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抉擇(2 / 2)

看了看遊戲的同步時間,已經19時了。忙活了一天,收獲頗豐啊。

心滿意足的退出了遊戲。

換了身衣服,伸著懶腰,哼著小曲,一步三晃的走出了家門。

“海馬廣場”是坐落於我們小區中間的一個占地不過三百坪的花園廣場,之所以叫它為“海馬”是因為站在高處往下看,徘徊在綠樹林蔭之間的亭台樓閣,花壇噴泉自然而然的形成了一個神似“海馬”的圖案。設計者那獨具匠心的巧奪天工讓我們這個小區的房價憑空上升了一層。

籃球運動場就在“海馬”嘴巴裏所吐出的氣泡那裏,一共分為三個全場,可供三四十個人一起比賽。自從五年前我搬到這裏以後,這幾個球場就經常能看到我的足跡,也許我玩的並不好,但是精神還是值得鼓勵的,畢竟住在這的人非富即貴,基本上是沒有出來球場玩的人。

當然,這並不是說球場很少有人,相反的因為環境優雅,又靠近小區邊緣地帶,到這裏玩的人還是N多,有一些我們學校校隊的家夥也經常來。

也許我出來晚了些,現在三個場上已經都有人玩了。其中有兩個場都是家長帶著小孩子在嬉戲,另一個場上就是校隊的幾個家夥和另一夥人在玩。

我晃晃悠悠的向那邊走去,找了一個人少的看台一屁股坐下。

喲,剛剛沒注意。隔壁班的一個家夥也在,叫什麼來著?好像也玩《滅世》的,我怎麼把這家夥的名字忘記了,真是的。當時玩《滅世》的時候,還和他一起探討過職業的選擇。

這個家夥的水平還可以吧,和校隊候補的水平差不多。不過他打得很凶,橫衝直撞的就像是一輛重型“坦克”,他是無所謂,卻把其他人累得夠嗆。

看了一會,覺得沒意思。悻悻的轉頭離開,剛走沒幾步就聽到身後大喊起來:“喲,快過去看看,打起來了。”

什麼?打架了?這種妙事可少不了我,轉身定睛一看,可不是校隊的那些家夥和另一夥打起來了。

國人看熱鬧的決心可真是不能小覷,另外兩個場的家長們也不玩了,抱著孩子看了起來。轉眼籃球場就被圍的裏三層外三層的。我勉強的擠到了前排,占據了一個比較好的視角準備觀賞真實版的街頭PK。

不得不說,場上打架的技術都挺爛的。踩腳趾這麼幼稚的招數也用。我去,猴子偷桃?這麼下賤也可以?

總體來說,我們校隊的朋友們打球不行,打架還是可以的,轉眼間對方就被放到了三個。眼看局勢對自己不利,對麵領頭的一個掏出一把小匕首向那個誰捅去,我咧了咧嘴,這也太沒品了吧?用猴子偷桃也就罷了,還動上家夥了。甩了甩手,摸起場內一個籃球,擺了一個三分球的造型把球砸向那個沒品的家夥。

事實證明,我籃球打的還是蠻好的,最起碼命中率是挺高的。籃球沒有劃過所謂優美的拋物線,而是直直的衝向那個沒品人的腦袋。隻聽砰的一聲,那家夥被砸飛了出去。被我救下的那個誰回頭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那個倒地的家夥,看到了他手中的匕首,渾身一陣哆嗦,氣衝衝的對著已經昏迷的沒品人就是一頓猛踹。一邊踹還一邊回頭對我拋媚眼,笑的那個**啊,我差點都吐了。

轉眼間,對麵五個已經全被放倒了。我看這這些小孩子打架,也沒什麼意思。轉過身離開,搖頭晃腦的向小區外的美食街走去。圍觀的家長們也看到熱鬧的完結,一個一個又都四散開來,繼續陪著他們的小崽子們嬉鬧起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