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26衝向60億分之1の愛 1(2 / 3)

想想那個時候的自己,還真的挺傻,可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卻更美好~

我無力地趴在書桌上,周圍的世界一下子靜了下來。

“叮鈴鈴~叮鈴鈴~”刺耳的電話鈴聲打破了此刻的安寧。

我趕緊起身去接電話,這是蘇醒後的第一個電話,我竟然像一個初生的嬰兒對這個世界上的一切東西都有著莫名的好奇與害怕。

“你好!這是裴家!”我哆嗦著問道。

“裴神依,死丫頭!你這個大難不死的死丫頭!砸壞了腦袋,連性格都變了嗎?幹嘛用這麼溫柔的嗓音跟我說話!”那邊劈裏啪啦地報過來一大段。

好熟悉的聲音,是……是……我的聲音有些嗚咽,眼淚忍不住地撲簌撲簌地往下落,“李恩雅,你是恩雅嗎?”十年前的死黨,我們就是一雙筷子,不離不棄,一起嚐盡生活的酸甜苦辣。

“死丫頭,幸好沒有被砸到失憶,你要是忘記我你就死定了!”那邊激動的也有些哭咽,“對不起,神依!”

“為什麼要說對不起啊?”

“因為答應要跟你過一輩子的約定不能實現了……”

“啊!你得了什麼不治之症了嗎?不要放棄啊,相信現在的醫學,把我都救回來了!”

“呸呸呸!鬼才要死啊!”那邊撲哧一聲笑了,“我要結婚了!”

“啊?”我的嘴驚訝地成了“O”型。

#流星街

我來到以前經常光顧的甜品店,十年了,居然還在,除了重新翻修過。

“死丫頭!”熟悉的聲音從遠處傳來,我抬頭,依舊是熟悉的臉孔,隻不過經過了歲月洗禮一番。

“恩雅~”我也激動了。

“好想你!”她衝過來緊緊抱著我,抱的我快喘不過氣。

“恩雅啊,恩雅啊!”我捶捶她的後背,“憋死了!”

“哦!”她終於放開我,可是含著淚水的雙眼始終盯著我,“死丫頭,你真會選時間醒過來,是不是感應到了我下個星期一結婚?”

“恩恩!”我煞有其事地點點頭,“老天叫我醒過來找你這個違背誓言,背叛我的女人算賬!”

“哎呀,你以為我還小嗎?我都27歲了,看你還是17歲的模樣!好羨慕~”

“哼~別以為說好聽的話我就可以原諒你,話說哪個該死的臭小子跟我搶女人!”我摩拳擦掌一副憤憤不平。

“哈哈!”李恩雅害羞地笑了,一種成熟女人的嫵媚,“給你喜帖,結婚那天你就看見了!”

“不行,我要做伴娘!”

“不行不行不行!”李恩雅立刻拒絕,“伴娘不可以比新娘漂亮的!雖然現在伴郎絕對是個萬人迷!”

“哦,是誰?”

“韓恩河,你還記得他嗎?”李恩雅半傾著腦袋,雖然是一副順帶提起的語氣,卻在我心中砸下了一顆大石頭,“我還幫你送過情書,貌似他還答應了!我記得你剛被砸中下了病危通知書的時候,他在急症室裏哭了一整天!貌似真的也很喜歡你啊!當年那麼冷酷的誰也懶得理的傲慢學長,無數人傾慕的他,居然可以為你哭成那樣,我也很感動啊!我老公就是他的好兄弟,然後我和他在醫院裏陪著韓恩河的時候看上眼了,便墜入愛河了,轉眼間一起走過十年了,終於走近婚姻的禮堂了!”

“恩河學長……他現在……怎麼樣了?”他是我空白了十年間的最真實的存在。那種強烈的喜歡他的感覺並沒有因為十年的沉睡而有一絲一點的消殆。如此輕易地被提起。

“好得不能再好了!成了超級巨星,紅透了半邊天。最近他的電視劇收視率又是第一。還有啊,他的新專輯也快發了……哦,對了,說道他進演藝圈,也有你的一半功勞啊,還記得你偷拍他的那張照片,《親吻陽光》,才讓經紀人找到他,帶著他進演藝圈的!”

原來他做明星了啊!真的很幸福呢!被那麼多人喜歡著,擁有了那麼多人的愛,應該不記得如此渺小的我了吧!

不過,他幸福就好了!雖然我很希望,那份幸福是我給的。

聽著死黨給我講述以前認識的人,我的心開始漸漸複活。

第一次,覺得醒來的感覺真的不錯啊!

Chapter 3 小鬼頭成了帥鬼頭

#街頭

同恩雅不舍分別,我沿著以前上學的路,漫無目的地遊蕩著。

路過飛上百貨公司的時候,大大的宣傳海報占據了半個大樓側麵,上麵帥氣地帶著一個鑽石手表的人正是韓恩河。

比起當年,更帥了啊!

我不經意停住腳步,凝視著海報發呆。

“卡擦!”閃光燈一閃,拍照的聲音。我本能轉頭,對上的是一個亮閃閃的相機鏡頭,還有一個個子高高的、樣子酷酷的臉。深邃的五官似曾相識,嘴唇有些裂開的幹燥,散碎的頭發遮住額頭,半眯著眼睛也斜看著我注視的海報,陽光氤氳在他的臉上,那種感覺……

好像……好像當年的韓恩河學長。

一種心動的感覺,咯嗒一聲。

“為什麼拍我?” 我有些生氣地質問,上前準備搶過照相機,關鍵時刻絕對不能被美男色迷住了,雖然我極其希望美男是被我迷住了。

“你是那個六十億分之一的幸運兒吧?”他走近我,“裴神依,是你吧?”

“底片還我!”我見勢去爭奪相機。

“你能拿到就給你!”他不以為然地輕鬆舉高照相機,仗著身高優勢,輕蔑地對我說,“別說我沒給你機會!”

靠!出門第一天就被我遇到痞子,十年後的治安到底怎麼了?國民素質怎麼了在經曆了幾個原地袋鼠跳之後,我放棄了掙紮。

“我不要了!你請便,反正我這麼上鏡,被人偷拍也是正常的!”遇上一條瘋狗,不繞路避開難道還要跟畜生對咬嗎?

“就算十年過去了,自戀的本事還是沒有荒廢啊!”那個痞子舉起相機,對著我的方向又是一陣亂拍,“卡擦卡擦”的聲音尤為刺耳。

拍吧拍吧,反正電視、報紙上到處都是我的照片,據說還有人在網上給我建立了粉絲團。

我停止準備離開的腳步, “你認識十年前的我?”問題提出來也覺得有些白癡,看這個痞子的年紀,十年前應該還是個小鬼頭吧。

“剛好那麼倒黴吧!”他若有似無地一笑,擺擺手,“我先走了!還有啊,回家的路是這邊!”他指了指跟我方向相反的一邊,“果然路癡的本事也不見降低!”

難道他真的認識我?那麼討厭的家夥,最好不要再見麵了。帥有什麼用,最後還不是被卒吃掉。

“拜拜,麻煩我的視力有多遠,你就滾多遠,自動從我的視線裏消失!”

“see you later!”

靠,跟我拽英文!明知道我是英文白癡,等會見就說等會見,為什麼非要“私有萊特”。

誰要跟你再見!哼~可是不詳的預感席卷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