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時,我會永遠和她在一起的,我發誓。
樂,729。
我緩緩在日記上寫下這串符號。與其說是日記,還不如說是一本潦潦幾段諸如此類誰也看不懂的符號。除了我,和樂。
樂的全名叫米樂。我最後的記憶裏他不再是一成不變的藍白校服,而是一身的白,死白。唯一不變的是他臉上明媚的笑,我喜歡稱之為傻笑。是的,他是挺傻的。
時間過得好快,他都離開729天了。兩年,確實是一段漫長得有些可怕的日子。兩年了,我永遠忘不了他跟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時,我會永遠和她在一起的,我發誓。
Two.你好,我是米樂,請多關照。
“大家安靜一下,下麵向大家介紹一位新同學。米樂,你過來。”最後一句顯然是對那個所謂新同學說的。我很奇怪,在這L中學有著外號老巫婆的女人居然會和聲和氣地說話,還是這麼長的一段話。
我用力睜了睜惺忪的睡眼,想看清這位叫米樂的新同學。嗯,不錯,生得一副好皮囊。
“大家好,我叫米樂,小米的米,歡樂的樂,請大家多多關照。”米樂朗聲道。
不錯,聲音也不錯,可惜了。生得一副好皮囊,聲音也好聽,可惜是個男的,找幹爹是沒戲了。我不禁惡俗地想道。
“米樂,你就坐到那個位置吧。”老巫婆指了指我旁邊的座位,轉眼對我吼道:“秦時,不許欺負新同學。”
我輕輕點了點頭,示意知道了。欺負?嗬嗬,我可是知道老巫婆為什麼會這麼說。因為每一個申請不和我同桌的都是同一個理由“老師,秦時欺負我,我不要和他同桌”。不過也可以理解,畢竟和“老師,秦時不和我聊天,我不要和他同桌”這個理由相比,被欺負無疑是一個更靠譜的選擇。
米樂緩緩向我旁邊的座位走來,我能清楚地看到我以前的那些同桌眼中滿滿的哀憐,還有一絲僥幸。青春期的少年大抵都是如此,對別人承受自己不能承受的事情總是充滿著竊喜。
“你好,我是米樂,請多關照。”米樂已經走到座位坐下,向我伸出我手。
“秦時。”我點了點頭,卻沒有與他握手。
他愣了一下,對我笑了笑,轉過頭去聽老巫婆最擅長的“長篇大論”。
Three.可我忍不住,忍不住不去憎恨。
夜深了,我合上日記,泡了一杯速溶咖啡。我喜歡速溶咖啡,因為它不僅能提神,還比用咖啡豆煮出來的咖啡要甜。拿起畫筆,繼續完成一副快要完成的油畫。我不是畫家,畫這副油畫是為了米樂,隻是為了米樂。
這兩年裏,我寫了很多很多關於米樂的文章,我總是寫了又撕,寫了又撕。因為我不想讓它們出現在世人麵前,因為我不想讓我和他的故事讓第四個人知道。
第三個人是木安,這個讓我歡喜又讓我憎恨的女生。歡喜的是她讓米樂動了心,而且對米樂很好。憎恨的是,她搶走了我唯一的朋友,讓我兩年沒見到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