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籍沙洲,生於昆明,長在上海。複旦大學法學專業。高級經濟師。
“老三屆”知青,1968年下鄉,1974年回城。先後就職於上海縣交通建設局、中共上海縣委宣傳部、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製辦公室。
離開政府機關後,相繼在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任職。並兼任上海師範大學法政學院專業委員會委員、兼職教授,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民間文藝家協會會員、上海收藏協會會員。
先後編寫高等院校教材《行政法總論》、《辦公室工作——實務與技能》,撰著《上海鄉村民俗用品集萃》、《老底子的事體》(第一、二集)、《50後上海人說事》、《讀懂女人》。
業餘愛好民間收藏。1999年5月舉辦的“錢民權鄉村民俗用品收藏展”被評為上海市十大收藏展之一。