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底,大學入學試開始了。我房間的書桌上放滿了用來提神的罐裝咖啡和各種各樣的零食。
考第一科的前一天晚上,十點鍾左右,我打電話給大熊,他竟然已經上了床睡覺。
“你書溫完了嗎?”我問大熊。
“你沒聽過短期記憶嗎?愈遲溫習,記得愈牢。”他打著嗬欠說。
“明天就考試了,今天晚上還不算短期記憶嗎?”我邊吃巧克力邊說。
“我打算明天早一點起床溫習,那麼,看到試卷時,還很記得。”
“你可以早點起床再說吧。”我啜了一口咖啡。
不知道是不是巧克力和薯片吃得太多的緣故,雖然喝了三罐咖啡,半夜兩點鍾,給睡魔打敗的我,終於溜到床上去。當我懷著無限內疚給床邊的鬧鍾吵醒時,已經是早上七點鍾了。
“起床了!”我打電話給大熊,朝電話筒大喊。不出我所料,他還沒起床。
“聾的都聽到,我又不是皮皮。”他半睡半醒地說。
“皮皮不用考試,但是你要。”我一邊說一邊伸手出窗外,雨點啪嗒啪嗒地打在我掌心裏,幾朵烏雲聚攏在一起,看來將會有一場大雷雨。
“別遲到。”我叮囑大熊。
狂風暴雨很快就來了,當我趕到試場時,渾身濕淋淋,腳下的球鞋都可以擰出水來。大熊在另一個試場,我打他的手機,問他:
“你那邊的情形怎樣?”
“在外麵等著進去。”
“我也是。我的鞋子都可以擰出水來了,你呢?”我一邊拍掉身上的雨水一邊說。
“我沒事。”他回答。
“你坐出租車到門口嗎?”我奇怪。
“我鞋子在家裏,當然沒事。”他輕鬆地說。
“你鞋子在家裏?”我怔了怔。
“我穿了拖鞋出來。”他說。
“你竟然穿拖鞋進試場?”
“這麼大雨,隻好穿短褲和拖鞋出門了。不過——”
“不過什麼?”
“剛剛擠地鐵時丟了一隻,沒時間回頭找。”
“那怎麼辦?”
“沒關係吧?考試又不是考拖鞋。”
這個人真拿他沒辦法,我幾乎已經猜到,他一定也沒帶雨傘。
“帶雨傘很麻煩,會忘記拿,用報紙就可以了。”他常常說。
“報紙?不是那些幾十歲的大叔才會做這種事嗎?”我第一次聽到時,難以置信地望著他。
“反正有什麼就用什麼吧?”他瀟灑地說。
這時,試場的大門打開了。我關掉手機進去。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來之後,我索性把濕淋淋的球鞋和襪子脫掉,擱在桌子底下,光著腳考試,想著隻穿著一隻拖鞋的大熊也正在奮鬥。
那天稍後,我跟大熊用ICQ通話。
“?”我的問題。
“^_^”他的答案。
“?”他的問題。
“^_^”我的答案。
“@…∞…”離開ICQ之前,我送他一朵玫瑰花。
每考完一科,我們回家之後會用這種無字的ICQ看看對方今天考得好不好。大熊從來不曾回我一朵網上玫瑰,仿佛他認為玫瑰花隻是我愛用的符號,用來代替“再見”。
我們都沒想到,後來有一天,玫瑰也代表了離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