驚奇的是自己的強大的適應能力卻是自己地球上得那個農民工覺對不可能辦到的事,試問他剛到這裏的時候還僅僅是一個十一二歲的小男孩,沒錯,他可以肯定自己在地球上已經生活過二十二年了,雖然還是個處男,但是這具陌生身體卻看上去隻是一個十一二歲的小男孩,毛都還沒長齊呢。難道是精神穿越,星痕隻有這樣認為。一個十一二歲的小男孩卻可以在無數凶野猛獸的原始森林中生存下來是怎麼樣的情況?出了自己曾經二十二年的智慧和那些個小說起一點作用外,最主要的還是自己那些仿佛原來就有的能力。
經過了三年的適應成長,星痕不僅僅是可以在這裏生存。以他的能力幾乎已經可以在這裏橫行了。他已經喜歡上了這裏的生活,他喜歡當一個獵手每天殺幾頭魔獸收集他們的皮毛,肉,骨頭,甚至還有血,他不喜歡浪費,他把一切能利用的東西都利用上,有時候幸運了還能弄到幾顆魔核。這種亮閃閃的寶石對曾經窮膩了的他來說有著很強的吸引力,盡管大部分現在都用不上,不過他想如果這裏真的是那種小說中的魔幻世界的話,一定是會用的到的,甚至還是寶貝呢。三年來,星痕一直過著野人般的生活。住著簡陋的小樹屋,吃著野果,烤著野獸肉日子過得倒也自在。
他一直沒有出去過這片原始森林,並不是不想,而是他覺的自己的實力還不夠。深明實力就是一切的他知道弱肉強食的道理到了人類的世界將會唄更加的詮釋。盡管他不知道這個世界到底會不會有人類。起碼現在他還不想出去,因為就在這片森林裏就有幾個讓他感覺到危險的氣息,他曾經分別探查過這幾股氣息,都是幾種能量波動很強的魔獸,他不知道在這個世界應該算是什麼級別的,但他知道自己在結成金丹以前最好還是別去招惹的好,畢竟自己的好日子還沒有過夠呢!
星痕知道自己應該算是一名修真者,修煉一種叫血神決功法,手上戴這的那枚醒來時就戴著的乾坤戒,裏麵有很大的空間,有許多的東西,有玉符,玉簡,書籍,法寶,武器,飛劍,靈丹,藥草,配方,甚至連鍋碗瓢盆,油鹽醬醋都一應俱全,就差沒能翻出一艘航空母艦了。他不知道這些都是從哪裏來的,不過星痕儼然把這枚戒指當成了百寶箱想什麼就來什麼。星痕的武器不少他都很喜歡,不過他平時用的是一把名為一夕的劍,因為他曾經看過一部電影,知道這麼一把華夏的神兵。所以就一直用到現在。盡管跟那些飛劍相比,這隻能算是垃圾武器,不過畢竟拿太好武器也派不上用場,以他的能力他也不在乎用不用好武器,能殺敵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