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黑暗的屋子裏,一切顯得那麼純粹。黑暗是遊離的,顫抖的,也是靜止的,穩重的。心是觸摸黑暗最好的工具,甚至不需要任何媒介。我窩在角落靜靜的享受這一切。
我在黑暗中默數我的手指,雖然我知道隨著那輕微的鼻息,我手指不由自主的顫抖起來,它們用那一張一吸的毛孔告訴我它們的恐懼和不安,它們在和黑暗互相吞噬,來祈禱那不曾看見的光明。我不知為何的為等待而等待下去,我睜著眼默默的做著我喜歡做的夢,雖然是在黑暗裏,我總可以幻化出一些美麗的色彩。
黎明終究會到來,隻需要從門縫中透露出絲絲微光都會在這純粹的黑暗中顯得如此刺眼。對,門始終是要打開的,於是我便打開了。我需要走在一條路上,因為路是不會錯的,錯的隻有走路的人。
……
(一)
“背包還挺沉的。”我在公路上一邊走一邊嘟囔著。經過急馳的車輛揚起的灰塵的洗禮下,我甚至都不知道我現在變得多麼的富有曆史的滄桑感。我喜歡走在這樣的公路上,地上布滿車輪壓軋的印子,坑坑窪窪,如同尼古拉斯凱奇臉上的酒漕一樣性感,公路旁雜雜碎碎的草叢呈現腐朽的枯黃,時不時能看見一個個被風吹歪了牌子的路標,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老電影的膠卷不停的倒帶一個枯燥的片段。
不過說實話,喜歡是喜歡,隻有那傻了吧唧抽了風的人會一直這樣走下去。“師傅,停停車,載我一腳唄。”我揮著手,指望能運氣好點兒,碰上個心地好點兒的。看來運氣真不錯,一輛有些陳舊的吉普車停了下來,我細眼一看,是個大叔模樣的男人。其實我在這兒很想側重男人這兩個字,他那一臉的絡腮胡子長得是參差不齊,幹裂的嘴唇上叼一根滿是褶子的香煙,戴著一副像是地攤上買的墨鏡,配的真的是很有味道。“小子,去哪?”大叔聲音挺沙啞的不過算是磁性的沙啞,“就到前麵的小鎮。”我微笑著回答到。他那叼著香煙的嘴咧嘴一笑,“上車吧。”
車速適中,開得很穩,風打在身上非常舒坦,“你是背包客?”,“算是吧。”,“出門多久了?”,“大半年吧。”,“為什麼想選這條路走著?”,“喜歡。”,簡單的一問一答後陷入了短暫的沉默。他拿出一根和他嘴上叼著一樣的褶子煙遞給我,煙盒皺的都看不清牌子了,不過就算是看得清估計我也認不得,因為我就不是個抽煙的人。我擺了擺手,笑著拒絕,他也笑了,這回嘴咧的更開,仿佛連煙都要叼不住了。“是不會,還是不敢?”雖然他戴著墨鏡我依然看得到他譏諷的目光。“是不想。”我淡然的望著他,“嗬,有氣場,最起碼不會被一些二流子給唬住。”說著他便把嘴上的煙取了下來死死的摁滅在了煙灰缸中,然後雙手握緊了方向盤加速駛向公路的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