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網絡詐騙盛行,共享單車任意停放,廣場舞噪音擾民現象,道路隨處可貼的小廣告紙……根本原因在於相關管理部門在治理當中沒有把握好剛與柔的尺度。加強社會治理體係建設,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刻不容緩,古人的剛柔哲學為當前的社會治理提供了新思路,社會治理應當剛柔並濟。
開天辟地,剛之力也;水滴石穿,柔之力也;剛柔相濟,亦生存之道也。“剛”與“柔”是一對矛盾,相輔相成,社會治理中同樣如此。社會治理中的“剛”,是指利用法律約束等剛性手段對社會問題進行治理;社會治理中的“柔”,是指運用語言溝通等柔性方法進行處理。不能隻“剛”不“柔”,更不能隻“柔”不“剛”,隻有“剛柔”並濟,軟硬兼施,才能推進社會治理能力與體係的現代化,提高社會治理水平與能力,為人民謀福祉。
“剛”性手段要求堅持法治引領。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我國治國理政的根本方針,社會治理也需要有堅強的法製支撐。“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無證商販遍及市場,小廣告隨意亂貼亂畫,老賴橫行等社會問題之所以產生並長時間懸而未決,在一定程度上歸因於執法部門在進行社會治理的過程中執法的“剛”性不足,執法力度不夠,難以對違法者形成約束。“法者,治之端也。”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在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中舉足輕重,隻有加強執法力度,強化“剛”性約束,才能使這些長期存在的社會問題得到控製和解決。
“柔”性手段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我國堅持依法治國和依德治國並舉,自古以來就注重人的內心修養和道德素質,“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法“柔”性手段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我國堅持依法治國和依德治國並舉,自古以來就注重人的內心修養和道德素質,“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法內柔情並不是對違法違規問題的無限製容忍,而是運用柔性手段解決實際問題。城管暴力執法暴力打擊現象時有發生,城管與商販之間不斷矛盾激化。相反,世界上的許多國家,像美國,新加坡等用柔性的執法方式,解決了沿街攤販管理等眾多的社會治理難題,在剛性執法中注入柔情。因此,在執法中關注民眾的感受,設身處地為人民服務,適當適時運用柔性手段便可春風化雨,潛移默化中提高人民道德素質和有關部門的工作效率。
麵對社會上存在的複雜矛盾和突出問題,僅僅依靠某種單一手段是無法解決的,要戰勝前進道路上現存和未知的各種困難和風險,推進社會治理能力與體係的現代化,提升社會治理的效率與質量,既需要硬約束也需要軟引導,過剛易折,過柔則靡,剛柔並濟,方能所向披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